□甘肃省通渭县第三幼儿园 张亮亮
幼儿园音乐活动是指:幼儿教师有目的地将音乐教学内容以幼儿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艺术手段展现出来,让幼儿和音乐进行交互,并充分吸引幼儿的注意力,帮助幼儿提升音乐能力的教育活动。
幼儿音乐活动涵盖幼儿园日常音乐教学当中的所有内容。幼儿园音乐活动主要分为听觉活动和歌唱活动两大类型。听觉音乐活动主要指的是有声类型的音乐活动,例如关于动物的乐曲中,幼儿可以通过音乐旋律与音乐节奏来表现不同的艺术形象。而歌唱活动是幼儿学习音乐最快速、直接的方式。
从对幼儿园中班幼儿音乐活动展开情况进行观察后可以获知,教师所采用的教学策略是语言引导为主,其他教学材料为辅的方式。所谓的教学材料指导就是通过教师为幼儿提供相关音乐材料来进一步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同时促进音乐活动有效展开。作为中班的幼儿,其大多数依然采用的是具体形象思维,所以在展开音乐教学时,教师不仅要用语言来引导,同时还应该结合材料来展开教学辅助。如此一来才能够更好地激发幼儿的音乐兴趣。
多数一线教师并不清楚在音乐教学中应该采用哪种指导策略,每一种指导方式又具备哪些特点,针对幼儿的科学学习和发展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所以大多数教师在开展音乐教学时较为随意,没有系统化地展开。甚至还会有部分教师将自身意愿强加给学生。在音乐指导之后,绝大多数教师无法总结、归纳自身所使用的指导策略属于哪种类型,更没有明确每堂课的教学目标。因此也无法明确自身所采用的指导策略会对幼儿造成何种影响。
在幼儿园阶段,开展的音乐教学活动大多数都是以游戏的形式出现。音乐游戏活动就是根据不同的音乐来设计专门的动作或者有组织的变化行为而构成的一系列游戏活动。通常音乐游戏活动都会有一定的情节性,这样可以让幼儿采用角色扮演的方式展开游戏,进而提升多方面的能力。在歌词方面,大多数都是采用对话或者抒情的方式,而乐曲方面具有较强的节奏性,旋律也较为欢快,可以充分表现出幼儿的童真和欢乐。
我调查时发现,无论是中班教师还是小班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不恰当的指令性语言,例如“快点”“不行”“一起做”等言语。这样不恰当的教育行为是一种不平等的师幼互动关系,教师对幼儿进行高控的行为,使幼儿在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只是一个服从者,这样的师幼关系非常不利于音乐活动的顺利进行,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幼儿创造性思维,同时也会影响教师和幼儿之间建立好的情感关系。所以在进行音乐活动时,教师应该尽量减少使用命令性和强迫性的语言,应该用平等的语气和姿态与幼儿进行交流。
幼儿的思维一般为直觉性思维,幼儿的学习一般以经验学习为主,需要和物体或者事件进行交互才能产生对事物的认知,而大部分的接触来源于感官。作为教师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如果幼儿的音乐活动始终处于教师的高控情况下,幼儿们不但不能在音乐活动过程中实现自我建构和发展,还会对音乐活动失去兴趣和信心。教师在设计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所有幼儿的水平进行音乐活动设计,并确保每一位幼儿都能够充分地融合活动中,保证每一位幼儿的参与度。
幼儿园活动本身所具有的娱乐性与教育性决定着教师对活动目的与内容的选择,因此教师在进行音乐活动时必须要兼顾音乐活动的双重性质。音乐活动过程中的娱乐性主要是指幼儿喜爱与音乐相关的活动,这是幼儿自主选择的结果。在音乐活动中幼儿应该是快乐、愉悦的,活动除了让幼儿在身体上得到锻炼之外,还能够让幼儿体验积极的情绪。
音乐活动来自幼儿对于生活中的想象,幼儿可以通过音乐活动体验平时生活中没办法体验的角色或者节奏。音乐活动中的游戏环节还能够让幼儿得到充分的放松,让幼儿完全忘记日常教学中的紧迫感和压迫感。
综合以上论述,通过调研发现很多在幼儿音乐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例如在幼儿音乐教学中,教师的指导策略存在很多的不当:教师在音乐教学过程当中的介入时机把握不明确,教师对幼儿情感积极性的调动不够充分等。此外在一些教学细节上,通过问卷和统计分析还得出,教师的语言教学指导相对于动作及其他形式的指导偏多,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是语言性的教学指导,有一些特定的教学环节和教学情境,教师非常需要采用动作及其他形式的指导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达到音乐教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