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琳
学校心理服务转介是指在征得当事学生及其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从当前的心理健康教师转介给适合处理其问题的心理健康教师、心理治疗师或精神科医生,接受进一步的辅导、诊断和治疗。转介是有效解决学生心理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协助心理危机学生赢得最佳辅导和治疗时间的一种危机干预处理办法。
首先,转介是心理健康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心理健康教师遇到棘手的学生心理问题,超出了自身的专业能力,应该将当事学生转介至适合其问题解决或治疗的心理健康教师或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生,这不是扔包袱,而是忠于工作、对学生负责任的表现。
其次,转介是提高心理辅导效果、解决学生心理危机的重要策略。心理问题发展过程中,从常见的焦虑、抑郁状态到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跨度很大,如果能够及时转介,就可以让当事学生的问题在适合的心理健康教师或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生处得到尽早辅导、尽早治疗,赢得最佳的干预时间。
此外,转介能充分利用校内外专业资源,发挥各单位(包括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市、区医院精神专科,精神专科医院等)的社会功能和专业优势,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最优化的教育、辅导和治疗效果。
学校应该遵循伦理原则,及时、明确地将当事学生的真实情况、潜在危险告知本人,必要时还需要告知其家长,从他们的角度分析利弊,阐明转介的理由与必要性,取得他们的理解与同意。这既保护学生的权益,也保护学校自身。
实施转介中,学校各相关部门和教师除了要保护当事学生的生命安全,还要做好个人信息(包括身份和有关数据)的保密工作,不胡说、不乱传、不讨论、不评价,对学生心理转介的资料要注明保密级别并严格执行,以此消除学生及家长的顾虑。
学校心理服务转介工作不只是“灭火”,还包括预防。学生心理问题通常是由多方因素长期作用形成,为了避免产生更多、更严重的心理障碍甚至心理危机,应该将精力放在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的“苗头”“线索”和“踪迹”上,早期的预防和治疗更有成效,而且能够防止问题恶化。
在对学生实施转介的操作中,需要判断当事学生是否需要被转介;如果需要转介,应该转介至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还是市、区医院精神专科或者精神专科医院。为了避免出现对转介事件的处理“过于敏感”或“过于迟钝”,实施转介时需要相对客观的参考标准,可以参考《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国际疾病分类(第10 版)》《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 版)》等诊断标准。
在对学生实施转介的过程中,时机把握很重要。转介过早,虽然可以减轻学校和教师的压力,但很可能会对当事学生及其家长造成新的心理压力;转介太迟,则会延误最佳辅导或者治疗时间,可能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甚至演变成极端危机事件。所以,及时转介,给予针对性心理辅导或治疗,对当事学生而言非常重要。
部分学生、家长由于心理健康知识匮乏,在情感上难以接纳学生出现心理问题、障碍等现实,有明显的病耻感,采取回避或不配合的态度。学校需要理解他们的感受,接受他们对转介的顾虑,耐心普及心理健康常识,缓解他们的抗拒情绪。此外,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一般需要转介至市、区医院精神专科或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学校应该向当事学生及其家长强调转介是实现学校与医院的对接,将医疗模式与心理辅导模式相结合,真正做到优势互补,从而达到1+1 大于2 的效果。
学校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完成转介工作后,还需要对当事学生进行定期回访和跟踪反馈。这样做,一是表达学校对于当事学生的关心和负责;二是及时、准确地掌握当事学生的发展动向,便于学校调整在校辅导该生的方案;三是为今后处理类似事件提供参考依据。
从学校管理及保护当事学生利益的角度出发,转介程序一定要规范。转介必须得到当事学生的同意才能实施,如果是转介至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或市、区医院精神专科和精神专科医院,还需要获得家长的同意。
当事学生或者家长不愿意接受转介建议时,学校要慎重对待。除非当事学生出现紧急状况,如伤害自身或他人,学校不得强制学生接受心理辅导或治疗,但必须报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当事学生的姓名和情况,由领导小组共同协商,在适当时机与学生或者家长再沟通。最后还要特别提醒,学校要做好转介前后的相关工作记录,规范档案建设。
1)A.Because it’s a lovely city.B.Because he wants to save money.
学校要组建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和教师认真履行心理健康教育职责:通过课程教学和渗透式教育,帮助师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表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拥有自助、互助、求助的意识和技巧;向师生、家长宣传学校心理辅导的服务内容和转介方式,提高其对心理危机个案的识别和干预能力,确保转介的有效开展;完善学校心理服务转介制度,避免各部门互相推诿、转介程序不规范、缺少文字记录等不良后果。
学校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市、区医院精神专科或精神专科医院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构建学校学生心理服务转介的“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不是简单地将合作中心或者医院“引进来”,或将心理危机学生“送出去”,学校心理服务转介的“绿色通道”应该是全过程、各方位、多形式的。
首先,学校心理服务转介的绿色通道应贯穿“全过程”,不只是学校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应对,还应该更多地放在学校危机事件的预防和监控上,即贯穿学校的日常心理辅导工作。
其次,学校转介的绿色通道服务对象应该是“各方位”的,即不单单针对严重心理危机学生,也应该关注一般心理危机学生,同时,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也属于学校心理服务转介的对象。通常,学生一般心理问题因为程度较轻不考虑转介,但是如果心理健康教师评估当事学生的问题不适合自己辅导,或者当事学生主动提出转介要求,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应及时根据当事学生的具体情况办理相关的转介手续。
最后,学校转介的绿色通道服务还要“多形式”,强调“绿色通道”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双管齐下。如针对一般的心理问题,学校可邀请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的专家和医院专家定期进校或利用新媒体(QQ、微信、微博)进行知识宣传、个案辅导。针对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建立危机学生信息库,定期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及行为表现,学校应和医院建立转介的快速通道,必要时能够优先会诊、检查、治疗及住院。在心理危机高发季(春季、考试季、开学季、毕业季等),学校可邀请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专家、精神卫生专家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线上线下的讲座。
1.向其他心理健康教师转介的流程。
如果心理健康教师的能力不能承担当事学生的心理辅导;或者当事学生有意愿更换心理健康教师,原心理健康教师可以向该生说明情况,在获得该生的同意后,将其转介至其他心理健康教师。由原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制订转介计划,告知该生了解新的心理健康教师的相关预约流程及地点。原心理健康教师与新的心理健康教师要做好该生心理辅导的资料交接。
2.向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转介的流程。
如果心理健康教师的能力不能承担当事学生的心理辅导,或学生不愿意在学校接受心理辅导,或学生及家长有意愿转介辅导,心理健康教师可以向该生及家长说明情况,在获得他们的同意后,将学生转介至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由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制订转介计划,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告知家长市、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的相关预约流程及地点。转介后,班主任及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需定期与家长、学生联系沟通,了解辅导进展,并做好记录归档。
3.向市、区医院精神专科或者精神专科医院转介的流程。
如果当事学生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等易出现自伤行为;或学生有明显的自杀征兆,发生自杀或伤害他人等恶性事件;或学生及家长有意愿转介就医的,心理健康教师可以向该生及家长说明情况,在获得他们的同意后,由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制订转介计划,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告知家长转介就医的手续及地点。经转介就医的学生,班主任及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需定期与家长、学生联系沟通,了解就医情况,并做好记录归档。
如学生因治疗无法上学,家长需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学生休学手续,学校做好相关记录。因心理疾病休学的学生经医院治疗后可以复学的,应向学校出具医疗部门认可的复学证明或病情康复证明。如果医生没有明确诊断结论,而家长坚持让孩子来校念书,则需要家长填写《学生复学申请报告》,并与学校签订相关承诺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学生复学后,班主任须跟进学生情况,包括:引导班级同学关心、理解该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与家长取得联系,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向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要对复学学生的心理情况进行一般评估;告知家长和学生在复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制定学生复学后可能发生心理危机的防备预案;通过班主任和周围同学多方面了解其心理状况及行为表现;定期回访,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向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学生复学情况,调整相应的辅导方案。
学校心理服务的转介是学校心理辅导、学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还存在着转介意识薄弱、转介时机把握不当、转介方式与技巧欠缺、转介流程生疏、专业资源有限等问题。学校需要建立有效的心理辅导转介机制,充分调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医院乃至社会的力量,共同协作配合,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构建保密、及时、快捷、有效的学校心理辅导转介绿色通道,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