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改革政策对教师企业实践的影响与启示*

2019-01-14 05:14马晓琨王学东
江苏教育 2019年68期
关键词:双师职教校企

马晓琨 王学东

职业教育的发展质量、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2019 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和质量提供了改革创新总方案。“双师型”教师是保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是职教改革的重要方面,而教师企业实践是提升职业学校教师“双师”素质的有效途径。然而目前的教师企业实践存在走过场、监控难、实效性差、针对性弱等问题,效果并不理想。本文从教师企业实践的现实困境出发,剖析国家职教改革方案给破解教师企业实践困境带来的影响和变化,以为职业院校实施教师企业实践提供启示。

一、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的现状与困境

(一)教师企业实践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效果并不理想

从国家到地方已出台了关于教师企业实践的各种政策制度,实施教师企业实践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199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教师进企业实践实现有法可依。1998 年出台的《面向21 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和2002 年出台的《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相继提出,要制定鼓励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政策。2005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规定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2006 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对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的内容形式、组织管理、保障考核等做出新规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再次提出完善落实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2016 年5 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发布《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指出要根据教师教学实践和教科研需要,确定教师企业实践的内容,解决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把企业实践收获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切实推进职业学校教师定期进企业实践的工作。2016 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 年)的意见》,将“选派教师去企业实践”作为其中一个专项加以落实。同时,针对教师企业实践的地方性政策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比如江苏省溧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制定了《关于组建教师专门工作室的试行意见》《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这些地方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由国家规定性向地方自主性转变,[1]正在向政策体系化不断演进。

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实现了有法可依,其制度环境不断优化,但单靠政府政策环境很难解决教师企业实践的实质问题。从实施效果来看,学校和企业对教师企业实践的现状都不满意,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教师企业实践都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王剑等人以北京地区财经类院校为样本,通过教师问卷,发现教师企业实践力度不够,泛化问题较为突出;企业实践方式和教师期望错位,企业实践制度有待完善;学校的联系作用需加强。[2]于丽娟走访了大连地区46 家企业,对129位职业院校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教师参与的态度不积极、组织安排随意性大、企业接纳意愿低等问题。[3]梁耀相从高职院校管理者角度认为“抓实”专业教师进企业实践比较难,参与企业实践的教师很难接触到与企业核心利益相关的工作。[4]

(二)教师企业实践的实施困境分析

通过文献研究法归纳近些年学界对教师企业实践存在问题的观点,发现有教师、企业、学校、政府四个层面的实施难题。

教师是企业实践的直接参与主体,其动机、状态直接关系着企业实践的效果。李天航等从教师身份重构视角研究教师企业实践,采用转化学习理论剖析了教师企业实践的困境,认为教师对触发性事件不敏感、经验的消极影响、批判性反思能力不足、欠缺理性对话而导致企业实践效果差。[5]石伟平等则认为企业实践难是因为“教师积极性不高、缺少内在动力,对企业实践认识不足”[6]。有的学者则发现教师企业实践难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客观因素,如教师相对短缺、教学任务繁重、没有机会和时间去企业实践;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教师本身能力无法胜任企业工作岗位。

企业和学校作为教师企业实践的实施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企业积极性不高,学校管理不足”。对于企业,学者们高度一致地认为,企业普遍缺乏接收教师进行实践的动力,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来自政策的利益驱使。对于学校,体现在缺少对教师企业实践方案的规划和监管、师资经费不足、组织管理不充分、学校在主动承担联系企业方面做得太少。

政府是推动教师企业实践的政策主体,其政策制度的颁布和实施会影响实施效果。从1996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到2016 年颁布《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国家不断完善政策,但政策的影响力仍然不够强,缺少实质性的对企业的补偿激励政策制度环境。这也是学界大声疾呼继续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健全配套政策、落实保障企业利益的相关制度的原因。

教师企业实践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教师实践能力的提升,进而反哺职业教育教学,培养适应产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校企、师生共赢。教师企业实践的关键不在于教师去不去企业,而在于能否切实有效地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并使学生受益,这是一个多元主体共赢的深刻问题。从系统思考的角度来看,教师企业实践需要占用企业资源解决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的问题,虽然实施主体是教师,但实施的关键点在于企业是否愿意和是否能够提供有效岗位和资源。企业是追逐利益的主体,首先要衡量教师实践给企业自身带来的利益,但单凭教师个体很难满足企业的期望,需要政府营造政策环境,鼓励企业接收教师,推进教师企业实践。我们可以借鉴德国双元制发展模式,由学校提供理论教学指导,由企业提供育人的实践环境,配备实践能力强的企业导师,校企实现双元育人良性互动。德国双元制的发展经验在于校企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了利益协同。因此,我国教师企业实践难并非政、校、企、师单方面的问题,而是多元主体未能实现协同,尤其校企双方利益难以协同,尚未形成政校企共赢发展之路。校企利益难以协同成为教师企业实践的最大困境,破解这一难题成为职教改革的重要方向。

二、国家职教改革政策有助于破解教师企业实践困境

《实施方案》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教育强国为背景,首次明确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与普通教育并列,强调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特性;基于外部社会经济产业环境的变革,树立职业教育向多元办学格局转变、向提高质量转变、向类型教育转变的长远目标;实施系列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建立校企命运共同体,实现校企利益协同。这些举措将攻克教师企业实践的难题,破解教师企业实践实效性低的现实困境。

(一)职教双师改革将成为教师进企业实践的直接动力

《实施方案》强化职教师资“双师型”特征,将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职教师资改革的目标,强化教师的理论与实践教学能力,有效推动职教师资企业实践的实施。《实施方案》首次规定了职教师资入职条件,要求从2019 年起“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首次将企业工作经历列为专业教师入职的必要条件,从职教师资来源严格把关师资实践能力,强调实践能力是职业教育教师的必备要素。《实施方案》要求在职教师“每年至少1 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强调了未来职教师资企业实践的必要性。

企业实践经历成为教师入职的必要条件,成为教师在职研修的必须要求。实践能力不仅仅是职业学校教师的必备能力,更是职业教育教师入职的必备能力。同时,企业实践成为教师专业提升的必然路径,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必然选择。[7]比如:新加坡规定,理工学院教师一般每5 年必须回到企业实践3 个月,接触最前沿的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8]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是世界上最科学的,不管是企业教师还是专任教师,入职前都要有企业工作的经历,入职后教师还要参加企业实践。[9]

(二)“三教”改革将实质推进教师企业实践的效度

“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带来巨大挑战,教师需要应对不同层次生源,原有的教材内容需要更新,教学方法需要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更加需要教师具备“双师”素质。《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职教师资校企混编双向流动的结构,创建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施模块化教学;要求“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要“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 年修订1 次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

提升教师企业实践效度的关键在于对接产业先进元素。“三教”改革的实质在于实现产业生产与教学过程对接、先进技术与教学内容对接、人才培养与企业实践对接。为了提升实践能力、更新教学内容、修订配套教材,教师带着“三教”改革任务更有针对性地进入企业实践,有利于提升教师企业实践的效度,有利于培养适应企业实践的人才,实现校企共赢。

(三)企业办学活力改革将拓宽教师企业实践的实施路径

深化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发展壮大的关键,[10]是企业办学活力改革的重要举措。企业办学活力改革主要体现在促进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双元育人。《实施方案》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等。《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 年“企业参与职教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鼓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

企业办学活力改革将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企业的先进技术、优秀文化、发展需求融入教学资源和教学过程,实现校企双方要素的双向流动。教师不仅可以去企业实践,还可以通过校企共建基地、参与校企双元育人项目等实现实践能力的提升,拓宽了教师企业实践路径。

三、对职业院校实施教师企业实践的启示

(一)以“双师”改革为契机,以教材教学改革为抓手,驱动实施企业实践

教师是企业实践的关键主体。提高教师认知,需要以教材教学改革作为抓手,让教师带着校企师生共同发展的使命进企业实践,从动机到实效抓好教师企业实践。完善适应信息化、智能化新技术需要的“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倾力打造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创新教师执教资格管理制度,将企业实践作为教师执教资格的必要条件和动态更新措施,有效更新教师知识和提高教师的理论实践教学能力,使其达到“双师型”的标准和要求;将企业实践置于教师考核评价标准中,不仅要落实五年轮训制度,而且要将企业实践内容和效度作为教师职称晋级考评的重要方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带着专业建设任务进企业实践,专业教师带着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的任务进企业实践;建立稳定的骨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立“一企一师不断线”制度,确保企业岗位固定、教师轮流不断线,专任教师5年一轮1 年以上实践锻炼。

(二)深度融合校企人才资源,创新教师企业实践形式

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充分调动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人才资源参与职业教育,将企业技术人员混编进职教师资队伍;建立“双师型”教师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支持骨干教师到企业兼职兼薪,实现校企人才资源交互融合。校企共建产业学院,鼓励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人员建立育人共同体,深度参与共研人才培养方案,将是教师企业实践的重要形式和趋势。搭建技术技能平台,引进企业技术人才,组建跨组织技术创新服务共同体,推进技术技能与教学教研融合互补。推进“一课一兼职”制度,主体专业群实行每门专业课聘请一位企业兼职教师授课;与名企或行业协会共建高水平技能大师工作室,合作培育具有绝技绝艺的技术技能大师。教师企业实践形式不仅仅限于企业场所实践,还包括引进企业人才、项目、基地等在校内场所参与实践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灵活。

(三)深化校企共管长效机制,有效保障教师企业实践质量

针对学校和企业在教师企业实践管理中缺失的问题,应在保持长期稳定校企合作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专业成长阶段由校企共同制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以实现教师企业实践效果评价与校企师共赢挂钩。这要求不仅仅考核教师的成长,而且要将教师企业实践带来的学校改革效果和教师企业实践为企业带来的效益纳入评价内容,以综合评估教师企业实践效果,修正教师企业实践方案,形成校企共管长效机制和良性循环,有效保障教师企业实践的质量和效果。另外,要建立高层次人才校企双向流动机制,推动高层次人才的合理双向流动,提升专任教师教学、科研与实践能力,实现校企师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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