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霞 樊全治
(平煤股份一矿,河南 平顶山 467000)
安全是煤矿的永恒主题。干一天煤矿工作,就必须抓一天安全。要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绝零星伤亡事故,其关键在于人,关键在于做好人的工作,只有做好了“人”这个工作,也就解决了影响安全工作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要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在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的安全素质上下功夫、做文章,狠抓安全制度落实,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工作关键在于人,更在于每个人是否具有自主安全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意识决定行为。要搞好安全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时时刻刻把“安全当成一种自觉需要”。实践证明,文化水平不高但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强的老工人,在同样的安全环境,同等的工作条件下,要比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高文化水平的新工人,发生事故的机率低得多。比如,吴如下了几十年井,干了一辈子煤矿,从未发生过呲手碰脚现象,究其缘,是因为吴如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即“三心安全观”(真心、细心、操心),真正把安全当成了他的第一需要。因此,无论何时何处,干什么工作,各级干部、每位职工都必须首先想到的是“我要安全”。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必须到位,使“安全第一”变为自觉行为。
首先,从领导层面和安全管理层面讲,必须强化安全第一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放在“先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的位置,在安排部署工作时,首先想到的是安全,首先讲到的是安全,首先部署的是安全,坚决摒弃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摒弃实际工作中“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做法。在考核干部业绩时,变过去“重产量、重效益”为“重安全”,把安全作为干部考核的第一项重要指标,促使干部的政绩观向安全生产方面转变。
其次,从职工层面讲,作为安全操作层,要自觉象吴如同志那样,在干工作中时时刻刻惦记着安全,按章操作,主动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被伤害。
第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要创新教育机制,结合安全文化建设,抓好安全理念渗透,由表及里,由外及内,逐步渗透,使职工不仅对安全生产理念熟读熟记,并能够固化为心灵深处,转化为安全行为,升华为职工的自觉行为。特别要解决职工对安全认识上的麻木、侥幸、愚昧和无知等不良思想。
安全行为是职工安全素质主要体现,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安全行为一靠安全制度的刚性约束,二靠职工的安全素质,即安全技能水平的提高,这是安全行为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较高的安全素质,仅靠安全制度去约束,好比鸟之双翼仅存其一,无法做到行为的安全,也根本谈不上本质安全人。各级领导干部、各岗位、各工种、各层次的人员,都要清楚自己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从而规范其工作、作业行为,只有工作行为规范了,才能杜绝“三违”,消除零星事故,实现本质安全。
提高职工安全素质,要突出抓好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培训是集团公司“三化三基一重点”中特别强调的一个安全基础工作,从认识上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把提高职工技能当成了一项长期性的基础性工作来对待。目的是通过培训,使职工掌握过硬的技术和本领,减少因技术技能的因素造成安全差错,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事故隐患的处置能力,降低安全风险。职工培训应注重实际效果,针对性要强,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的人员,应采取不同形式的培训,并且培训绝不能摆样子、走过场、流于形式,不能仅让职工为拿个“证”而参加培训,没有真正提高技能水平。
在我们目前的安全工作中,对安全不能说不够重视,安全管理部门不能说不健全,安全制度不能说不完备,但是,安全管理的效果不尽人意,安全管理中还有不少的漏洞,安全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存在着“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这也是导致零星事故不断的一个直接原因。“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就等于是安全管理部门形同虚设、安全制度变成一纸空文,所谓的管理,其实是没有管理。因此,安全工作的大敌,是对安全制度的漠视,对安全管理的放松。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也就是说搞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抓好落实,只有抓好落实才能见实效。
抓落实,必须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没有抓不好的安全,只有不到位的管理。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管人员,都要报着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转变作风,沉下身子,深入现场,狠抓“五个到位”,确保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在安全管理上,要有铁心肠、铁手腕、铁面孔,对待“三违”和事故责任人要坚决狠管严查,决不可心慈手软。坚决摒弃安全管理中的“睁只眼闭只眼”和“观棋不语”好人主义现象,切实做到执行任务不找借口,落实制度不打折扣,追究责任不讲情面。
抓落实,必须严格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对安全工作,要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坚持“责、权、利”相结合,该重奖的重奖,该重罚的重罚,过真的,来实的。对于事故责任者,无论它是哪一个部门,不管他是哪一级干部,都要一查到底,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该罚多少就罚多少,绝不手软,也绝不偏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安全工作的权威,才能做到令行禁止,才能促进了安全工作的健康开展,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