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天培
摘 要:我国目前存在着企业技术创新总体不足、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经费运用不合理、对中小企业支持不够等问题,应采取加大总体投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改进支持方式、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等措施加以完善。
关键词:技术创新;财税支持;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4-0077-01
引言
技术与其他商品一样存在市场失败。适当的政府干预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本文拟通过研究企业技术创新财税支持的机理,工艺型技术创新和产品型技术创新不同的支持思路,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调整和完善的建议。
一、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及财税支持存在的问题
1.企业技术创新的整体投入不足。全国科技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我国R&D经费投入强度1.84%,这与日本(3.26%)、美国(2.77%)、德国(2.84%)的投入强度有着较大的差距。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支出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71%,而发达国家一般都是2%~3%的水平。有研究结论显示,一个企业R&D的费用如果仅占销售收入的1%,该企业不可能成功[1]。对于技术创新,我国各方面热度依然不高。比起技术创新“投入多、见效慢”“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特点,地方政府更乐意将资金投向基础设施、房产地等与当期政绩相关度高的产业;一些企业热衷于炒地、炒房、房屋开发等短期赚钱快的项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管本位”思想依然较重,当官的动力远高于科研。
2.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不突出。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才发展报告2010》,我国企业在研发、培训上的投入每年人均仅为几十元,每万人中拥有的研究与开发人才不足3人,而日本是49人,美国是48人,德国是35人,加拿大和英国是25人。科学家和工程师52%分布于高等院校,41%以上分布于独立的科研院所,只有7%分布在企业,而发达国家则一半以上在企业,美国更是达到80%。2008年日本R&D经费78.2%来源于企业,每100个大中型企业有R&D机构134个。而我国2009年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R&D活动的企业仅占30.5%[2]。
3.财税支持经费运用不合理。在技术创新财税支持政策运用方面,我国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财政对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开发投入不足。我国研发阶段投入经费较多,而中试和产业化阶段投入经费较少。二是多头管理造成经费使用效率低下。在我国,发改委、科技部、科学院、教育部、基金委等都是经费管理和使用部门,各部门协调难,造成重复研究。三是技术创新资源、设备利用率低。由于部门自成体系,科技资源分散,造成一些部门资源闲置,另一些部门又不足[3]。许多发达国家的大型科学实验设备的利用率都比中国高5—6倍。四是工艺创新比重低。有资料显示,日本64%的费用用于工艺创新,36%用于产品创新,而德国这一比例为4∶1,我国仅为3∶1。
4.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财税支持不足。资料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创造了65%的专利发明,75%以上的技术创新,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4]。但财税支持的重点是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支持少。目前,对中小企业有效的支持工具仅有税收和财政风险基金。但依照税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等简易办法征税的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我国接受财政风险基金支持的企业总数量也非常少(2012年全国仅7 000家)。
二、对我国财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
1.提高技术创新财税支持的总体水平。要扭转我国技术创新低水平的局面,并非一朝一夕,应采取体制改革、制度改革、社会评价体系改革等多种措施。一是改变政绩考核方式,将技术创新和环境改善赋予更大的权重。二是改变高校和科研院所“管本位”的作风,树立崇尚科学的理念,取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科技创新财税支持的预算法规,以法的形式确立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四是完善配套的改革措施,让传统不环保的能源、材料、生产工艺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价格体现稀缺性。
2.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非常重要,应主要采取下面措施提高财税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一是加大财政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结合各种政策、工具,监管层面上要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二是转变支持方式。应将财税支持的重点由技术本身转向产品;由研究机构转向创新点的产生,创新链和创新战略联盟的形成。三是构建激励技术创新的长效机制。在企业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把国家的工程技术中心建在企业;对企业管理层、研发人员进行培训,为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和团队等。四是促进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形成。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企业密切结合,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并提供生产需要的技术储备。
3.改进支持方式,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在具体运用财税支持政策方面,应进行以下调整:一是增加财政对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开发的投入。对关键研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应将预计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高的项目列为支持重点。二是改变多头管理的局面。应在科技主管部门牵头下,制定统计的技术创新规划,统一调配科技资源,制定政策,建立部门间的“协同”“协作”机制。三是整合技术创机新资源、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建立资源共享的“绿色通道”,为有研发任务的团队或人员发放实验室、实验设备等使用“通行证”。四是增加工艺创新方面的投入。工艺创新“投入低、见效快”,能够低成本的解决企业急需的关键技术,所以应加大财税支持。
4.加大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在科技创新方面,中小企业有着贴近实际的独特的优势。财税加大对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支持的措施一般有三种:一是财政贴息。事实证明,财政贴息政策风险小、效果好,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只要符合政府产业政策,政府就应给予支持,用少量资金带动金融资本的参与。二是财政风险基金。各级政府应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建立,财政应提供先期的启动资金,并制定政策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管理。三是税收优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加强核算,使税收支持惠及大多数中小科技企业。
参考文献:
[1] 喻思娈、赵永新.我国企业研发支出比例较低,税收优惠激励加大投入[N].人民日报,2013-02-25.
[2]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2011年我国R&D经费特征分析[J].科技统计报告,2012,(20).
[3] 徐冠华.科技资源重复浪费严重[N].京华时报,2006-06-13.
[4] 裴更生.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商贸,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