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冰
摘 要:慈善超市在我国成立十余年来,在慈善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大部分慈善超市目前都处在举步维艰的境地。分析我国慈善超市经营困难的原因,指出由于我国缺乏慈善超市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慈善”和“超市”在我国很难融合,应该视不同情况对现有的慈善超市进行改造。
关键词:慈善超市;经营困难;原因;未来思考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獻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4-0072-03
一、我国慈善超市的概况
慈善超市在我国已有十余年历史,具有接受社会和政府捐赠、对捐赠物品进行加工和出新、向特困家庭发放救助物品、面向社会进行市场化经营等功能。对于慈善超市的概念和内涵,学界争议不大。民政部于2013年7月24号发布的《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将慈善超市定义为:“慈善超市是以社会公众自愿无偿的社会捐助为基础,借助超级市场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助的公益慈善机构,是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载体。”[1]应该说,这个概念比较具有代表性,较准确地揭示了慈善超市的内涵。慈善超市最重要的两个特征,一是慈善,慈善超市的成立和运行都要以慈善为宗旨,背离了这个宗旨,就与普通的超市无异。另一个特征是超市,即以超级市场的运作方式经营和管理,这与传统的社区慈善接收站点相区别。
2004年5月12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民函[2004]109号)。此后,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动和促进下,慈善超市相继在各大中城市建立起来。但新建的大部分慈善超市在经营不久之后便普遍出现难以维继的窘境:货源品种单一,资金不足,超市日均人流量极少,救助对象范围较小,救助水平有限。一些慈善超市因为断炊而陷入窘境,有的甚至干脆关门谢客。
二、我国慈善超市经营困难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大量的慈善超市运营艰难,难以维计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对慈善超市及其所处的环境做一个综合的考察和评价,从中找出共性的原因。
(一)我国缺乏慈善超市存在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慈善超市无论是捐赠者抑或是受助者,其主体都是普通老百姓。事实上,我国民政部推广设立慈善超市的初衷也正是鼓励市民以随时就近的方式捐赠物品,并使捐赠对象能够随时就近地自主选择自己所需的物品。慈善超市的发展,有赖于平民的慈善意识和慈善行为。在国外,经过多年的慈善文化积累,形成了成熟的平民慈善文化氛围,很多人认为慈善是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随手做慈善已经形成了习惯。平民慈善是美国慈善文化的灵魂,美国的普通民众非常热衷慈善事业。据调查,美国年收入1万美元以下的家庭,他们会捐出收入的2.5%,而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他们会捐出收入的2.2%[2]。而在我国,大型的慈善机构如红十字会、青基会等均为官办,虽然近几年来也出现了不少草根慈善组织,但由于缺乏政策的支持和适宜的社会环境,其运行举步维艰。在发生了汶川地震等大灾难后,广受瞩目的也是一些大企业和富人的捐赠,平民慈善很少受到关注。普通人在生活中没有慈善意识,虽然也想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人群,但却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慈善超市在中国成立近十年间,很多人不知道不了解慈善超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城市家庭都有大量的物品闲置,面对这些物品人们通常束手无策,不知道通过慈善超市把它们捐给更需要的人。
另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是,国外的捐赠者和受助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心理互动。所有的慈善都是以帮助而非施舍为宗旨,慈善捐赠者进行捐赠通常是出于对弱者发自内心的同情与关爱,发自内心的对社会的责任感,而不是对穷人一时的怜悯与施舍。捐赠者的目的是让那些穷困的人通过社会的鼓励和帮助重新站起来。总体来讲,国外的慈善是建立在尊重而不是怜悯基础上的帮助。与慈善是西方文化背景下的一种典型社会行为不同的是,“施舍”更贴近于中国文化,这当然不是否定中国存在慈善,自古就有的“做善事”也应该是慈善。慈善的一个重要缘起就是宗教,西方基督教教义倡导怜爱,因为上帝爱自己的子民;而中国化的佛教则教导信众与人为善,行善积德。在当代的视角下,慈善和施舍有着明显的不同。慈善是一种广泛的社会行为,它有着健全的机制,而施舍则是一时一事的随机行为。另一方面,慈善的行为主体往往是在一种对等的地位上给予对方帮助;而施舍的行为主体与接受者存在着明显的地位不平等问题,施舍者似乎在上。比如说在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中,他们本身已经处于弱势,承受外在社会压力和内在的心理压力,媒体的非人性化,让慈善转变为了施舍。而这只是中国慈善不完善的一个剪影,在中国,受助者很多时候都要被公布姓名和受助金额甚至要面对镜头,这种被施舍的心理就会更加强烈。对于城市贫困人群而言,很多时候他们会觉得接受捐赠是件丢人的事情,接受一些二手的衣物或用品有损自尊而拒绝进入慈善超市。
(二)慈善超市在我国并非市场和社会的天然产物,而是政府工程、面子工程
慈善超市并非我国的首创,而是泊来物。追其根源,是一百多年前牧师埃德加·P.赫尔姆斯创立的。他把城市较富裕地区的二手家居用品和衣服收集起来,然后雇用和培训穷人整理这些物品,再把它们转售给或者赠予那些需要这些物品的穷人。这里面除了传统的捐赠,还增加了修理二手物品并转卖的环节。通过这个环节,创造了大量的工作机会,也使穷人们获得了更体面的捐赠物品。现代的Goodwill企业,把这种慈善形式进一步完善。一方面通过收集和销售捐赠品获得收入,另一方面利用这些销售捐赠品的所得,提供职业培训,就业安置服务及其他社区计划,并通过与企业政府签订合同的方式,创造收入和工作机会。目前Goodwill虽然定位为非营利性企业,但运营良好。2015年,Goodwill公司的年度总收入达51.7亿美元,其中83%的收入用于各种就业培训项目,为312 000人提供了有关金融、信息技术、健康照料、英语等方面的就业培训,并使他们找到了工作,为3 700万人提供了当面的或网上的就业咨询服务[3]。这些成就的取得完全是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下,企业自身的一个自然的发展和成长的过程。在Goodwill产生发展和壮大的整个过程中,很难看到政府直接的干预和引导。
与西方慈善超市的产生和发展不同,我国的慈善超市一开始就是政府主导的产物。2004年在政府倡导成立慈善超市之前,我国零星地分布着少数具有慈善超市性质的“爱心超市”“扶贫超市”“爱心捐助家园”。2004年5月12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中指出,慈善超市为城乡贫困群众搭建了一个新的救助平台通过人性化的超市运作模式,切实体现了民政部门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起到积极的作用。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转变观念,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之后,在中央领导首肯和国家民政部门的号召与大力推动下,我国的慈善超市才真正有规模地发展起来。截至2017年底,全国慈善超市超过9 000家。由此可见,我国的慈善超市不是在市场和社会中自然孕育和发展起来的,而是政府一手“制造”出来的。而政府在“制造”之前,并没有充分地进行调研,特别是对Goodwill与我国慈善超市所处外部环境的差异没有充分考虑,这就造成了我国的慈善超市缺乏外部适宜的慈善土壤环境,自身缺乏适应中国本土环境进行“造血”的能力,很快就陷入了生存危机。
(三)“慈善”和“超市”在我国很难完美融合
从概念上来讲,慈善超市要做慈善,就要以服务困难群众为宗旨;要做超市,就要市场化,而这两方面有时恰恰是矛盾的。在缺乏慈善文化、民间慈善力量薄弱的大环境下,我国慈善超市的产生和发展均由国家机关(主要是民政部)发起和推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超市大部分成本和开支都是由政府拨款或资助解决,超市的负责人基本上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的人员。超市各项工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完善和拓展政府的社会救助职能,为城市的贫困人员服务。但是这样操作下来后,我们发现慈善超市完全没有了超市应有的活力,所得盈利很少,无法弥补超市经营成本,慈善超市的持续经营需要政府部门持续供血。但如果慈善超市全面市场化了,那么它的主要服务对象就由贫困人群变成了一般大众,可以想象的结果是慈善的成分越来越少,最终演变为一般的超市,偏离了慈善超市设立的初衷。所以我们看到,由于缺乏合适的慈善文化土壤,在国外能够结合得很好的“慈善”和“超市”在我国却很难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要做慈善就很难让慈善超市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做超市就很难保持住慈善超市的慈善本质。
(四)慈善超市的就业援助作用在我国很难发挥
西方的慈善超市自创立之初,便致力于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帮助人们找到和维持良好的工作,让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摆脱贫困。对于大部分残疾人和穷人而言,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可以解决他们因为缺乏教育而面临的就业和生活困境。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做慈善可以使被救助的人感受到成功和尊严,激发他们的希望和自信,也为他们长久地摆脱贫困提供了保障。为了实现这个目标,Goodwill想方设法为贫困和残疾的人们提供就业机会,不但雇用受助者到慈善超市就业,成为管理人员、理货员和培训人员,也与政府和企业签订合作项目,为受助者创造收入和工作机会。据统计,每个工作日每隔42秒就有人在Goodwill的幫助之下找到一份好的工作,Goodwill为超过240万的美国和加拿大人提供了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4]。在我国,慈善超市的定位基本都是募集和发放社会捐赠物,政府并没有充分重视慈善超市就业功能的发挥。慈善超市的工作人员多是政府部门兼职人员以及志愿者,大部分慈善超市都没有给贫困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的功能。总体而言,我国慈善超市扮演的仍是实物施救者的角色,对解决就业问题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对慈善超市未来发展的思考
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慈善超市之所以在我国很难生存,根本原因是因为慈善超市这个泊来物在我国缺乏其生存的慈善文化土壤。而慈善文化和慈善环境的改变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在我国目前阶段,笔者认为,慈善超市这种形式不适合我国国情,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改造。
(一)将慈善超市改造成社会捐助接收站点,或者与城市原有的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合并
我国建立慈善超市的初衷是,以随时就近的方式接受市民的捐赠,并使受助者以自选的方式挑选到自己需要的物品。但目前来看,这个目的并没有很好地实现。我国慈善超市虽然有了超市的形式,但其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接受捐赠和向受困群体发放救助物,只是在发放方式上,慈善超市借用了超市敞开自助式的选购模式,让受助者能够从摆满社会捐赠物的货架自取所需,但取得的物资品种事实上十分有限。慈善超市主要在大中城市设立,但大中城市的市民捐赠最多的是衣被类,但城市中的贫民所需要的却不是这些物品,他们更欢迎的是粮油米面等日常生活必需品。而这些物品很少有人愿意捐赠,这就造成了目前慈善超市的一个尴尬局面,捐赠的物品少有人问津,而且还要占用超市有限的存储空间,最后往往还是由各慈善助捐站点统一收集后捐往西北贫困地区。而受助者乐于接受的粮油米等物品超市只能以现金购买。接受的物品无法变现,发放的物品必须用现金购买,而现金基本上都是由各级民政部门拨付的,这与民政部门直接将这些资金或用品发到贫困群众手里又有什么区别呢?更何况慈善超市本身的运转需要店面、装潢、人工等各项成本,这种成本往往大大超过捐赠物品的变现收入,这些就导致了慈善超市运营艰难的局面。而如果慈善超市建立在农村或者偏远地区,也许受助者愿意接受衣被类的二手物品,但对于这些经济总体不发达的地区而言,可能愿意捐赠这些物品的捐赠者又少之又少了。所以,慈善超市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在发达地区或贫困地区都面临着捐赠双方无法协调的局面,很难实现我们希望中的这种就近地、日常的慈善。另一方面,如果说超市的选购方式比较人性化,那只需将社会捐助站的发放方式稍作修改,通过一定的程序设计让受助者在社会捐助站也能有选择性地接受捐赠物品。另外,除了实体点,社会捐助站还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拍卖社会捐助物品,也可以实现部分慈善超市的功能。
(二)将慈善超市改造成以市场导向为主的超市
这类慈善超市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可以采用“前店后厂”的模式,后厂负责接受捐赠物品,并对捐赠物品进行适当的加工后再销售,也可以采用一般的超市经营模式。服务对象既有贫困群众,也有一般市民,既可以凭证(票)免费领取生活必需品,也可以用现金在超市以市场价购置所需物品。超市的盈利大部分用来再次购买生活必需品用于扶贫事业,对于这类慈善超市,如果最初的投资是由政府或慈善组织投入的,那么可以将超市的利润抽取一定的百分比作为慈善事业捐资。
参考文献:
[1] 民政部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Z].2013-07-24.
[2] 王仁.平民慈善是美国慈善事业的灵魂[N].中国社会报,2007-05-30.
[3] 谢家琛,李鸿兴.慈善超市体制机制改革研究——以上海模式为例[J].社会福利,2018,(9):49.
[4] 袁晶.我国慈善超市的定位与发展——与goodwill的对比分析[J].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