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华
摘 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是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2018年,彰武县被农村农业部确认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单位。对此,彰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创建;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4-0032-02
一、基本情况
1.以农牧结合为主的第一产业发展向好。一是作为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县。近年来,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连续三年突破100万吨。二是作为省级畜牧基地县和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畜牧业已形成了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四大重点产业,全县规模养殖场总数390个,其中生猪养殖场(区)98个,奶牛养殖场(区)53个,肉牛养殖场(区)101个,肉羊养殖场(区)102个,禽及其他经济动物养殖场区共36个。三是地处农牧交错带,是国家半农半牧县。
2.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发展步伐加快。截至2016年6月末,彰武县已立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有118家。其中,销售收入2 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3家,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6.8亿元,税收1.8亿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8.5亿元,增长1.2%,税收1 080万元,带动农户25 000户;龙头企业21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7家,市级13家,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5亿元,税收0.9亿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6.2亿元,增长2.7%,税收650万元,带动农户11 400户。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创建优质品牌15个。重点打造了彰武县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建立了健全的食品安全体系,融合北斗导航、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辽宁冷链物流全程实时监控与追溯系统。
3.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县共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110个。生态型旅游景区10处,其中包括1个国家3A级景区、1个国家2A级景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星级旅游饭店4家,星级农家乐20家,旅游购物商店12家。培育了6个特色旅游乡镇和13个乡村旅游专业村,已与省内外20多家旅行社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2015年,全县接待游客110万人次,同比增长19.5%,实现旅游行业总收入9.5亿元。全县直接和间接参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从业人员总数近3万人。
4.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体逐步形成。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发展生产经营型和服务型经营主体的要求,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产业融合发展主体相互渗透。目前,彰武县具备种养大户1 0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 165个,家庭农场310个,农事龙头企业44户,建成睿洋黑果蓝莓、富乡村樱桃等企业带动型,五峰乱山子、丰田双龙等镇村主导型,红星合作社、宝盈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领办型精品项目区106个。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积极建立股份合作社,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产业深度融合不够。彰武县以农业为主,虽具备一定的初加工基础,但农产品深加工不足,大部分农产品以原料形式销售,产业链条短,农业产业链收益不高,制约了农村产业融合的效果。
2.产业融合关联度不够。一是示范带建设是集农业、畜牧、旅游等多产业共同融合发展的工程,市、县虽然出台了扶持政策,但加工营销和休闲体验等方面资金缺口依旧较大。二是农业科技支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程度依然滞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仍存在机制不活、保障乏力、管理缺位、青黄不接等问题。农村科技服务网络滞后、农产品市场信息滞后等问题也普遍存在,制约了农业产业横向融合。
3.农业经营主体制度创新不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农民还没有成为共享利益的主体。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作内容单一,组织形式较为松散,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组织形式有待完善。受土地流转体制不健全、政策不完善、程序不规范、途径不顺畅的影响,制约了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加上农民传统思想严重,担心失去土地等核心生产资料,宁愿“撂荒”不愿“流转”的现象依旧存在,导致土地流转力度不大、范围不广,土地产出率和规模效益较低。
4.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够畅通。一是农业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农产品流通主要依靠城乡集贸市场,存在着流通成本高、信息不灵和产销衔接不畅问题;二是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一些优质农产品卖不上价,对外辐射能力差;三是农村市场体系和物流产业发育不全,市场基础设施薄弱,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农村物流产业的手段和设施落后,制约了农产品市场流通。
5.金融支持产业融合尚不健全。目前,农业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担保难、时间短、额度小以及农业保险覆盖率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建议
1.要积极创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导机制和体制。发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工业局(服务局)等涉农部门的作用,立足实际,按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一是积极做好以设施农业、果品基地建设、庭院经济、乡村旅游为主的农业示范带建设后续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以沙工业、沙农业、沙旅游业、沙保健为主沙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加大推进以草原恢复、畜牧养殖、草原旅游业为主的草原生态建设力度,明确责任,做好督促检查,实施规范操作、注重有关融合发展信息的档案管理,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充分利用现代融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辽宁省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以增强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认真总结域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经验教训,积极推介其他县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好做法,为加快域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累经验。
2.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要积极打造具有地域影响力、带动能力强、可复制的农民合作社和农事龙头企业,为他们从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政策等方面支持,指导他们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连接机制,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基础。一是制定和完善财会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企业及合作社的财会制度执行,防止财务管理出现“虚化”“弱化”“家族化”,以利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完善新经营主体民主管理制度,确保组织成员依法依规行使权利,确保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及经济利益,确保成员的相应利益不受影响;三是立足企业或合作社的实际发展情况,根据市场需求选定项目,以实现效益最大化;四是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事龙头企业经营运行情况加强监管,对经营不下去的要依法破产,以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害。
3.要扩大补贴范围。一是根据域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际制定出补贴细则,对从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合作社或农事企业全部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补贴要坚持以效益为标准,以规则为保障,以农民利益为核心;三是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要做到捆绑使用,集中使用,并强化有效监督,防止滥用补贴现象发生,以最大化发挥补贴的作用。
4.要加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所需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一是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等措施“引智”,引导域外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二是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根据需要设置专业,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三是鼓励涉农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四是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五是通过培训、实地考察,提升农民的技能素质,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5.要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扶持;二是通過市场化运作;三是利用好土地确权及互换并地的成果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涉农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水、电、道路、专业市场、网络通讯、电商平台、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 吴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