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探析

2019-01-11 17:35衡德茂
现代农业科技 2019年24期
关键词:农技推广改进措施乡镇

衡德茂

摘要    农业科技是我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农技推广体系是农业技术转化的组织保证。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原有的推广体系与之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因而发展和完善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江苏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在农技推广应用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本文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对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从人员配备和待遇、适当增加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进措施,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关键词    乡镇;农技推广;体制建设;改进措施;江苏宝应

中图分类号    F3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24-0232-02                                                                                     開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为农民直接提供种养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机构,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基本保障。然而,当前的农技推广工作仍然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乡镇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后劲不足,需要加以重视,以便其更好地发挥出带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1]。

1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现状

1.1    体制不完善

根据宝委发〔2005〕21号文件精神要求,2005年4月宝应县对全县范围内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进行了改革,将农科站、林业站、兽医站、农机站等4个站合并成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为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乡镇管理。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管理、推广工作组织、资产管理、考评考核等均由乡镇组织实施。由于缺乏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全面认识,县级农业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得不到及时落实,时常出现“两头难”的尴尬局面,导致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缺乏工作热情,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无法正常、顺利地开展。

1.2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过多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负责共性关键技术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重大病虫害的预防扑灭、森林火警火灾的预报和森林防火,以及贯彻实施农业标准、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机安全监理、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技术推广,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这些职能的转化需要县级农业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具体安排,乡镇政府不可能面面俱到,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疼治脚,顾此失彼”的局面。

1.3    人员配备短缺

1.3.1    人员配备。2005年宝应县改革时人员配备采取考试和考核结合的方法,对西安丰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1人,其中种植业4人,畜牧业4人,林业2人,农机1人。

1.3.2    人员现状。2017年在职在岗的编制人员7人,其中种植业1人,畜牧业4人,林业2人,农机1人。已退休3人,目前缺编3人。2017年在职在岗的编制人员7人全部拥有在职本科学历,持有中级职称,平均年龄51岁,农技推广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

1.3.3    制度建设。只有用严格的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工作才能出效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按照“五有农技中心”的建设要求,围绕“农民致富我服务、农民维权我帮助”,制订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优质服务、“八个一”、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公开了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和岗位职责等。坚持以农民满意为标准,不断在工作效能、作风建设、单位形象上做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民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艺、新装备[2]。不断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实施农业推广计划和惠农强农政策落实等实事,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1.3.4    乡镇农技人员待遇尚需提高。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农技人员工资福利不断提升,人员工资全部实行财政打卡发放到位;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按照工资比例已纳入财政预算,但还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工资调整不到位。由于县、镇级财力悬殊,工资收入平均水平低,对于该调整的并没有及时到位,例如在乡补助等。二是参与部省级项目建设补助不到位,如2016年度实施省部级科技入户项目相应的补助也未到位。三是职称晋升渠道不畅。《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分层分类评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向乡镇(街道)、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倾斜,重点考核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推广实效。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制定”。但是目前岗位设置不适应当前现代农业发展形势,严重制约了基层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尤其是高级职称申报,到处设卡,规定1个乡镇只设1名副高岗位。一个基层农技人员没有 20~30年的辛勤努力,是根本不可能达到副高要求的。公务员有职务提升年限,可提高工资收入,而农技人员只有靠职称晋升来增长工资。

1.3.5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经费缺乏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而地方财政安排的经费只能保工资,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安排工作经费,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能的经费和重大农技推广專项的实施经费严重不足。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问题仍未解决,组织推广、指导技术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技术培训等正常工作难以开展,影响了“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1.3.6    技术推广难度较大。农民是农业科学技术的实践者和应用主体,他们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效果。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在家务农的大都是没有文化或文化程度较低的妇女和老人,他们接受农业科技的能力有限,从而使农技推广变得更加困难。

2    改进措施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现代高效农业快速发展,种养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装备等得到广泛应用,建议采取措施尽快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2.1    实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由县级农业部门管理的体制

实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人事、财政、业务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乡镇协管,乡镇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推广等工作。县财政要确保乡镇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将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资和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必要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这样就能形成“政通人和”的局面。

2.2    加强农村基层农技队伍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培训

要加强乡镇现有农技人员培训和知识更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提升计划,统筹培训资源,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实现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力争每名农技人员每1~2年就能接受1次集中系统的培训。对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要通过继续教育,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

6年来,宝应县农业委员会充分利用挂县强农的扬州大学骨干教师,并将他们列入县农业委员会专家库,根据各阶段的实际需要,通过自主命题,邀请扬州大学的知名教授为当地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到基层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活动,充分发挥了他们对基层推广工作的“传帮带”作用。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让更多的农技人才加入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队伍中,增强基层农技服务队伍活力和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人员聘用制度,按核定编制配齐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责任义务。根据规定权限和程序,以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方式,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建立总体稳定、留优汰劣、人尽其才的人员进、管、出新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3]。严格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上岗条件,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所有行政村要从种养大户中挑选1~2名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种养效益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人作为村级农技员。他们是“留得住、养得起、靠得上”的土专家,只有注重他们的专业技术培训,他们便会成为解决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主力队员。

2.3    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强化农技人员业绩考评

农技人员要深入村组、田头、圈舍为农民开展有效的指导服务,及时总结经验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和部省级科技入户项目建设工作,增长知识面。要对取得显著工作业绩的农技人员,在职称晋升、职务升迁、考核评优方面给予优先和优待。要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合理制订乡镇副高级职称岗位数量。对已取得高级农业技术职称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及时聘用,逐步达到乡镇都有2名以上副高级职称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2.4    保障农技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县级财政保障制度,突出服务的公益性,稳定基层农技队伍,使农技人员的工资和推广工作经费得到充分保障,让农技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为农服务中去。县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交流沟通,将县、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2.5    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农民接纳新科技,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实效

农民是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主体,要以技物补贴为手段,将新品种、新模式和新装备送到千家万户;以种养基地为基础,示范做给农民看;以现场技术指导为方法,深入田间地头和圈舍带着农民干,要让农民学会关键技术,实现增产增效[4]。

3    结语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快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巩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农业结构性供给侧改革注入新的动能[5-6]。要通过机制转换、增加投入、学历教育等方式,打破现有的岗位设置和职称晋升不合理的评聘机制,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以促进乡镇农技员整体素质的提升,让农技人员积极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三农”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4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意见.(苏农科〔2017〕12号)[A/OL].(2017-01-18)[2019-08-15]http://www.jsrd.gov.cn/zyfb/sjfg/2017

01/t20170124_442762.shtml2017.5.2.

[2] 唐德敏.会东县基层农技推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6(14):302.

[3] 杜华章,申秀平,王宝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为例[J].安徽农学通报,2014(11):17-19.

[4] 汪发元,刘在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背景下基层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构建[J].农村经济,2015(9):85-90.

[5] 王甲云.我国农业技术服务模式与机制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4.

[6] 钟秋波.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创新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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