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双塘小学 阙 俊
幸福是人类经历过某种活动的个人体验,是一种由体验使得内心产生愉悦的主观感受。这种主观感受与人的经历、性格、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等息息相关,并随着外部环境中的社会氛围、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对于每个个体来说,每个人对幸福的认识与理解都不相同,各自的定义也不相同,但最根本的需求和本质是相近的。幸福也是心理体验和伦理规定的统一,只有符合主体相关的伦理认知,并且满足主体的伦理需求,才能产生幸福。幸福是人性在相关活动中得到肯定、得到满足而产生的愉悦的主观感受,幸福是身心体验和道德规定的相统一。
幸福感也称为主观幸福感,是幸福所产生的一种感觉,一种主体的满足感。幸福感是主客体辩证统一时的“融合感”。其中有来自人体天然的幸福情感,这种情感是淳朴的、自然的、没有分化的。还有来自主客体分化的幸福感,是以主体客体化为特征,要求人主动干扰客体,使得自然听从人类安排所产生的主体满足感也就是幸福感。还有主客体进入相对统一的状态产生的幸福感,更为人文化和社会化,健康、富有、友爱、目的感、满意的工作、自尊、爱的亲密感、休闲等都可成为主观幸福感,是主体对相应的客体的认可和满足所形成的一种情感体验。
幸福教育就是借助于丰富的幸福资源,鼓励学生在受教育中充分运用现有的各种幸福资源,感受到真实的幸福生活,并使这种幸福体验和幸福经验促进幸福能力的提升。教育,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就是培养人的生活能力,也就是培养人的幸福能力以及体验和感受幸福、创造幸福的能力。以此为目的,教育活动的过程本身也就应该是幸福的活动。教育之幸福不是外借于它,而是教育本身的应有之义。
每个个体对“幸福”的理解各有不同,对幸福的认知和感受是要借助于教育活动而产生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所谓的幸福都是片面物质化的,这种虚假的幸福的存在,学生并不能更好地认识到幸福的本质所在,也无法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因此可以看出,幸福要借助教育这一重要的手段。
幸福是我们人人追求和向往的,但并非大家都能获得幸福。为什么呢?原因之一就是人们对幸福的认知,对幸福的理解,它影响着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幸福追求的状况。由此,我们需要思考一下幸福的一些要素。构成幸福的要素很多,如幸福感、幸福品质、幸福能力、幸福观,等等。对于这些要素的认识是需要借助于教育来引导完成的,教育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升学生的幸福感,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幸福品质,提高学生感受和创造幸福的能力,从而对幸福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
幸福是一种价值追求,是一种人生的目标。追求幸福就是在追求精神的愉悦、追求价值的体现、追求心灵的自由、追求自我的认可。这些追求的目标制定之后,如何能持之以恒到达目标?如何把主体的体验感受与客体的实际相结合,达到追求幸福的过程和创造幸福的能力相融合?就依旧需要借助于教育。通过教育活动,能让学生不断更新自己,不断塑造自己,勇于去追求目标,在这种超越的过程中,自然会让人感到幸福,产生幸福感。
人生来就有好奇心,特别是小学生,他们的认知与外界的环境有关,他们的心理特点更为显著,对知识的渴望,对所有事物的好奇,脑子里有着许许多多的问题。然而,在现实中的“虚假幸福”中,部分小学生的这些特点都被埋没了,造成有的小学生不喜欢上学,在校园中没有认同感,没有伙伴,认为自己不被老师认可和包容,甚至出现一些负面情况,这也是教育的失败。当下许多学生的好奇心被不合理的教育理念和思想扼杀,各种考级兴趣班使学生失去了兴趣,大量的题海战术使学生失去了活力,复杂的同伴关系使学生失去了纯真友谊,等等。现实如此,那就更要把学校还给学生,在课堂上、生活中、交往中帮助学生幸福成长,以学生的幸福人生为起点,为学生的将来负责,实施幸福教育。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它不断地将新一代带进完整的精神结构,使他们在完整的精神之中生活、工作和交往。”教育是让人在生活中逐步确认出其本质目的的过程,教育本来就是为了人,关注人的认知、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关注人的发展过程。通过心与心的交流,传递学习的方法和技能,熏陶人的思想、理念和精神,经过有意义的活动循序渐进地把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感情、价值观和人生观传播给人的活动。这一过程通过丰富的形式,多彩的体验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无形地增加了一种充满激情、充满活力、充满好奇、充满思辨的情感,这种情感自然会伴随着幸福感的到来。
“人的生活必须充满意义,这是教育的目的,教育的课题就是在引导与帮助学生在生活中发现意义与充满意义,教育被看成是有意义的行为。”教育这样有意义的行为,自然产生教育的方法和教育的模式,教育方法的多样性,学习的多元化,形成不同的教育理念,但从根本上都是在关注学生的成长,关注学生更好地适应生活,学习相关的知识、技能。因此,在这样有目的性的关注中,自然有着追求理想产生的一种现实理想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更具有能促进幸福的内在意义。
但是,教育对学生幸福追求的促进是有一定限度的,它并不是学生实现幸福生活的全部可能,学生今后的幸福生活还与其途径、方法和手段有关。教育对幸福的促进更多的是学生现实的感受,以下从两个方面谈谈它们的联系。
作为教育者,都希望通过教育活动带给学生成功的体验。从另一方面说,就是希望通过教育让学生获得成功,教育拒绝失败。这个愿景是美好的、理想的,教育这种目的性很强的活动是要有结果、有收获的。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要更多地在意教育能给学生带来什么。教育能够让学生走向自主发展,教育可以通过创造宽松的环境、和谐的氛围、神秘的探索来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自然会发挥学生的自主能动性,使他们在平等、民主、祥和的互动关系中学到相应的知识,体会到相应的情感。学生就能够从多方位感受到幸福的多重要素,在自我认知、自我认可、自我创造上就有了更多的需求和感受。主体的活动感受放到客观的事物上,这样的心理体验对丰富幸福的意义有着更多的帮助。教育可以让学生获得幸福的生活,教育是为了学生今后的生活打基础的。教育同时还可以让学生获得发现、体验和享受幸福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要通过教育的熏陶,让学生成为教育中的核心受益者。
我们时常看到有的人在追求幸福时总是在追求一种物质上的满足,然而他们一旦得到这种物质后的满足感也是短暂的,接着又有了新的欲望和不快,这是真正的幸福吗?显然,这只是人们较为真实的物质追求,不是真正的精神幸福,产生的愉悦也是暂时的,随着时间和环境变化会很快消失。这正是对幸福本质的认知不同,没有创造幸福的能力,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幸福并不是你拥有什么,而是一种你能不能给自己创造幸福心境的能力。既然是能力,那就是可以培养的,教育就是要促进这种能力产生和发展,使学生在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和成功后,慢慢领会幸福的真谛,始终有着对幸福生活的最高追求,使学生的活力得以施展,个性得到发展,身心和谐成长,这一切都能促进学生创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