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省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水平和队伍形象,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南省城市管理文明执法规范(试行)》。《规范》共设有总则、着装规范、仪容举止规范、语言规范、其它规范、监督检查、附则等7 章27 条。以文明执法为主线,重点突出着装规范、仪容举止规范和语言规范,同时兼顾车辆、音像记录设备和纪律规范等内容。
《规范》提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依法履职、服从指挥、严于律己,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不断提升文化和道德修养,自觉维护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尊严和形象。
《规范》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经营性娱乐场所和公共餐饮场所;应当仪容端庄、仪表整洁;执法时应当举止文明、姿态良好、行为得体,保持良好形象;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规范。同时,《规范》对监督检查提出要求,明确了各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及所属执法队伍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文明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