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开心
摘要:史家在真实记录历史的基础上,往往需要对历史事件作出公正客观的裁决,以惩恶扬善,宣扬王道,春秋笔法就是史家褒贬历史事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手法。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过程中,在继承《春秋》、《左传》原有春秋笔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进取,不仅在一篇一句一字之中蕴含褒贬,从选篇取材,对人物传记的归类中也处处可见春秋笔法微言大义的特点。
关键词:司马迁;史记;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又称“春秋书法”、“春秋义法”。对于春秋笔法的运用的描述,最早出自《左传·成公十四年》:“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扬善。”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言:“昔夫子作《春秋》也,笔削既具,复以微言大义,口授其徒。三传之作,因以各据闻见,推阐经蕴,于是《春秋》以明。”自古以来春秋笔法在历代以来都为史家所推崇,而《史记》一书中在《太史公自序》一篇便已经对于春秋笔法的记叙有详细的记载。司马迁认为《春秋》“明三王之道”,“辨人事之纪”,是礼仪规矩的大宗,也是成王道的法则。
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过程中继承并发扬了原有的春秋笔法,并不仅限于一篇一字中,而是将春秋笔法整体的运用在史记的撰写上。从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于本纪,世家,列传中人物的分类便可看出其蕴藏之褒贬,在撰写《史记》的这三体例中,司马迁并未全部拘泥于本纪记天子,世家叙诸侯,列传写人臣的等级制写法,而将许多“不在其位”的人物列入体例之中,这些“特例”也是《史记》中春秋笔法最为突出的体现之一。
一、升级立传
升级立传的现象以《史记·吕太后本纪》、《史记·项羽本纪》、《史记·孔子世家》、《秦本纪》与《史记·陈涉世家》五篇为代表。其中前四篇为本应在低一级体例而放入高一级体例的篇目,《陈涉世家》为本不应列传而为之立传的篇目。秦虽于战国时为一方诸侯,却能集六世之力,先抗六国于函谷关前,后席卷八荒,一统天下,将秦国非列为世家计入本纪正是暗示这横扫六合成就帝业的成就非嬴政一代之功,而是自献公以后历代君主图强霸业的共同成果。正因为数百年心血经营,才有了秦始皇的一统天下横扫六合,可谓秦一国数代国君共成帝业。因此将秦列为本纪,而非世家体例中;项羽自命霸王入住咸阳,曾令天下诸侯臣服恐惧,遂无帝王之名却有帝王之实,并且史公对于这位昔日的霸主有一种爱恨交加的情感,对其颇为同情,并且极其敬重项羽积极一面的人格态度,因此将其计入本纪一例,与《史记·高祖本纪》相互交映对照。孔子教弟子三千,为万世师表;且春秋笔法为司马迁所沿袭,树历代史书手法之滥觞,因此虽然孔子一生颠沛流离,无爵位之封却名列诸侯。陈涉虽为一介戍卒,且内心骄傲自负、刚愎自用,无帝王之才干品德,然而史公仍为其单独列传,并将其列入诸侯世家,是尊重其首先率兵反抗秦之暴政,也是史公尊汉贬秦的侧面体现之一。
而《吕太后本纪》一篇与其他四篇有所不同。司马迁将吕后放入本纪,是因为吕后虽为后宫女流之辈,却执掌朝政数十年成为汉王朝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排除异己,屠杀刘氏宗亲而立诸吕为王,令当朝天子形如傀儡。这是儒家尊王重道的思想中最为排斥的情形之一,如《尚书·牧誓》中言:“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尊崇孔子的司马迁自然贬斥吕后执掌朝政的行为,因此将其归入本纪这一体例,目的在于向世人揭示吕后篡权夺位,戕害君主的行为,虽升实贬。
二、降级立传
《史记》中降级立传的现象有两类,一为欲贬斥其差错而降级立传,如《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淮南厉王刘长,衡山王刘赐虽为王爵诸侯,但因对天子心生愤恨,并且心生叛逆之心“女欲离我自附汉”,因此将其贬入列传体系,以警示后人尊王中道,体现出史公维护汉室一统,强烈反对分裂割据的政治态度。其二为譬如《淮阴侯列传》一类,为尊皇家之旨意不得已而降级立传。淮阴侯韩信为汉建国历下汗马功劳,却在“疑似”谋反的罪名中被杀害。司马迁在《淮阴侯列传》中通篇给予韩信赞美之词,称赞其为人知恩图报,宽待他人之品德,用兵作战之奇策,而只在传末仅以“项王亡将钟离眛家在伊庐”三段写韩信因谋逆而被诛杀的结局,且对韩信谋反原因归咎于蒯通教唆之过,且又借蒯通之口暗示韩信之谋反诱因与刘邦诛杀功臣,鸟尽弓藏有关;且在韩信面对蒯通游说之时“犹豫不忍倍汉,又自以为功多,汉终不夺我齐”的态度与韩信被皇帝告知“人告公反”时的“果若人言,‘狡兔死,良狗亨;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天下已定,我固当亨”的叹息再一次暗示韩信之谋反绝非出于图谋天下篡权夺位之心,而是被高祖疑心逼迫所致,这与《淮南衡山列传》中对刘长刘赐谋逆的描写是截然不同的,更暗示了史公对于韩信的惋惜怜爱之情,对于刘邦兔死狗烹行为的不齿。
无论是如刘长,刘赐确因谋反而降级立传还是如韩信般被皇家扣上谋反帽子而被降级立传的现象,在记载这些人物传记时都体现出司马迁作为汉臣对于汉朝统治者形象的维护,着力于描写汉天子的宽容大度,仁义之风:如在《淮南衡山列传》中三句文帝面对刘长谋反时的语言描写:“朕不忍致法于王,其与列侯二千石议”;“朕不忍致法于王,其赦长死罪,废勿王”;“计食长给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从居。他可”,以及文帝得知淮南王去世后“哭甚悲”的神态描写,刻画出一位仁爱宽容的治世明君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下文中的歌谣,笔者认为这是《淮南衡山列传》通篇最能体现司马迁作为史官客观立场与春秋笔法之处:“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这首歌谣本为讽喻批判文帝据天下之广却不能容兄弟之举,裴驷在《史记集解》中引《汉书音义》曰:“尺布斗粟犹尚不弃,況于兄弟而更相逐乎?”而史公在《淮南衡山列传》中记录这首歌谣,除了为下文中赞颂文帝听此歌恻隐之心生发,宽容仁爱追谥封子的行为,更暗含其作为史官对于文帝行为的看法:淮南王下场虽为其咎由自取,文帝也确实为国家稳定诛杀叛贼,然文帝与淮南王为兄弟却不能相容,以至于兄弟相残,不能称之为和睦宗亲。兄不能友,弟不能恭,这与儒家的教化信条不符。而文帝作为君王确有仁爱宽容之明风,但作为兄长,对幼弟却过于溺爱纵容,以致刘长步入歧途,沦落惨死他乡的结局,此为文帝之过,文帝也需要为刘长身死国亡负责。史公在文帝与袁盎的对话中也体现出这一点:“上素骄淮南王,弗为置严傅相,以故至此”。司马迁作为汉臣,必须维护汉朝统治者的形象,受政治环境影响往往不能完全客观的站在历史的角度评判汉代君王之事,因此司马迁将春秋笔法运用在诸如此类的传记中,在歌颂君王圣德之余,也将其客观的评判巧妙的蕴藏于只言片语之中。
三、应立传却未立传
在史记本纪,世家,列传三体系中似应立传却未立传者,笔者认为有汉惠帝刘盈、汉前少帝刘辩、汉后少帝刘弘与长沙文王吴芮四人。汉惠帝与前后少帝身为汉朝君主却不为其立传,是因为此三朝皆处于吕后掌控之中,皇帝空有帝王之名,而无帝王之实,沦为吕后傀儡,刘弘甚至在大臣们迎立刘恒即位后被废杀,可见这三位帝王在位之时并无政举,史册之上毫无建树,不能列传。而《史记》中这三位帝王立传之处被《吕太后本纪》代替更是史公之高见,既弥补了三朝历史的空缺,又以帝王之传空缺而太后之传却列于本纪的现象形成鲜明的对比,直观的展现出了惠帝与前后少帝时期国家被吕后统治的现状,表现出史公对吕后执掌朝政,牝鸡司晨的行为强烈的不满与贬斥。
长沙文王吴芮作为汉初八位异性王爵中唯一一位得以幸存的诸侯王,理应与其他诸侯并列世家之中,而史公却将其从世家中剔除出去,甚至在低一级的列传体系中都没有记叙吴芮的事迹。与其他汉初名臣相比,吴芮一生在外无韩信英布等征战之奇策,于内无萧何曹参安邦之能,且吴芮为故秦吏,先反秦拥项羽为主,后又反楚拥汉归为汉臣,这种不忠旧主的行为为史公所鄙夷,因此不屑为之立传于史策。
司马迁创建了本纪,世家,列传的记叙体系,而对于春秋笔法运用的精妙之处不局限于一篇一句一字之中,在本纪世家列传三体系对历史人物记载的选择上就已经体现出他对于“微言大义”春秋笔法的巧妙应用,《春秋》、《左传》以一字言兴衰褒贬,而《史记》中在布局谋篇、分类诸传时就已经暗藏对历史人物的褒贬态度,而这些在三体系中的“特例”体现出司马迁作为史官对待历史客观公正的态度与谨慎著述的深意,于全局中见褒贬,与特例之中见春秋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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