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慧萍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异地养老推进存在困难。由于缺乏政府的整体规划和必要引导,异地养老服务供给大多是完全的企业行为,带有一定自发性和盲目性。同时,由于家庭、地域等传统观念限制,如果没有足够的政策引导或优质服务吸引,许多老年人很难选择远离子女和熟悉的生活环境去异地养老。
◆三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盘活存量用地压力也较大。土地市场价格存在差异,使得土地资源难以在三地进行流转。城乡二元土地管理特征明显,示范区位于两省一市行政边界边缘,存在大量集体土地、農用地,在土地管理过程中面临跨行政区的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挑战。
◆肩负着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使命,示范区规划编制理念及思路势必要颠覆传统,对编制主体提出较大考验。规划编制要求存在差异,浙江省仅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而江苏省规定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外,还要具体规定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规划管理程序存在差异,沪苏浙在城乡规划管理最核心的“一书三证”核发程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尚待统一。
◆建立区域生态管控的标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和利用;积极引入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创新平台和产业;探索构建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培育开放式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优化创新载体布局;深化科技创新资源和重大设施共享平台建设。
◆推进土地开发模式一体化。优化建设项目跨区域土地审批;探索搭建跨行政区的土地收储平台;探索制定跨区域土地收益分享机制;一体化制定土地供应计划。
◆推进公共服务协同共享。建立跨省医疗联合体,实现跨地区有序就医;加强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强化示范区内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和服务信息的易获取性。
《“扶持实体经济,释放企业活力”专题调研报告》
◆各地在吸引人才时,应充分考虑到自身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实际需要,避免盲目性和同质化。建议由政府主导试点建设人才公寓,灵活建立人才公寓共有产权制度。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创造条件继续降低企业税负,建议在自贸区试点下调企业所得税。建议对今年4月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进行必要的评估,根据实施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降低企业所得税保持企业竞争力,建议在上海自贸区全面试点施行15%的企业所得税,发展离岸经济。另外,建议逐步将个人所得税减免从片区以及少数行业人才扩大覆盖到全部行业。政府要简化企业营商行政手续流程,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
◆完善证券市场,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建议国家金融主管部门联合出台金融加强服务民企的措施,切实加强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降低企业上市标准,允许更多高新与先进制造企业通过上市完成资本积累;同时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围绕实体经济群体所处的行业特点、市场特点及企业自身特点,确定合理的服务定位、价格和盈利空间。
◆继续推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增加政府采购规模。尽快建立外商投资法相配套的措施,更好地吸引外资。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机制改革,取消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行政级别,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制度改革市场化;坚持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大方向,遵循产权制度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建立公平的政府采购,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
◆推进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经济的融合发展,培育公平竞争环境。政府在鼓励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应该注重与实体经济相融合,两者政策一致才能给予实体经济发展空间。明确互联网经济税收政策,统一征收标准。采取“电商平台预扣预缴与个人申报相结合”堵塞税收流失;设立网络税务机构,接受社会举报与监督,专司电商税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