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确定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煤炭消费争取净压减5 000万吨,同时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
《指导意见》指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山东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举措。目前,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国家确定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能耗刚性需求成为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据悉,山东省目前年煤炭消费总量约4亿吨,位居全国首位,煤炭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比重达到80%左右。根据2018年8月山东省政府颁布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应比2015年下降10%(由2015年的40 927万吨压减到36 834万吨以内)。
据《指导意见》显示,山东省将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
山东省还将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核查清理在建焦化产能,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2019年7月底前,制订出台全省焦化行业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明确焦化产能压减清单和重点措施。2019年压减焦化产能1 031万吨,2020年压减655万吨,两年共压减1 686万吨。2019年7月底前,分行业制订出台钢铁、地炼、电解铝、轮胎、化肥、氯碱等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
除严控项目、压减高能耗产能外,《指导意见》还指出,将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冬季供暖等方面进一步促进省内煤炭消费压减,具体措施如下:
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9年7月底前,制订出台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煤炭热值,利用3年~5年时间,逐步将煤炭热值标准由3 700千卡~4 300千卡提高到5 000千卡左右。
加大老旧设备改造力度,推广新型水煤浆、煤粉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部淘汰。提高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小机组运行时间。除所在地区惟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
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2019年7月底前,制订出台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细化方案,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3 000万千瓦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1.5亿平方米。
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加快建立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分区域、行业、企业3个层面开展评价,整治淘汰产出效益低的企业。
重新分解各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研究把公用煤电机组耗煤量从煤炭消费总量中剥离的方法,重新测算各市煤炭消费基数及总量控制目标,2019年7月底前,制订出台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