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舞蹈教学史研究(1978-2018)

2019-01-10 03:31柳文杰
齐鲁艺苑 2019年6期
关键词:音乐学院辽宁舞蹈

柳文杰,高 杨

(1.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9;2.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辽宁 沈阳 11016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历了深刻的结构体制变革,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随之改观,充满活力和生机。伴随社会经济的改革、思想的逐步解放和政治环境的宽松,文艺的转型和发展也随之进行。辽宁舞蹈艺术,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性跨越中,在不同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舞蹈学科建设的稳步发展到舞蹈人才辈出;从大量不同题材、形式舞蹈创作成果的涌现到舞蹈语言的多样化;从舞蹈学术研究成果的丰厚积累到日益广泛深入的国际舞蹈文化交流,使“辽宁舞蹈”作为全国重要的艺术品牌,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影响力。辽宁舞蹈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学术支持——辽宁舞蹈艺术教育,历经改革开放40年,以较快的发展速度、突出的教学特色、优秀的人才培养载体,成为我省文艺战线上的一面旗帜,更是中国舞蹈教育界独特的“辽宁现象”。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对辽宁舞蹈教学史进行全面回顾和梳理,并针对辽宁舞蹈艺术教育及其创作实践领域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研究辽宁舞蹈教育在体制、学制、乃至精品创作上,如何再有“量”的提高和“质”的飞越,提出设想和建议。

一、舞蹈专科教育的探索与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在宽松的思想文化氛围中,舞台艺术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舞蹈艺术的接受和喜爱与日俱增,国内各大专业舞蹈团体、剧院纷纷排演各类舞蹈作品,对专业演员和编导的需求不断加大。在此背景下,省内高校如沈阳音乐学院和沈阳师范大学,以及各大演出团体开始建立附属舞蹈学校,专门培养后备力量,为辽宁的舞蹈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高校附属学校舞蹈教育的曲折探索

1.沈阳音乐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校的历史可追溯到1948年成立于沈阳的“东北鲁迅文艺学院舞蹈专业班”,由吴晓邦、盛婕、陈锦清等著名舞蹈艺术家执教,为东北地区培养了一批新中国舞蹈骨干力量。1951年末,舞蹈班并入东北人民艺术剧院音乐舞蹈团舞蹈队。1978年末,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将沈阳音乐学院舞蹈中专教学单位归入辽宁省戏曲学校,设立舞蹈科,后更名为辽宁省戏剧学校。此前,1971年末建立的“辽宁省文艺训练班”,后归入沈阳音乐学院舞蹈科。1981年春,经省政府批准,辽宁省戏剧学校舞蹈科重新归入沈阳音乐学院,由于当时政府文件未能明确表述舞蹈学校建制,因此未能正式建校。舞蹈科设有中国舞和芭蕾舞两个专业,并设有“舞蹈基训”“民间舞”“毯子功”“钢琴伴奏”“文化课”教研组。[1]从当时的教研设置上可以看出,舞蹈科已经初具中专教学的专业视野和学科体系。

1983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最早建立的专业舞蹈学校之一,也是我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公立舞蹈专业学校。著名舞蹈家吴晓邦、盛婕和音乐家时乐濛参加了开学庆典,观看了学生们的汇报演出,并举行座谈会共商舞蹈学校未来的发展。舞蹈学校下设有“中国舞学科”“芭蕾舞学科”“民间舞学科”“歌舞学科”,以及“舞蹈技巧”“钢琴伴奏”“文化课”教研组,奠定了沈音舞蹈学校日后专业设置的方向和学科建设的基础。作为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七家发起单位之一,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校凭借结构合理而雄厚的师资队伍,使百余名学生在国际国内重大舞蹈比赛中摘金夺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通过大赛的历练,使沈音舞校的教学、创作和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在原有专业设置基础上进行了扩充,形成现如今由“中国舞”“芭蕾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国际标准舞”构成的专业方向较为齐全的舞蹈专科学校,形成了“技巧好、能力强、实用型”的人才培养特色,造就出诸多蜚声海内外的舞蹈艺术家,数以千计的舞蹈表演人才遍布国内外知名舞蹈表演团体和艺术院校,在舞蹈界备受瞩目,被誉为“舞蹈家的摇篮”。

2.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9年建立的辽宁省戏曲学校,1978年更名为辽宁省戏剧学校,1993年更名为辽宁省艺术学校。经历了建国初期多次更名、合并、改变归属等过程后,该学校从单科戏校只开设部分舞蹈专业,发展为艺术学科较为丰富,具有特色的综合性艺术学校。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舞蹈专业现开设有中国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两个方向。此外,继续发挥其戏曲教育教学丰厚积淀,开设戏曲表演、戏曲音乐专业方向,并借助其综合艺术院校的师资优势,开设音乐类、美术类、戏剧影视和学前教育等专业和专业方向。中国舞方向开设有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训练、民间舞、毯技、古典舞技巧训练、剧目等课程;国际标准舞方向开设有拉丁、摩登、芭蕾基本功训练、现代舞、剧目等课程。其中,中国舞方向对于舞蹈中专教育来说,课程设置已较为完善,足以全面训练和提升学生的表演技能。在不断努力下,该校在国内各大舞蹈比赛中崭露头角,提升了其专业影响力,并逐渐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

(二)“以团带校”舞蹈教育的蓬勃发展

20世纪90年代,辽宁芭蕾舞团和辽宁歌舞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成立中专层次的附属艺术学校,并充分利用团内资源优势,为学生创造大量的舞台实践和演出机会,并调用团内拥有丰富舞台经验的优秀演员担任专业教师,为学生专业水平的提升提供了重要保证。学生毕业后除通过考核留团担任演员外,或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进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或进入社会从事业余舞蹈培训或舞蹈演出,满足了社会不同阶层的文化需要。

1.辽宁芭蕾舞团附属舞蹈学校

辽宁芭蕾舞团是继中央芭蕾舞团、上海芭蕾舞团之后,于1980年创建的中国第三个芭蕾舞团。建团以来,排演了大量世界著名舞剧,创作演出了多部民族芭蕾舞剧。随着舞团的发展,从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已不能满足舞团日益增长的创作和演出任务。1994年,辽宁芭蕾舞团附属舞蹈学校成立,是一所沈阳市教委认定并颁发文凭的七年制中等芭蕾舞专科学校。现专业课开设有芭蕾基础课、性格舞、双人舞、历史生活舞、现代舞、中国民族舞、民间舞、剧目等。辽宁芭蕾舞团舞蹈学校为国内外艺术团体输送了大批芭蕾人才,许多毕业生考入高等院校舞蹈专业继续深造,毕业后从事教育、编导、演艺、艺术理论等工作。学校不断学习国际先进的教学理念与经验,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多年来,聘请外籍教师百余人次,每年有固定的俄罗斯外教任教授课,中外结合的教师队伍保证专业水准与世界接轨,使优秀学生得以在国际比赛和职业需求上具有强大竞争力。学校培养的学生在国际四大芭蕾舞专业比赛、国家文化部一类大赛中,取得了多个大奖和金奖,是芭蕾专业领域里程碑式的突破。

2.辽宁歌舞团附属艺术学校

辽宁歌舞团成立于1956年11月,前身是东北人民艺术剧院音乐舞蹈团,是新中国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族歌舞表演团体之一。自建团以来,不断整合资源,逐渐发展成为拥有辽宁民族乐团、辽宁杂技团、舞蹈队、声乐队的艺术院团,2007年与辽宁大剧院、辽宁演出公司进行资源整合,成立辽宁演艺集团,多年来创作并演出了大量优秀舞台艺术作品。1995年,响应政府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的号召,辽宁歌舞团开设附属艺术学校,现设有舞蹈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两个专业。舞蹈表演现只设女班,针对不同培养目标分三种类型招生:第一种是旨为高等院校及全国各大院团培养舞蹈人才的6年制,开设课程有基训课、素质技巧、身韵、民舞、实习剧目、即兴课等;第二种是为团代培,毕业后经考核通过,可以入职辽宁歌舞团舞蹈队的4年制,开设课程在6年制基础上增加舞台实践课,即与演员同台演出实践;第三种是专为少年宫、辅导中心、舞蹈考级培训培养师资的3年制,开设课程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调整,将6年制课程中的技巧和剧目替换为教学法和编舞法课。以上针对团体需求和社会需求分不同类型进行招生和培养的模式值得同类学校借鉴和学习。

二、舞蹈高等教育的深拓与扩展

随着当今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和需要,“舞蹈高等教育的结构与布局也需要积极、全面、妥善地应对多元化的时代氛围。中国舞蹈高等教育一方面要坚守特色办学、特色发展,同时,要积极发扬自身的优良传统在更大视阈和背景下不断延续的更多可能性。”[2]我省舞蹈高等教育主要指音乐舞蹈专业院校的舞蹈专业本科,以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为代表,以及综合类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中开设的舞蹈专业为主。以上两类舞蹈高等教育,在专业方向划分、生源结构、师资力量、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科研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培养的不同类型舞蹈人才可以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要,为繁荣和推动我省舞蹈事业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专业艺术院校舞蹈高等教育的纵向深拓

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是在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建校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完成了从中等舞蹈教育向高等舞蹈教育的第一次转变,1988年开创了高等舞蹈教育,1990年建立舞蹈系。在此基础上,经过17年的发展,2005年建立舞蹈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成拥有“名师、名品牌”的国家级示范专业“名校”。舞蹈学院作为辽宁省舞蹈艺术类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是培养舞蹈表演、教育、创作、研究人才的高等学府,现设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三个专业,涵盖中国古典舞、芭蕾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七个专业方向和七个专业系别。

数十年的发展,舞蹈学院在专业教学上形成了突出的“技巧好、能力强、实用型”的人才培养特色;在学科建设上形成了完善而系统的地域舞蹈教学及学术研究特色,在全国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建校以来,曾荣获国际级奖百余项,国家级、省级奖千余项,并被舞蹈界誉为“辽宁舞蹈现象”和“舞蹈家的摇篮”。

(二)综合类大学舞蹈专业的横向扩展

我省现有多所综合类大学组建音乐学院或艺术学院,均设有舞蹈专业。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辽宁大学艺术学院、大连大学艺术学院及渤海大学艺术学院等。以上高校舞蹈专业充分发挥综合类院校专业优势,注重培养学生全面的文化、艺术修养,并在探索和发展中寻求自身的专业特色。

1.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专业

辽宁师范大学音乐院建于1990年,1995年更名为音乐系,2003年将音乐系整合为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并设立舞蹈专业(舞蹈编导)。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舞蹈学系(以舞蹈教育专业为主),同时获批设立音乐与舞蹈学硕士点,招收舞蹈编导、舞蹈教学研究方向研究生。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专业以培养德才兼备,具有较全面的文化理论素养及较高舞蹈专业技能、集舞蹈创编、表演、教学为一体,并能够参与社会的舞蹈培训、舞蹈教育、舞蹈文化产业的策划和设计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学院坚持艺术实践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师生教学实践成果斐然。

2.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专业

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原音乐系)始建于1999年,2000年独立建系,2007年6月进一步完善学科建设,成立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开设舞蹈专业。旨在为中、高等学校培养艺术活动课教师;各大型文艺团体、各大艺术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部门培养舞蹈表演、舞蹈创作、舞蹈教学、舞蹈理论工作的人员。近年来着重加强学院内涵建设、提高教学水平,为院校师生提供更广阔的教学、学习平台。

3.辽宁大学艺术学院舞蹈专业

辽宁大学艺术学院于2004年2月2日正式成立。开设专业有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其中表演专业民间艺术表演方向开设民间舞表演、民间舞与技巧课程,主要面向东北三省招生。现已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舞蹈教学体系,培养了大批弘扬东北地域艺术文化的专业人才。

4.大连大学音乐学院舞蹈专业

大连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1年。经过多年的建设,学科建设发展迅速。除设立舞蹈专业外,还成立了辽南音乐舞蹈艺术研究所。在进行舞蹈教学的同时进行辽南音乐舞蹈艺术研究,并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5.渤海大学艺术学院舞蹈专业

渤海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其舞蹈系设立舞蹈学专业,教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及综合培养,引导学生将自身的兴趣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促进学与教、教育与实践的共同发展,培养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并积极为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

三、辽宁舞蹈教育创新对策与建议

(一)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舞蹈艺术教育体制

1.厘清舞蹈艺术教育思路,实施“以校带团”过渡方案。

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扩大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学科设置相对自由,许多高校(包括理工科)相继开设艺术类专业。随之产生的便是艺术人才培养的盲目性,大众型艺术教育与精英式艺术教育的错位,以及大量艺术人才涌入社会后的就业矛盾……因此,艺术教育的思路与模式还需进一步的探讨和理性思辨。试点建设新型的艺术教育体制结构,树立成功的艺术教育和传媒典范已势在必行。反观当前的艺术院团改制,则是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难点所在。多数院团改制都面临着大范围人员变动,以及严峻的生存压力等问题。艺术院团转企改制,沉浮于市场之中,群众文化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的目标也并没有完全实现。

基于艺术教育体制改革的现实问题和艺术院团改制的尴尬境遇,建议我省应借鉴和尝试二者兼顾的“建构性”过渡方式:以学校艺术教育为核心,同时将艺术院团并入艺术院校,成为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从而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新时代新起点上纵深拓展,促进艺术教育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和重新配套。

2.深化舞蹈艺术教育改革,实施“校团合一”创新方案。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化零为整,通盘谋划,让资源在有效整合中提升含金量的重要性。试行“校团合一”的艺术教育模式,不但能够统筹兼顾、取长补短,合理布局我省的艺术院团,而且能够使其在文化领域的资源得到整合,市场得到拓展,活力得到增强,效益得到提升,从而增强文化整体的竞争优势,扎实有效地推进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实施。

“校团合一”的模式在广东省率先开展,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并入广州大学,一方面,学校成为了艺术团体的坚实后盾,为艺术团体提供了丰富的人文滋养和强有力的后备军,使“艺术团”能够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同时学校也拓宽了学以致用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人才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艺术院团的加入,极大增强了学校的办学力量。艺术院团中的资深演员,由于受到年龄的限制,不再适合舞蹈表演,却完全能够在艺术院校中担任教学工作;而一线演员更能够充分地将艺术实践经验带到教学中,向学生生动的提供表演经验和实践机会,使教学环境形成了鲜活的互动,对提高学校教学整体实力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广芭”和“广歌”归入“广大”后,依托“广大”取得了丰富的人才资源,而“广大”凭借“广芭”和“广歌”的传媒力度,提升了大学的品牌建设,使该校形成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创作、艺术效益的最大发挥,实现了资源的最佳整合。

根据当前的社会发展趋势,“以校带团”的方式更顺应时代的需求,更有利于学校与院团发挥各自优势,更符合于学校与院团的相互促进。“以校带团”强调以艺术教育教学为根本,进而发展艺术创作,锻炼人才,推出作品,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并逐渐形成艺术产业链条。

(二)建立舞蹈艺术教育学制创新体系

1.舞蹈艺术教育学制改革势在必行。

在“以校带团”的基础上,舞蹈艺术教育的改革创新还应严谨有序地从学制调整方面展开。学制是一个宏观框架,在教育管理者、教师中蕴藏了大量的智慧和改革的积极性。但是如果学制框架定的不科学,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以及人才培养的潜能就很难发挥出来。就舞蹈艺术教育而言,由于专业特点和人的生理特点等因素,决定了该专业的学制应区别于其他学科专业。目前,我国中等舞蹈教育的学制多为6年,高等舞蹈教育的学制多为4年。由于舞蹈演员的舞台艺术表演生命短暂,因此,接受过高等舞蹈教育后的舞蹈演员,必然要错过最佳的舞台表演年龄,缩短了艺术生命。所以,舞蹈艺术教育学制改革势在必行。

2.建立紧凑、高效、灵活的舞蹈艺术教育学制,提高精英人才培养效率。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精神,舞蹈教育(包括舞蹈高等教育) 也属于职业教育,其作为重点的“提高质量”主要有两条,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3]面对当今社会对学历的高要求,舞蹈专业人才不得不选择高等舞蹈教育。综合专业特点、社会需求等因素,舞蹈艺术教育的学制具有调整和压缩的可能性,“5+3”学制比现行学制更符合舞蹈专业学生的职业发展需求,更有利于优秀舞蹈人才的脱颖而出。当然,学制改革需面临诸多现实问题。但总的来看,改革后的舞蹈艺术教育学制方案,其优势是获得学位时间缩短;延长表演人才的艺术生命;符合职业教育的需求。可以说,改革舞蹈艺术教育的学制,就是对未来舞蹈事业蓬勃发展的一种投资。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调整和完善本国的学制,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更富有创造力的人才。

(三)立“辽宁节奏”、发“辽宁声音”、树“辽宁形象”

1.集中院团优势力量,打造辽宁舞蹈精品。

近年来,我省乃至东北三省创作出了大量舞蹈艺术作品,其中也不乏优秀之作,但总体而言,就像国家宣传部有关领导指出的那样,“艺术作品出现了有高原无高峰”的现象。我省各个团体、院校应通力联合,统筹安排、整合力量、资源共享、协调推进,避免重复创作、各自为战,实现“竞标式”的创作机制,集中优势力量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辽宁地域特色舞蹈精品。此外,各类舞蹈比赛、舞蹈展演,已成为激励国内各大院团进行人才培养、舞蹈创作、表演的重要的机制和平台。我省应该加大对本区域的舞蹈比赛、展演的宣传力度和政策支持,定期组织举办地域特色专项舞蹈比赛或舞蹈精品展演,并以此为平台,热络文化交流,进而遴选出地域特色浓厚的舞蹈精品向全国乃至世界推广。引领辽宁省舞蹈创作、表演和人才培养的节奏,进而在全国范围内为辽宁舞蹈艺术发声,树立辽宁舞蹈的文化品牌形象。

2.紧扣时代脉搏,弘扬时代主旋律。

习总书记说:“文艺工作者应成为这些精神(时代精神)的记录者、传播者和弘扬者,文艺作品应该是这些时代精神的产物。”作为有着悠久革命光荣传统的辽宁舞蹈艺术教育阵地,我们应深入挖掘、研究、创作、表演红色经典舞蹈作品,弘扬时代主旋律,推出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优秀作品,以我省的特色精英舞蹈人才来展现蕴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艺术表达。

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舞蹈教育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发展与创新,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舞蹈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创新必然伴随诸多有待于厘清与重构的问题,相信通过教育决策单位与舞蹈艺术教育工作者的通力合作、适度调整、充分沟通,必能达成改革之目标,必将推动舞蹈艺术教育的发展,从而适应当今时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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