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打出组合拳为民营经济护航

2019-01-10 08:00张义学
西部大开发 2018年12期
关键词:营商小微民营企业

文 / 本刊记者 张义学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邀请了全国50多名民营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陕西就有3位企业家在场——陕西合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贾申龙、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宝申、西安华欧精密机械公司总经理樊延都。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着民营企业家的疾苦和困难,党中央为民营经济发展排忧解难。本刊记者就此专访陕西省政府及省上各有关机构,看看他们如何出实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陕西省政府

11月18日,陕西省政府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其中要求: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工作,加快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大“微信办照”业务系统应用力度,实现办理营业执照“零跑路”;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申请人自选公章制作单位。

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全省银行账户服务明显改进,开户流程进一步优化,开户效率进一步提高。

简化登记信息确认,加强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在办税服务厅确认工商登记信息的基础上,企业登录网上税务局新办企业“套餐”服务可确认工商登记信息;改造升级税务与工商数据交换方式,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互认。

11月19日,省政府邀请31位民营企业家出席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钟宝申、刘振宇、樊延都、史贵禄、何金碧、王艺桦、孙志忠、高亮、马维平、吴英、李宗松等11位民营企业家先后踊跃发言。刘国中省长在会上承诺,要拿出更多管用、对路、有力的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

12月3日,陕西省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决定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废止114件、修改26件、保留341件。

陕西省发改委

11月6日,陕西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贺久长同志带队赴西安中兴通讯、幸福制药、京东物流西北公司、西安爱菊粮油、步长制药、泾渭茯茶、西诺医疗等民营企业实地调研。11月7日下午,又组织召集省内15家民营企业举行座谈,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相关政策建议。

11月7日,刘迎军副主任带领法规处、营商办、运行调节处等有关处室,在宝鸡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宣传解读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听取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和企业家们探讨研究如何破解融资难融资贵、人才短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一些阻碍发展的难题。刘迎军最后表态,“省发改委将对各位企业家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为我省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夯实基础,促进全省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近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以下简称人行西安分行)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推动陕西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扩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深化产品与服务创新、完善政策协作体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扩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人行西安分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和单户授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贷款,并将单户授信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发行力度。

有效降低小微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人行西安分行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政策考核评估,合理确定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融资成本;释放再贴现结构引导效能,使小微和民营企业享受再贴现票据的贴现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贴现加权平均利率。

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探索符合陕西实际的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人行西安分行在机构人员等资源配置上向小微和民营企业倾斜,下放信贷审批权限。

打造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升级版。改革完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人行西安分行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解决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问题;指导在陕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股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供应链融资业务,通过“银行+工商”“银行+税务”“银行+海关”等形式,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信用放款力度。

宝鸡市新东岭城市综合体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

11月26日,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八项措施”,并与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陕西西部重工有限公司等32家民营企业签署《主理行合作协议》。

该行此次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八项措施”为:扩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积极降低融资成本,每年净增民营企业贷款30亿元以上,对大中型民营企业融资利率不分所有制,按市场经济原则平等对待,对小微民营企业按照普惠金融实行利率优惠;

坚持分类施策,做好存量融资接续工作,针对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困难,客观看待,分类施策,不盲目抽贷、断贷;

综合运用理财直投、债转股、资产证券化、股票质押回购以及与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方式,帮助民营企业优化财务结构、解决临时流动性困难,增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承销和投资民营企业债券,为民营企业发债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与信用增进机构的合作,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利用多样化债务融资支持工具,完善信贷与债券投资业务统筹联动机制;

推进并购重组,针对民营企业扩大规模、延伸产业链、多元化发展等全周期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并购贷款、并购债、并购基金等产品,支持企业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为参与国企混改的民营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发展;

充分发挥工商银行综合化、国际化优势,为民营企业针对性提供“境内+境外、债权+股权、融资+融智”等综合化金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

创新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根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从品种、期限、方式和流程等入手,全面创新优化融资体系,提高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和融资可获得性,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等。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陕西省税务局

11月2日下午,陕西省税务局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宣布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解读了《全省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全力推动全省税收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要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陕西省税务局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民营企业的诉求,深入查找税收管理服务中的短板,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从民营企业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民营企业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民营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助力民营企业更快更优发展。

11月15日上午,省税务局总会计师孙庆华走访了宝鸡东岭集团,开展助力民企发展调研工作。11月16日上午,该局总经济师索东亮走访陕西电缆厂有限公司、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11月19日,该局副局长郭章献深入铜川民营企业走访调研,送政策、问需求、优服务,助力民企发展。11月20日,该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王宏伟在安康参加“问需求、查短板、优服务、助发展”民营企业税收座谈会,与15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亲切交流。

在调研中,详细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相关涉税诉求,对纳税人关心的个税专项扣除、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征收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一要不打折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政策落地放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二要深入推进税务“放管服”改革。坚持管要规范且有效,树立诚信推定、风险监控、信用管理等现代税收管理理念,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三要适时开展帮扶解忧活动,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社保、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服务机制,拉长服务链条,做优服务保障,解决好企业“成长中的烦恼”。

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为民营经济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办理各类涉及产权案件,维护企业家的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着力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破坏水利资源、土地资源、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积极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经济产业发展。

要准确把握涉及民营经济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的界限,防止任意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重点监督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的案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

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多元化格局,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要切实改进办案方式,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效果,建立办理民营经济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今年3月,《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陕西成为全国最早开展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的省份之一。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做法不断涌现。省市场监管局率先在全国开展“微信办照”,微信办照量占比达到30%,最快30分钟完成注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与23家金融机构签约“税银互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西咸新区推出营商环境“电小二”微平台,运用互联网为企业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铜川市建立政银保三方合作模式,由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按照1∶2∶7比例分担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损失,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

全省政务服务线下“只进一门”和线上“一网通办”加快实现。省政府向陕西自贸试验区委托放权259项,向国家级开发区委托放权91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镇(街道办)和村(社区)服务站点达到1.3万个。新版省级456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市级政务服务网于年底与省级平台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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