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瑕玉 叶丽艳
摘要:本文以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盖及其汉译本作为语料,运用韩礼德和哈桑的语法街接手段理论,对比了英汉语在使用指称街接手段上的差异。结果发现,英汉在人称指称和指示指称上存在较多差异,而在比较指称上差异不显著。
关键词:指称衔接;《傲漫与偏见》;对比研究
中图分类号:H315.9;I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9)27-0060-01
一、引言
衔接是语篇的重要特征,关于衔接手段的研究是语篇分析的基本内容。虽然英汉两种语言都1吏用衔接手段,但它们各有差异。目前大多数英汉衔接手段对比研究要么涉及多种不同的衔接手段而不能展开深入探讨,要么选取的语料较随意,不能突显英汉在相同语义环境下的衔接差异。
鉴于此,本研究采用对比研究的方式,基于韩礼德和哈桑提出的衔接理论,选取两个平行语料库——《傲慢与偏见》及樊庆兰的中譯本为语料,专注研究英汉小说语篇中指称衔接方式上存在的差异。
二、语篇衔接的理论框架
语篇是指任何长度语义完整的口语或书面语的段落,它是一个语义单位,表达的是意义而非形式。1976年《英语中的衔接》一书的出版标志着衔接理论正式创立。在此书中,Halliday与Hasan将衔接分为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两种方式,其中语法衔接又包括指称(reference),替代(substitution),省略(e1-lipsis)和连接(conjunction)。
作为语法衔接中最常用的类型,指称是指语篇中某一成分和另一成分之间在指代意义上的相互解释关系。它可分为人称指称、指示指称和比较指称。人称指称由人称代词体现,指示指称主要由指示代词和指示副词体现,比较指称由比较形容词或比较副词体现。
三、《傲慢与偏见》及汉译本指称衔接对比
(一)人称指称
根据韩礼德和哈桑(1976)的观点,人称指称指“运用话语情境中的功能,通过人称类别表现的指称”(张德禄2007:31)。而人称的范畴包括人称代词(如he,she,him,them等)、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如his,her,their等)以及名词性物主代词(如his,hers,theirs等)。对比《傲慢与偏见》及其中译本,我们可以发现英汉在人称指称方面存在不少差异。
首先,在英语中,人称代词往往会因为句法功能不同而有格的变化,这种格的变化体现在代词的形态层面(如例1中的him,his);而在汉语中,所有格通常需要用“人称代词+的”来表示(如例1译文中“她的丈夫”间接对应了原文的“his la-dy”),主格和宾格则不涉及形态变化。
其次,人称代词在英语中的使用频率高于汉语,例1中的“My”和例2中的“it”都在译文中被省略了,这与朱永生(朱永生,2001)的研究结果相符。
例1.“My dear Mr.Bennet,”said his lady to him oneday”,have you heard that Netherfield Park is let atlast?”“亲爱的班纳特老爷,奈瑟佩尔德庄园最近到底还是租出去了,你听说了吗?”班纳特太太有一天对她的丈夫班纳特先生说。
例2.He did look at it and into.it for half anhour,was pleased with the situation and the principalrooms.他里里外外看了半个钟头,地段和几间主要的房间…英语还存在一种特殊的人称代词一关系代词who/that。从例3可以看出“who”充当了人称代词“他/她(们)”的角色;而汉语中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代词。
例3.When Jane and Elizabeth were alone,the for-mar,who had been cautious in her praise of Mr.Bing-lay before,expressed to her sister……当简和与伊丽莎白两个人独处的时候,她一反常态,开始向伊丽莎白吐露……
(二)指示指称
韩礼德和哈桑(1976)认为指示指称“基本上是一种用词语指示的形式”(张德禄等2007:31)。通过使用指明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上远近的指示词来确定所指对象。而这个远近的判断是讲话者根据其所在的时间和位置来决定的。根据韩礼德和哈桑(1976)的划分,英语中指示指称可以分为选择性名词指称词,定冠词the和指示副词。选择性名词指称词包括this,these,that,those,这些词体现了“近”和“远”、“单数”和“复数”以及“修饰语”和“主词”三个系统的区别。指示副词有here,there,now,then。
在英语中,this/these通常做近指,that/those做远指,它们表达的距离概念基本对应实际的时空远近距离:而在汉语中,尽管“这”、“那”也有相似的用法,但是它们所表达的时空距离通常受到说话人主观感受的影响。因此,在有些情况下,this/these与“这(些)”、that/those与”那(些)”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从例4可以看出,原文的that被译成了“这”。汉语中的指示词“这”给人一种距离上的亲近感,使用频率高于指示远距离的“那”。
例4.“That is very true”,replied Eliz-abeth,“arid 1 could easily forgive hispride,if he had not mortified mine.”“这可是真话。”伊丽莎白说,“不过要不是他伤害了我的自尊,我也可以原谅他的傲慢。”
英汉在指示指称方面的另一个差异主要体现在定冠词“the”的使用上。the并没有具体或者特殊的含义,而是用来指对象是特定的、可识别的。在汉语中,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词。如以下例5中的定冠词the都没有在译文中体现出来。
例5.If the dispositions of the parties axe everso well known to each other,or ever so similar be-fore-hand……婚前对彼此性格都很了解或者两人脾气很相近。
(三)比较指称
比较指称是指用比较事物异同的形容词和副词及其比较级所表示的指称关系。英汉在比较指称上最大的差异在于英语除了借助词汇手段(same,equally,such,likewise等)外,主要还是借助形容词或副词的形态变化(加-er或者more等)来体现,而汉语则是通过词汇手段表达的,其中常用词汇有:更、更加、比较、再、这么,类似地,和/与……差不多等等。从例6可以看出,原文使用了much的比较级more,体现了形态变化,而译文中则用“更多”表现了比较级的含义,照应了上下文。
例6.…,a woman had better show more affectionthan she feels.
女孩子表现出来地对对方的爱最好比她感受到的更多。
四、结语
通过以上实例及讨论,我们可以看出,英汉在指称衔接上存在不少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源自于英语注重形合,对指称的明确性要求较高,故指称的种类繁多,如存在关系代词who/that,定冠词the,且人称指称的使用频率高,以实现上下文的紧密衔接;而汉语只追求意合,人称指称的使用频率较低,使用选择性指示指称时更注重说话者主观感受而非客观的时空距离,运用多种词汇手段而非高度形式化的形态方式来实现指称衔接。译者应当认识到这些差异,才能在翻译过程中使用更地道的方式达到语篇衔接。
基金项目:怀化学院2017年校级教改课题《应用语言学非标答案考试改革》成果。
参考文献:
[1]Halliday,M.A.K.,&Hasan.Cohesion in English.[R] 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ing Press,1976.
[2]Halliday,M.A.K.,&Hasan.Language,context and text.[R]Victoria:Deakin University Press,1985.
[3]傲慢與偏见[M].樊庆兰(译).上海:上海出版社2010.
[4]孟志伟.名利场及杨必汉译本语法衔接手段对比研究[D].银川:宁夏大学,2015.
[5]张德禄.英语的衔接[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
[6]朱永生,郑立信.英汉语篇衔接手段对比研究[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