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根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并印发2017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苏政发〔2017〕20号),明确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主办部门组织实施。从检查情况看,省政府实际安排的100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体较好,所包含的676个可考核指标中,668项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占98.82%,其中,166项指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占24.56%;另有8项指标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要求,占1.18%,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1.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适度扩大总需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7.5%。(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全省经济发展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势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2%。
2.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全年化解煤炭产能18万吨,压减水泥产能9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200万重量箱、钢铁产能650万吨,建立船舶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争取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实现同比下降。省属企业清理“僵尸企业”50户(项)以上。做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分流安置职工实名制调查和入库率达100%,确保不出现较大规模的“下岗潮”和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情况:制定《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全年压减煤炭产能18万吨、水泥产能51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30万重量箱,根据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省政府重新确定全年压减粗钢产能634万吨,实际压解钢铁产能634万吨。建立江苏船舶配套企业信息平台,开展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评价,积极申报国家船舶行业白名单,促进船舶行业健康发展。深入排查过剩产能项目贷款情况,落实差别化授信政策,全省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下降8.7%。省属企业清理僵尸企业、退出低效无效投资58户(项)。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中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一企一策”做细做实职工安置方案,全省10家去产能企业调查入库职工2318人,入库率达100%,分流安置2318人,分流安置率达100%。
3.坚持去库存与稳市场并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督促各地研究制定年度去库存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大数据房地产市场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与调控,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及专项督查活动,逐步建立房地产开发、经纪等行业信用评价和管理系统。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研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制定和落实年度去库存工作计划及重点任务,全省商品住宅待售面积较年初减少1005万平方米,去化期较年初减少7.5个月。强化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对房价上涨较快城市进行预警提示,适时调整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实际采取限购、限贷、限价、限售、价格备案和市场监管等方式,着力保持市场稳定,全省销售商品住宅面积下降15.2%,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下降1.9%,市场较热城市的过快升温势头总体得到遏制。出台《关于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双随机”检查及专项督查活动,调查处理3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介机构,通报6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6个城市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4.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不少于2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不少于300家、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不少于600家,实现各类债权融资7000亿元以上,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超过28%。妥善处置大型企业债务和企业互联互保风险,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依法开展存量债务置换,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规定限额以内。(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财政厅)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71家、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384家。因“新三板”市场没能实现预期的融资需求以及“新三板”中介机构顾问费用、每年维护费用逐步走高,导致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积极性大幅降低,全省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50家。全年实现各类债权融资18994.51亿元。由于金融领域“去杠杆”力度加大,金融监管趋严,市场流动性趋紧,发债融资成本和审核门槛大幅提高,导致企业发债融资积极性下降和发行失败规模扩大,截至2017年11月末,全省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为17.84%。妥善处置重点大额授信风险,推动涉及3家以上银行、贷款余额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全部组建银行债权人委员会,稳妥推进熔盛重工、舜天船舶等大型企业债务重整工作。制定下发《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指导意见》,推动化解重点地区互保联保风险。制定《江苏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办法》,开展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和校园贷平台清理整顿,完成113家重点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全省注册从事校园贷业务的11家平台全部退出。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发行5批33只江苏省政府债券2878.44亿元,其中置换债1646.44亿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核定下达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将全省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限额管理,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5.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确保为企业降低成本1000亿元以上。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专门面向企业的行政性收费和管理事业性收费,落实稳岗补贴、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和困难企业缓缴费等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100亿元。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建立“注册开业3个工作日、获得不动产权证5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阳光高效审批评价机制。继续降低用能成本,从紧核定并适当降低输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实施电力直接交易1300亿千瓦时左右,降低企业电费成本26亿元以上。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深入实施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计划。(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江苏能源监管办、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全年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1100亿元以上。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预计全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330亿元,小微企业减税110亿元。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取消、停征41项国家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停征、转出和降低35项省级立项收费项目,取消、降低和放开1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停征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41亿元。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向7.73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1.8亿元,惠及职工575.3万人。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再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降费率政策,全年减征社会保险费239.04亿元,降低企业用工成本201.75亿元。对全省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出台《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见》,全省各市县基本实现“3550”目标。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减少下游用户用气成本,全省降幅0.12元/立方米左右。完成电力直接交易电量1265亿千瓦时,降低用户用电成本27.8亿元左右。切实降低物流成本,印发《江苏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2017年目标任务》,新增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1个、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4个。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全省39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有30家取得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经营许可证件,试点企业累计完成运单总数62万单,整合社会零散货运车辆16.7万辆,部分无车承运人企业交易成本下降约6%—8%。
6.实施五大领域补短板专项工程。出台《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全年完成补短板投资4000亿元。加强补短板工程的财政支持,安排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16.55亿元、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23.5亿元、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资金42.5亿元、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17.83亿元,安排并及时下达养老、医保等提标的各项补助资金。(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完成情况:出台《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200个补短板重大项目,预计全年完成投资4100亿元以上。下达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16.55亿元、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23.5亿元、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资金42.5亿元、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17.8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补资金33亿元、省补医保资金85.7亿元。
7.深入实施六大消费工程和十大扩消费行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动苏州市开展国家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培育第二批“江苏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地区)”,制定全省打假协作网络重点保护企业名录,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全年抽查企业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扩大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同线同标同质”企业达到20家以上。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创建40个左右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80个左右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50个左右省级乡镇电子商务特色园(街)区,全省网络零售额增长25%左右,信息消费持续增长。出台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制定《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荐10家以上单位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省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3.5%左右。(主办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江苏检验检疫局、省旅游局)
完成情况: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6%。积极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认定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33家、示范平台4家、战略示范区4家,苏州市、镇江市先后被评为国家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挑选130家企业纳入首批打假协作网络重点保护企业名录,建立全省重点保护企业打假保优协作网。监督抽查140类12412批次产品质量,江苏企业产品合格率为95.1%。在全省流通领域抽检13类89个品种18187批次商品,立案查处商品质量抽检案件2453件。升级改造“江苏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公共服务平台”2.0版,“同线同标同质”企业达到263家。开展“江苏产品网上行”等专项消费行动,制定《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促进居民便利消费的实施意见》,新认定45个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110个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50个省级乡镇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街)区,预计全省网络零售增长30%左右。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方案》,全省信息消费规模增长18%。出台《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新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21家,全省实现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3.6%。
8.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左右。以重大科创载体、重大产业、重大生态环保、重大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编制下达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完成年度投资5130亿元。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行动,全年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56%左右。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2%以上。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投资1015亿元。基本完成新沟河工程,加快实施新孟河工程、长江干流河势控制和支流河道整治工程,继续推进沿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入库项目达到500个,新增PPP落地项目100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800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财政厅)
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预计210个省级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200亿元。持续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行动,全省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57.9%。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力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2.66%。全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02.9亿元。新沟河工程、新孟河工程金坛境内先导段工程基本完成,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已获批复,沿海水利灌北干渠拓浚、东门五图河整治工程全部完成,蔷薇河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出台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的意见、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实施意见,全省PPP入库项目达到633个,新增PPP落地项目132个总投资3014.73亿元,吸引社会资本2532.97亿元。
9.深入实施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外贸保持稳定。积极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与贸易主体结构优化,推动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境内外优质贸易展会。加快外贸新业态发展,推进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常熟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试点,建设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海外仓。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省级进口交易中心等载体建设。(主办部门:省商务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完成情况:全省进出口40022.08亿元,增长19.0%。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美国卡客车轮胎“双反”调查、新西兰镀锌板卷反补贴调查、埃及托盘产品反倾销调查、美国对我IBC集装桶及高效甜味剂337调查,开展贸易摩擦应对“四体联动”工作机制专题调研。评选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新认定360个省级出口品牌,新增6个国家级、4个省级工业品和3个国家级、3个省级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扩大华交会、广交会、进交会和高交会等境内重点展会组展规模,组织企业参加日本大阪展、英国绿色新能源建筑建材展等境外重点展会。持续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海门、常熟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申报出口报关单36915票、出口300.25亿元,分别增长83.80%、71.81%。支持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做大做强,以11家省级试点企业为主体的重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222亿元,增长1.4倍。深入推进苏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实现跨境电商B2B出口额70.6亿元。总结评估15家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和4家省级公共海外仓试点建设情况。举办2017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开展14家省级进口商品交易中心试点考核评估和总结工作。
10.集中力量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8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2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9000家。(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完成情况:颁布实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印发《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预计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2件,高新技术企业达9369家。
11.组织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力争攻克200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50个重大自主创新战略产品。(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完成情况:部署实施170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集成推进138项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全年攻克200项以上关键核心技术,培育50个重大自主创新战略产品。
12.加快纳米技术、医疗器械、智能装备、激光与光电、环保装备、通信与网络等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布局产业化重点项目100项,引进创新创业团队80个,引进或新建产业创新服务平台10个,新增高科技企业100家。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52家。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汽车电子标识、智能交通等一批重点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办好2017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启动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累计建有产业科技创新中心7家。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122项,引进创新创业团队169个,建设各类创新研发及服务平台31个,新增高科技企业109家。新建2个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52个。指导编制《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搭建无锡市集成电路创新服务平台,顺利推进阿里巴巴“雪浪小镇”、华为“鸿山物联网生态使能中心”、智能交通测试基地、汽车电子标识等一批重点物联网产业项目,成功举办2017世界物联网博览会。
13.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加快健全市场化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成立“校企联盟”达12000个以上,实施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建设虚拟实验室一站式服务站点达40家以上。推进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遴选一批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强化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作用,推动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与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对接互通和资源共享,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市场化运作取得实效。(主办部门:省科技厅、教育厅、知识产权局)
完成情况:新增校企联盟616个,总数达12136个。发布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目录清单,完成年度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信息公示,建设虚拟实验室一站式服务站点40家。完成对立项建设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第一个建设期的绩效评估工作,初步确定验收合格和转为立项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1个,继续培育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自主发展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高起点建设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技术交易线上服务平台功能,搭建区域服务网络,全省技术交易额达800多亿元。支持和指导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注册成立公司并顺利开业运营,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设立10亿元规模的江苏疌泉知识产权服务基金并进入市场化运作阶段。
14.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3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争创1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3万家。(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遴选14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入库培育,入选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31家。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的通知》,新增15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3万家。
15.鼓励和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稳定在90%左右,力争5—10家企业研发机构提升进入国家级。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5%。(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完成情况:强化全省企业重点研发机构建设,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2家、企业院士工作站17家、研究生工作站352家,建有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1567家,建有率稳定在90%左右。推荐4家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家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预计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7%左右。
16.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加快培育发展“一区一战略产业”意见》,推动各类科技计划向高新区集聚,确保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60%的项目及经费落在高新区,全省高新区营业收入达5.3万亿元。加快建设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15个项目经理及团队,共建4—5家专业研究所,研发和转化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加快培育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提升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水平,全省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支持南京江北新区中德智能制造研究所建设。创建专业化创新创业载体,启动建设20家省级众创社区,认定40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全省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达450家。推进30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25个高校平台改造升级。(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一区一战略”产业意见的通知》,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向高新区倾斜的相关要求,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61.6%的项目和60.6%的经费落在高新区,预计全省高新区实现营业收入超过5.3万亿元。加快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引进32个项目经理及团队,共建8家专业研究所,转化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近60个。重点引导4家培育单位开展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培育和试点,推进2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级中心工作。开展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审核工作,全省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支持中德智能制造研究所与省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联合共建国家级智能制造人才培训基地。启动首批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工作,建设20家省级众创社区,认定省级创业示范基地65家,全省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达607家。支持32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25家高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加强能力建设,组织8场“企业进高校、高校进企业”活动。
17.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引导支持100家左右骨干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全省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7000亿元。加快培育本土人才,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8万人、高技能人才2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100万人次,引进长期外国专家2700人次,新增留学归国人员6000人,“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资助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项目600项,立项支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50个左右。加强人才智力集聚载体和人力资本开发实训设施建设,新建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各1—2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60家和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园(基地)11家、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20家,建设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6家,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0个。(主办部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完成情况:实施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计划,支持124家骨干机构提升能力,预计全省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7000亿元。新增专业技术人才51.38万人、高技能人才31.66万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147.84万人次,引进长期外国专家3520人次,新增留学归国人员11413人,“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资助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项目610项,立项支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53个。组建江苏省精细化工(泰兴)人才市场,成立2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新增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80家和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园(基地)11家、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21家,新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6家,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0个。
18.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度。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5件,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达25家,建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2家。(主办部门:省知识产权局)
完成情况:专利产出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1件,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达27家,建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家。
19.深化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新设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5家,评定科技金融特色机构20家。扩大“苏科贷”合作地区范围,实现苏中地区全覆盖。修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和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力争全省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达2200亿元。(主办部门:省科技厅、金融办、财政厅)
完成情况:新设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5家,评定科技金融特色机构29家。“苏科贷”合作地区达75家,实现苏南、苏中全覆盖,发放“苏科贷”贷款9475笔,贷款总额356亿元。修订完成《江苏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年度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天使投资机构入库申报工作,全省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达2200亿元。
20.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计划,推进企业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组织开展大规模技术改造,实施200项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全年安排省重点智能制造项目187项,实施高端装备赶超工程项目20个、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推广应用项目101个,认定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152个、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7家。制定《制造业“双创”平台三年行动计划》《“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实施意见》等文件,新增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企业50家、试点企业230家,入选国家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6家,评定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259家、省级制造业“双创”示范平台13家,入围国家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7个。推进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全年新开工100项、竣工100项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21.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建设,带动全省智能制造水平提升,累计创建450个智能车间。出台制造业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现场推进会、评估交流会,落实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专项支持资金。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智能车间创建活动,累计建成455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起草完成《关于统筹优化布局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并报省政府审定。
22.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高端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实施2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工程、100项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抓好国家新兴产业集聚区试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实现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增长10%左右。加快未来网络和高效低碳燃气轮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实验室)5家、省级工程中心(实验室)100家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组织实施20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工程、107个国家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持续推进3家国家新兴产业集聚区试点、7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新获批3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12家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全省实现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增长13.5%。成功举办首届全球未来网络发展峰会,完成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评审,启动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新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实验室)3家、省级工程中心(实验室)66家。
23.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和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评定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互联网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各20家左右。积极推广服务型制造六大模式,遴选10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培育企业。(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大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评定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3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19家、互联网平台经济重点企业24家。推广服务型制造六大模式,遴选10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其中3家被评为全国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24.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力争新增1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评选10个江苏省质量奖和10个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培育省著名商标300件、国际注册商标200件以上,新增3个左右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5个左右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600个左右江苏名牌。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创建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推动会展业加快发展,打造江苏展会品牌。(主办部门:省质监局、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完成情况:新增扬州市获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荐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获得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10个江苏省质量奖和10个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组织。新增国际注册商标629件,因工商总局要求各地暂停认定著名商标,未开展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新增4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5个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658个江苏名牌。推进16家产业集群开展国家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创建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达220家。出台《关于打造展会品牌的工作意见》,发布江苏省展会评估标准、展会专家库和展会评估办法。
25.加大对实体经济服务支持力度。加强调研指导,及时了解大企业(集团)运行态势和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问题,积极主动为大企业(集团)持续发展做好各项服务。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江苏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及时发布经济运行形势,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强化要素保障,启动建设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小微企业转贷基金服务公司管理办法,全年新增转贷资金200亿元。进一步规范担保行业发展,做大做强政府性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建立完善“投贷联动”支持政策,进一步拓展“投贷联动”业务模式和范围。优先保障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合理用地需求。建立全省企业用工信息监测平台,引导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0万人。(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情况:完善大企业(集团)监测分析机制,及时了解大企业(集团)运行态势,开展挂钩服务联系制造业领军企业工作。印发《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意见(2017—2020年)》,认定50个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和5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新增“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162家。出台《关于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意见》,开展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服务,初步建立涵盖主要工业行业的1283家重点样本企业库,定期通报和解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编印发布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有效引导社会市场预期。建成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系统,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工作的通知》,全年新增转贷资金278亿元。全面排查担保机构合规经营状况和风险隐患,29家经营合规性差、风险隐患较大的担保机构退出市场,对13家新设(增资)的市县政策性担保公司给予1943万元奖励,国有担保机构数量占比由2013年末的32%上升至2017年末的68%,国有机构注册资本上升至75%。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评估统计,扩展从事投贷联动业务的机构范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外部投贷联动模式支持科创企业556家,配套贷款余额100.53亿元。优先保障210个年度省级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安排省级独立选址项目用地59个,涉及农用地计划2.98万亩。开发全省企业用工信息监测系统,按月对5550家样本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关于地方教育附加补助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试行)》,全年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47.47万人。
26.大力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100万亩优质稻米产业化基地、20个稻田综合种养试点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5万亩。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50万亩、渔业面积18万亩,新改造标准化池塘40万亩以上,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9%。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开发治理农业区域后备资源50万亩以上,建成规模化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80万亩以上。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5万亩、旱涝保收农田面积108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20万亩。实施“江苏好粮油行动计划”,优质优价收购粮食100亿斤。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新增18个左右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3%。加快发展创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40个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新增20家省星级乡村旅游区,推出10家左右旅游风情小镇。重点提升10个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县(市、区)发展水平。(主办部门:省农委、发展改革委、海洋与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水利厅、粮食局、农机局、旅游局)
完成情况:建设130多万亩优质稻米产业化基地、20个稻田综合种养试点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30万亩。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50万亩、渔业面积18万亩以上,新建和改造标准化鱼池45万亩,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69%。建成高标准农田200.1万亩,通过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73.33万亩,开发治理后备土地资源51.6万亩,建成规模化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10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96.7万亩、旱涝保收农田面积142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66万亩。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优质优价收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优质优价收购粮食106亿斤。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新增19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3%。培育创建江苏农业特色小镇105个、主题创意农园101个,新增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71个,创成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2个,评定首批五星、四星级乡村旅游区52家,推出首批13家旅游风情小镇。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10个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县(市、区)试点项目建设总体进度达到85%以上。
27.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大力发展农产品新型营销方式。构建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向社会推介一批最受消费者喜爱的江苏农产品品牌,新增“三品一标”1500个以上,培育地理标志商标10件以上。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全省农产品网络营销额增长25%。新建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区)15家左右,重点培育出口农产品示范企业30家左右。组织农产品展示推介和境外促销。(主办部门:省农委、粮食局、工商局)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实施《江苏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试行)》,推介发布574个农产品品牌目录名单,入选全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新增“三品一标”4105个,培育地理标志商标18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商发展的意见》《“一村一品一店”建设行动计划》,“江苏省好粮油电子商务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27.7%。新建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区)38家,重点培育出口农产品示范企业45家。成功举办首届江苏优质稻米暨品牌杂粮博览会、第十九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等大型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好粮油产品展、西安粮油粮展会、福建产销衔接会等展销活动。
28.强化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创新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推广40项重大农业技术,建设14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20个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开展渔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创新示范应用面积1万亩以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10万户、渔业科技示范户1.5万户以上。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80项,育成农业优良品种(组合)20个,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及装备20项。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新建50个烘干中心。加强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全省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60%。组织实施“互联网+农机”信息化试点,示范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远程监测装备。推进17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厅、粮食局、农机局)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科技支农强农富民的意见》,发布推广50项重大农业技术,建设14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23个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开展渔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创新示范应用面积18450亩。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10万户、渔业科技示范户1.62万户以上。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项目89项,育成农业新品种(组合)29个,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与装备25项。研究制定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支持9个设区市18个县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58个,新建烘干中心90个。创建省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222个,全省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60%。印发《关于做好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信息实时监测试点项目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智能监测试验示范工作的通知》,继续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试点。组织17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数字农业项目试点申报,常州市枫华牧业获批农业部首批数字农业项目建设试点。
29.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覆盖31个县的3755个村,受益人口491万人。开展百场农民用网推广活动,全省农村光纤宽带到户率超过90%,4G网络覆盖率达到90%。(主办部门:省水利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25.3亿元,铺设供水管网4.56万千米,覆盖31个县3755个村,受益人口500万人。组织开展百场农民用网推广活动,完成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亿元,全省农村地区光纤宽带到户率和4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90%。
30.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场交易、规范操作。建成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主办部门:省农委、国土资源厅)
完成情况: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放活经营权的有效形式,全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3113万亩,流转比例达60%。基本建成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全面实现常规不动产登记(含房屋交易、缴税)5个工作日内办结。
31.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订单收购等方式,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粮食全产业链联盟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70个以上,新认定30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省级示范家庭渔场。新增15个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行动县、200家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全省渔户参加专业合作组织比率力争达到65%。全省家庭农场经营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交易)额增长8%以上,带动农户数增长5%以上。(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与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粮食局)
完成情况: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2个,大力推广南通等市粮食全产业链联盟建设经验,创建江苏大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认定32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1个省级示范家庭渔场,新增20个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行动县、201家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全省渔户参加专业合作社比率超过65%。制定《关于加强政策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实施家庭农场扶持项目,家庭农场经营比重提高5.7个百分点。修订完善《省级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交易)额增长8.1%,带动农户数增长5%。
32.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性意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扩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范围,实现涉农县(市、区)全覆盖。(主办部门:省农委)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南京市浦口区等6个县(市、区)做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全省40%以上的村(居)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设区市全覆盖。制定《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95个县(市、区)启动清产核资并建立“三资”管理信息平台。扩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范围,实现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33.做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两权”抵押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任务,扩大全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试点范围。开展“两权”抵押试点情况评估。(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完成情况:统筹推进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任务,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区受理宅基地审批 277宗、32699平方米,抵押农房33宗、贷款总额7344万元。快速推进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全区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二级市场入市91宗、面积1479亩、交易总额4.58亿元。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全区征收土地面积2001.44亩、补偿金额17776.5941万元、涉及安置人口1554人。推动全省每个县(市、区)都有一个以上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试点,指导各试点地区基本完成权籍调查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调查面积70263公顷。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中期评估,全年试点地区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6.3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3.5亿元。
34.推动宁镇扬一体化建设,促进沿江城市集群发展、融合发展。印发《宁镇扬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及年度投资计划,加快制定《宁镇扬一体化发展综合交通规划》《扬子江城市群发展规划》,启动《宁镇扬一体化空间协调规划》编制工作,深化沿江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研究。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和水阳江治理工程,继续实施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设镇扬河段三期工程。重点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
完成情况:制定《2017年宁镇扬三市推进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宁镇扬一体化发展2017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完成《宁镇扬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行动计划(2017—2020年)》,起草形成《宁镇扬一体化发展综合交通规划》初稿和《扬子江城市群发展规划》送审稿,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扬子江城市群的意见》,完成《宁镇扬一体化空间协调规划》《沿江两岸地区城镇体系规划深化研究》。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和水阳江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扬州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应急工程全面完成,镇江新区长江堤防能力提升工程涉及江堤和沿线建筑物主体工程基本完成,长江镇扬河段三期整治工程完成过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4260亩、挂钩计划4000亩保障南京江北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5.着力提高中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小城镇发展成为新市镇或卫星镇。确定20个左右的小城镇开展重点中心镇及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试点示范。加快创建特色小镇,出台《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成立江苏特色小镇发展基金。(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确定16个小城镇开展重点中心镇及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试点示范,组织编制《江苏省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引》并被提升为全国建设行业的技术指引。印发《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入选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15家,公布首批25家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建立特色小镇季度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年度考核制度,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江苏特色小镇发展基金。
36.抓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动制定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等政策措施,印发实施《江苏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各地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拓宽落户通道,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新建14个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着力拓宽城镇化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完成情况: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制定《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江苏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4.12亿元。进一步放宽对重点群体的落户条件,全面放开特定群体的落户限制,开发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功能,推动户口、居住证等业务全面上线江苏公安“微警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6.27万人,新建14个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下达省财政11.85亿元支持镇江市、苏州市国家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通过PPP、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37.稳步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出台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镇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主办部门:省编办)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印发《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公布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名单,部署全面推进新一轮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8.加强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建设等重大规划的衔接协调。深化细化省级空间规划体系研究,深入推进国家和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建立健全“多规合一”实施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规划期到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完成情况:扎实推进市县“多规合一”等示范试点,初步划定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三区三线”),基本实现规划空间信息有效整合、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全部完成省、市、县、乡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徐州、泰州、镇江等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准,37个城市、县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制定《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国家级试点省份、3个国家级试点城市、2个省级试点城市的各项试点工作。
39.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易淹易涝点整治。推动各地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全省新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60公里。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指导镇江市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督促各地针对排查出的易淹易涝片区制定整治方案。(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督促推动各设区市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订《江苏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南》,成立省级地下综合管廊专家库,全省新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64公里。颁布《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导则》,督促各地加快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积极推动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首批9个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完成131个海绵项目、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近40平方公里,评定第二批省级试点城市5个。指导镇江市开展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完成212个海绵项目、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近15.5平方公里。组织开展城市易淹易涝片区的现场调查和摸排工作,排查易淹易涝片区400多处,组织编制易淹易涝片区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督促各地制定整治计划。
40.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村落,建设一批美丽乡村。修订完善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组织开展省优秀管理城市“回头看”检查。推动各地编制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指导兴化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启动实施20个红色遗产和名人故居抢救性保护与展示提升项目。颁布《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支持50个左右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评定200个左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村庄。(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
完成情况:研究编制省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和示范社区星级标准,评定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7个,新增省城市管理示范路33条、示范社区22个,组织对6个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实施暗访。评选省第八批历史文化名镇6个、历史文化名村5个,公布历史建筑914处,持续推进新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安排3500万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专项引导资金支持1个历史文化名城建筑修缮试点以及5个历史文化名镇、2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指导兴化市完成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本编制,实施20个红色遗产和名人故居抢救性保护与展示提升项目。颁布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推荐45个村庄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支持50个传统村落保护。评定118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其余示范项目及资金整合用于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41.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推动实施《江苏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指导各地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规范居住证申领审核工作,做到应发尽发。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加大城乡低保统筹力度,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之比低于1.09。扶持9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0所乡镇卫生院、400个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统筹城乡客运资源,有序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司化改造。加快推进全省光网覆盖和4G建设,大力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实现3406个行政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及以上。(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
完成情况:制定《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督促全省13个设区市完成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编制工作,指导各设区市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各设区市相继出台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全年制发居住证261.3万张,实现流动人口全覆盖。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各地做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通过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标准,全省85个涉农县(市、区)有44个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达到1.06∶1。扶持9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0所乡镇卫生院、400个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发布《江苏省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标准》,推动丰县、金湖等地完成所有农村客运班线公司化改造。完成“宽带江苏”“无线江苏”项目建设投资70亿元、125亿元,实现3394个行政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及以上(年初确定的3406个行政村有12个因行政区划调整已拆迁)。
42.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印发《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出台《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推动落实《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总体方案》。继续推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完成年度投资18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
完成情况:制定《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大力实施化工污染、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整治。出台《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印发《赋予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部分省级管理事项权限的通知》。加快落实《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总体方案》,有序推进20万吨级深水海港工程建设,创新实施盐碱地改良及海水稻种植实验项目,新签约、新开工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分别为4个、2个。继续推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完成投资18亿元。
43.加快建设沿沪宁线自主创新高地、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先导区。启动建设10家左右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创新型城市和高新区建设,实现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服务外包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完成情况:加快推进15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试点建设工作,在抓好原有100家特色产业基地和20家省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基础上,选定20家制造业基地进行重点培育。全省10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通过科技部组织的评估验收,推荐徐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指导淮安等3市争创国家新一轮创新型试点城市,完成2016年度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工作,预计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推动南京江北新区、苏州两地服务贸易试点工作,集中推介两地服务贸易特色企业和项目,推进江苏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集群建设。预计全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12%,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增长6%,继续位居全国第一。
44.推进沿海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协调推动《关于支持新一轮沿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十三五”沿海发展规划》落实,研究制定《江苏沿海地区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出台《江苏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200个海工装备、新能源、交通运输和港口物流等重大项目,力争计划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均高于上年。开工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二期工程,建成连云港港徐圩港区西防波堤工程、盐城港大丰港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实施深远海立体观测装备等7大类产业链协同创新重大项目,转化高新技术成果15项,实现新增产值18亿元。(主办部门:省沿海办、交通运输厅、海洋与渔业局)
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关于支持新一轮沿海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推进实施“十三五”沿海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江苏沿海地区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完成《江苏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审查通过。编制实施270个沿海开发年度重大投资项目,总投资945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52.3亿元,总投资和年度计划投资均高于上年。开工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二期工程,建成连云港港徐圩港区西防波堤工程、盐城港大丰港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实施深远海立体观测装备等7大类产业链协同创新重大项目,转化高新技术成果30余项,实现新增产值超过100亿元。
45.认真落实沿东陇海线经济带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高水平高效率推进沿东陇海线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打造沿东陇海线地区省内产业合作活动服务平台。着力推动沿东陇海线经济带的产业技术创新发展,力争沿东陇海线经济带全社会研发投入达180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7个。在沿东陇海线经济带的农业优势区域,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开放型农业。开工建设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徐州市黄河故道后续工程。(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农委、水利厅)
完成情况:高水平高效率推进195个沿东陇海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确定徐矿老工业基地、灌云县为全省重点产业合作服务地区,落实产业合作项目2个。以徐州、连云港等国家高新区为核心,推动全省科教资源向沿东陇海线经济带各类科技园区集聚,预计沿东陇海线经济带全社会研发投入超180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26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38个。印发《2017年沿东陇海线经济带现代农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落实徐州市、连云港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超过5.97亿元。开工建设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建设工程,完成徐州市黄河故道后续工程大沙河分洪道工程。
46.着力构建内外通达、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力争开工建设苏南沿江城际铁路,正式开工建设盐通铁路,加快推进连淮扬镇铁路、徐宿淮盐铁路、连徐高铁、宁启铁路二期、沪通铁路(江苏段)、青连铁路等在建项目,建成连盐铁路全线主体工程,全年完成铁路建设投资400亿元。开工建设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推进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建设,建成阜兴泰高速公路兴化至泰州段,加快通扬线兴化至海安段、秦淮河等通江达海主通道建设。开工建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造工程,推动组建全省机场联盟,力争新开国际(地区)航线6条。(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铁路办、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完成苏南沿江铁路全线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先导段初步设计批复前置要件的办理,开工建设盐通铁路。加快建设连淮扬镇铁路、徐宿淮盐铁路、连徐高铁、宁启铁路二期、沪通铁路(江苏段)、青连铁路,分别完成投资122.37亿元、124.08亿元、37.07亿元、21.5亿元、60.8亿元、2亿元。建成连盐铁路全线主体工程。全年完成铁路建设投资408亿元。开工建设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全线贯通,阜兴泰高速公路兴化至泰州段建成通车。加快通扬线兴化至海安段、秦淮河等通江达海主通道建设,分别完成投资7.51亿元、10.08亿元。开工建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造工程。完成组建全省机场联盟准备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下一步将组建省机场集团。新开国际航线15条。
47.加强省际区域合作交流,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宁杭生态经济带、苏皖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联合研究编制《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建设规划》,加快修改完善《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苏皖合作示范区规划》,指导溧阳等地开展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联合编制《宁杭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并征求相关意见。形成《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前期研究报告》,提交《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初稿,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规划调研工作,努力将连云港市纳入规划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并推动苏晥有关各方集中修改完善《苏皖(溧阳、郎溪、广德)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正在协调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48.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落实年度援藏、援疆、援青、援助三峡库区资金和项目,完成对口帮扶陕西省、贵州省铜仁市、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年度计划。(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下达年度对口援藏、援疆、援青和援助三峡库区项目计划,落实援藏、援疆、援青、援助三峡库区资金4.59亿元、22.97亿元、2.99亿元、0.48亿元。编制对口帮扶陕西、青海、贵州铜仁市扶贫协作规划,形成“3+13+75”扶贫协作规划体系,全年拨付对口帮扶陕西省、青海西宁市和海东市、贵州省铜仁市资金5.81亿元、0.83亿元、1.23亿元,组织实施帮扶项目600多个。
49.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动权力清单和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稳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在全省范围推广“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深入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进一步推行登记信用承诺制度。制定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选择部分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示范。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出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深化8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出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主办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正式上线运行江苏政务服务网,基本建成“一网一端一号一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所有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统一管理、分层分级维护、统一发布、全程跟踪监督。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扩大到4个设区市、7个县(市、区)、1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试点,全部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局,研究提出第三批改革试点地区建议方案。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服务)实施方案》,全省13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均出台“不见面审批”方案和事项清单。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发放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70.14万份。扎实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发放个体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137.7万份。统一规范基层“承诺后补、容缺受理”等做法,明确市场主体登记信用承诺制适用的4大类情况。制定《关于深化全省经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选取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等6个领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印发《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公布抽查计划,开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软件。起草完成《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选择10个重点领域,采取3种方式持续推进8个国家级、8个省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初步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清单管权责、一个平台管信用、一个中心管检测、一套机制管检查”。印发《江苏省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人员过渡安置工作的通知》,批复下达省、市、县三级涉改部门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基本完成职能、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过渡安置,省、市、县三级净减少事业机构148个。报送《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初步确定47家省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名单。
50.加强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税制改革,调整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督促各地严格划清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界限和偿债责任。依法组织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左右。(主办部门: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
完成情况:建成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全省各市、县(市、区)和8000余家单位在平台上公开预决算信息。率先基本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任务,扎实推进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提请省人大通过《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调整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较2012年启动整合时减少约70%。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面清理整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深入排查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组织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4.6%。
51.支持民营银行发展,大力发展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指导苏宁银行筹建工作,争取再批筹设立1家民营银行、2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力争实现涉农信贷稳步增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目标。(主办部门:江苏银监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完成情况:全省首家民营银行苏宁银行正式开业,启动第二家民营银行锡商银行的设立申报工作并完成尽职调查。新增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台《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小微企业有效信贷投放和综合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和渠道建设,持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全省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31080亿元、增幅10.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506亿元、增幅12.7%,高于银行业各项贷款增速0.8个百分点。
5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建工作,支持省属企业通过上市公司实现核心子公司或主业板块整体上市。在省属企业集团层面选择1—2户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进一步压缩省属企业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促进企业集团“扁平化”管理。整合沿江沿海港口资源,组建省级港口集团。整合省属企业酒店、旅游资源,加快组建省级商旅集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实施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制定《江苏省食盐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省级政府储备与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相结合的食盐储备体系。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工作。(主办部门:省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旅游局、盐务管理局、林业局)
完成情况:形成国信集团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做好资产整合的协调工作。支持苏垦农发公司、南京健友生化公司首发上市。起草《关于推进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的试行意见》并报送省委组织部,酝酿在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开展市场化选聘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督促和指导省属企业采取清算注销、产权转让、重组整合等方式退出各级劣势企业、低效参股投资。挂牌成立省港口集团,形成整合酒店资源注入金陵饭店集团方案。建立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全年省内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共安排计划电量1860亿千瓦时,市场化电量达1265亿千瓦时。完成《江苏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并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印发《江苏省食盐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食盐安全供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15个食盐政府储备库,政府食盐储备量超过全省1个月平均销售量,2小时可保障省内任一城乡市场食盐应急保供需求。由于国家未正式出台《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对此项工作进度作出调整,要求各省(区、市)在2018年完成省级评估验收工作,故暂未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省级评估验收工作。
53.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和引导省属国有企业积极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省范围选定8—10户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启动员工持股试点工作。(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完成情况:启动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选定10户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54.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科学测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水平。继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各设区市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逐步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构建多元共治、覆盖城乡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体系,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主办部门:省物价局)
完成情况:科学合理测定江苏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公布江苏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水平的具体标准,较2016年购销差价每千瓦时下调0.84分。建立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2016年7月起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推动全省13个设区市均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意见。加快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建设,修订出台《江苏省价格信用承诺实施细则》,制定《江苏省价格信用等级管理及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价格失信行为等级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违法摘牌和到期收牌制度(试行)》等文件。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价格检查,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坚决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强化价格调控,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7%。
55.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指导泰州市开展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国家级试点。(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情况: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稳步开展人员核定和参保登记工作,启动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开始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实现社会化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在泰州全市范围统一开展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实现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和信息服务“四统一”。
56.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实施国际产能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区建设。跟踪全省各地“一带一路”产业投资动态,完善江苏省“一带一路”产业投资项目库。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协议额(国家阶段性管理项目除外)保持稳定,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保持正增长。加快推进连云港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和中哈物流基地、中韩盐城产业园、常州苏澳合作园区建设。加强国际友城工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外办)
完成情况:实施国际产能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库,梳理排出401个重大项目,总投资额约460亿美元。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支持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并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准为全国首家“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区。组织省内重点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加对接会,累计签署6份合作协议。持续完善江苏省“一带一路”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库,第三批重点入库项目68个,累计投资金额292亿元。召开省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推进会,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和开展技术、专利等提升国际影响力的跨国投资和并购类项目。由于国家加强对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和外汇流出管控,全省部分对外投资项目受到影响,对外投资协议额下降34.8%。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增长4.6%。推进连云港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和中哈物流基地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累计完成上合组织成员国出海基地工程投资5.9亿元、中哈(连云港)物流中转基地工程投资7200万元、上合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投资6亿元,完成庙岭散粮筒仓扩建工程并试投产,新增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冷藏箱接卸、哈国过境小麦“集改散”等业务资质。中韩(盐城)产业园获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制定苏澳合作园区总体方案并报国务院审批。编制《江苏省重点国家交往名录》,出台全省友城分类指导和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实施省级领导团组赴友城访问计划,在欧洲新缔结2对省级友城。成功举办苏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苏港澳青年精英论坛、第七届“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组织参加第二十二届澳门MIF展和香港春季电子展、春季灯展、礼品展等国际性展览展会。
57.认真落实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战略,深化与中西部地区的交流合作。做好2017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轮值工作,召开2017年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和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与陕西、青海、贵州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建立全方位劳务协作伙伴关系。进一步优化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机制,实施全国原产地签证一体化改革。(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检验检疫局)
完成情况:召开2017年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和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与安徽省、浙江省分别签订《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补充协议》《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的协议》,与上海、安徽、浙江签署交通、能源、科技等10个专题合作一揽子协议,全力推进扬子江城市群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宁杭生态经济带等跨省份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南通建设上海大都市北冀门户城市总体方案》。与陕西省签订省市县三级《劳务协作协议》,举办首届苏陕就业扶贫招聘洽谈会,指导苏州市和贵州铜仁市、南京市和青海西宁市、无锡市与青海海东市签订并履行《劳务合作协议》。制定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出台简化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手续、推进全国签证“一体化”等8项改革举措,全年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82.55万份,涉及货值401.04亿美元。
58.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复制推广的19项改革事项,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14+11”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完善各类开放平台功能,建成并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办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完成情况: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复制推广的19项改革事项、“14+11”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和新一批检验检疫5项改革试点经验。印发《关于做好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复制推广“电子商务”等5大领域10条改革经验。积极推进苏州工业园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叠加复制推广50余项自贸区政策功能,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等改革试点,开展人民币NRA账户创新业务试点,完成跨境人民币贷款创新业务向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并轨工作,设立全国首个国家级境外投资服务示范平台,率先对境外投资实行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
59.大力发展入境旅游,提高旅游服务贸易水平。在欧、美、澳等市场设立2—3个江苏旅游推广中心,组织“水韵江苏”澳洲、东南亚、中亚旅游推广活动,举办中日旅游江苏交流月、第七届“江苏·台湾灯会”交流活动。研究制定入境旅游奖励政策,培育10家左右入境骨干旅行社。(主办部门:省旅游局)
完成情况:在澳大利亚设立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因省政府领导要求新成立的推广中心要提升拓展更多功能,年初的预算不足以支持,故需2018年增加预算后再在北美、欧洲设立推广中心。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哈萨克斯坦、柬埔寨、老挝开展“水韵江苏”旅游推广活动,成功举办中日旅游江苏交流月、第七届“江苏·台湾灯会”交流活动。制定《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培育10家骨干入境旅行社。
60.进一步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广“外资登记备案一表制”应用。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争取工作,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20家。实际利用外资保持稳定。(主办部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商局)
完成情况:督促和指导各设区市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加快推进依托在线平台办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在镇江市和常州市新北区试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与商务备案“一表申报、单一窗口”制度。开展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免税确认工作,全年办理免税确认项目64个。完成《江苏省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方案研究报告》《江苏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申请争取在江苏省率先复制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新认定2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修订完善外资总部经济政策。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的意见》,全省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4%。
61.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落实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33条政策措施,推进10项举措促进农民增收,启动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一批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园区,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12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委)
完成情况:制定《“富民增收33条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富民增收工作的通知》,指导推动全省13个设区市和89个县(市、区)出台“富民33条”的贯彻意见。印发《贯彻〈全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分工方案》《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落实《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组织实施农村创业富民、大学生创业引领、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等计划。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认定11家以返乡下乡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基地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支持城乡劳动者创业29.1万人,开展创业培训31.78万人。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
6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6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综合试验区、23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园区,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2%以上。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0万人以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整省推进培育工程,全年培训农民20万人。
(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委)
完成情况:城镇新增就业148.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8%。打造6个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和23个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区,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9.3%、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7.2%。分类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失业人员转业转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去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等专项计划,全省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64.48万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全年培育职业农民20万人。
63.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各市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实施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普提120元,分别达1890元、1720元、15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普提1.5元,分别达17元、15.5元、 13.5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工作的通知》,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发布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制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针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研究出台一系列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居民增收试点工作。
64.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考核退出6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确保新一轮扶贫开发任务的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面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程,出台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实施意见。帮助集中连片困难地区的重点企业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帮扶10万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稳定转移就业。强化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衔接,为困难群众脱贫提供托底保障。(主办部门:省扶贫办、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
完成情况:先后出台37份文件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督查考核、专项审计、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全面推动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研究提出6个重点县区退出省级帮扶行列的办法,实现新一轮扶贫开发任务中50%以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6000元、54%以上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收入达到18万元。推进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教育资助全覆盖。印发《江苏省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江苏省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对经济薄弱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一对一”帮扶覆盖率达100%,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95.13%。制定实施《旅游扶贫富民专项行动方案(2017年—2020年)》。安排专项资金1148万元奖补六大片区所在的13个县(区)36个技改项目。帮扶11.56万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稳定转移就业。发挥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合力,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
65.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新一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江苏省改革试点项目。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改薄”项目500个。推行产教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开展26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建设35个高职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基地。启动实施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在继续做好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等四大专项的同时,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高校向更高水平迈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三通两平台”建设水平,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全年建成100个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进一步办好民办教育,出台《推进民办高校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的意见》。(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完成情况:修改完善3项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推进事项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各高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遴选实施年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项。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改薄”项目926个。开展26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达19个。建设35个高职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基地,投入专项建设经费9925万元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制定《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综合专项奖补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评选,全省15所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43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积极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全省中小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覆盖率100%,“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率达93.7%,“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81.7%的学生和83.7%的学校,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均超过90%。编制《江苏省智慧教育资源云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推进省级智慧教育资源云服务平台建设。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评定163个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起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江苏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的意见》。
66.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扎实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覆盖12个设区市。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新增5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农村以乡镇为单位签约服务覆盖面达100%。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主办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物价局)
完成情况:制定重大疾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印发血吸虫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3个专项规划,完成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4个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未发生重大突发疫情,重点传染病防控保持平稳态势。出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方案,新遴选247个中医馆建设项目,入选全国优秀中医人才研修项目33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53人,完成6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新增传承工作室25个。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阶段性成效评估和督查考核,全面完成深化医改综合试点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全省166家医院8万多名人员实行编制备案管理,选择3个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制定《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完成第二批集中采购药品省级入围各项工作,入围产品价格平均降幅18.04%。探索构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指标报告制度,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成各类医联体314个,医联体建设覆盖所有设区市。新增5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农村以建制乡镇为单位签约服务覆盖面达100%。开展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省平台对接13个设区市、93个县(市、区)平台和41家三级医院,初步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数据统一集中管理。稳步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建成存储规模为12PB的数据中心一期工程,落成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展示馆。
67.有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社会力量举办或者经营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0%以上。大力发展护理院,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0%以上。鼓励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及企业连锁经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100个社区红十字养老照护志愿服务队。(主办部门:省民政厅、红十字会)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0.1%。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全省建成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18.1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0.2%。培育连锁经营养老机构26家、连锁经营居家养老服务组织65家。新建105个社区红十字养老照护志愿服务队。
68.加快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监测工作。新增国家级、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20个,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常态监测。推进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程,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标准化人社平台建成率达75%和70%。颁发《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选择2个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深化公安机关车管窗口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车驾管”服务提档升级。(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统计局、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公安厅)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增8个国家级、19个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制定《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测统计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整体实现度达93.3%。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监测实施办法和监测工作手册,组织开展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制定实施《江苏省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全省标准化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建成率达89.56%、77.6%。出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选择3个地区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推广“一等所”做法和交管业务“不见面”办理,实现机动车号码监管、号池管理、号码发放“三统一”,实施驾驶人查验考试电子评判、全程监控,12个县(市、区)实现全科目考试发证。
69.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30万人、4500万人、1565万人、1635万人、1510万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95%以上。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按时启动、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指导苏州、南通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级试点,稳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省级试点范围。(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物价局)
完成情况: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民参保数据库覆盖全省约1亿多人口、达7747.71万参保信息,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097.46万人、7620.32万人、1582.95万人、1689.4万人和1521.26万人。统筹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幅超过5.5%。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99.53%。全省物价水平保持平稳,未超过3%的物价补贴启动线,只有扬州市启动1次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补贴491万多元。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和70%左右。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徐州市、苏州市先后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指导南通市健全完善照护保险政策体系。
70.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全省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92%。制定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推进既有住区更新提升和适老化改造。(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全省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92.99%。印发《适老住区建设示范项目评价指标(试行)》《省级适老住区建设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评定适老住区省级试点示范项目29个,通报40个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项目考评情况。
71.扎实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煤炭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实施能源绿色化改造。全面完成“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实施节能改造工程,新增节能能力150万吨标准煤。持续推进控煤工作,制定落实《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实施方案》,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减少1000万吨。加快优化煤电装机结构,全省再淘汰20万千瓦火电落后产能。深入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完成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整治9237台燃煤锅炉。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完成钢铁等8个重点行业的超标排放整治。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关停一批化工企业。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主办部门:省“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推进实施“263”专项行动11个专项方案,每月调度“263”工作,报送工作动态54期,制作曝光栏目90期、回访栏目42期,督办省“263”热线举报线索36批2019件,不定期开展督查及调研,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制定《江苏省“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江苏省“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增节能能力150万吨标准煤,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可超额完成降低3.7%的目标。制定落实《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实施方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超过1000万吨。积极推动低参数、高排放、高能耗的燃煤小热电主动关停,淘汰落后煤电产能83.375万千瓦。印发《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2017年度实施计划》《关于全面做好2017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的通知》,全年完成1055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整治燃煤锅炉11761台。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的通知》,排查钢铁等10个行业企业2365家,对发现存在超标问题的187家企业完成整治。持续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省级奖补政策的通知》,全年实际关停化工企业1421家。初步测算,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2.9%、9.6%、6.26%、6.37%,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12%、8%、5.4%、5.36%的目标任务。
72.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实施15大类4288项大气治理工程,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大幅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完成7个重点行业低VOC含量生产材料替代,全面推广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加强机动车船污染防治,继续淘汰老旧机动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着力控制扬尘污染,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73%。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超过4180万亩,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发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主办部门:省环保厅、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农机局)
完成情况:完成大气治理重点工程5377项,初步测算,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2.9%,完成国家明确的较2013年下降20%的目标任务。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VOCS整治重点项目3793项,完成包装印刷等7个行业低VOCS含量水性涂料替代和综合治理,全省52个化工园区以及1400多家石化化工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废气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削减10%以上。淘汰老旧机动车8.04万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9373辆,6个市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颁布《关于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船舶靠泊期间实施排放控制措施的通告》,制定《船舶排放控制区使用低硫燃油补贴实施细则》,对924艘内河船舶燃油进行抽检。印发《江苏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检查建筑工地333个,扬尘控制达标率为92%,全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3%以上。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扶持15个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建设,预计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4480万亩,实现秸秆焚烧期间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73.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河长制,出台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基本建立河长制配套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实施8大类900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快消除劣Ⅴ类断面。加强长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狠抓污染严重的5条主要入江支流以及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海洋环境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加强新时期太湖治理,太湖水质持续改善,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75.9%以上。基本完成不达标省级水功能区的达标整治方案编制,启动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完成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整治工作,限期关闭搬迁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实施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1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5%和4%。(主办部门:省环保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局、太湖办)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出台省、市、县、乡4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5级河长组织体系,落实各级河长66037人,实现全省水体全覆盖。启动实施930项水环境治理项目,编制实施劣Ⅴ类省考断面整治方案,初步测算,全省10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72.1%、提升3.8个百分点,劣Ⅴ比例1%、下降0.9个百分点,均优于国家考核目标。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等工作,制定实施5条重污染入江支流整治规划,排查制订入海排污口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清单。制定《2017年江苏省海洋生态环境监视监测与评价方案》《2017年江苏省渔业生态环境与资源监测方案》,推进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3家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完善“四位一体”太湖水质藻情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开展太湖流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修订提高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太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平均水质处于Ⅳ类,15条主要入湖河流平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流域137个重点断面达标率89.8%。全省各设区市、县基本完成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编制,部分地区启动达标整治工作。制定《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整治工作。实施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行动,预计能够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在51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5%和4%的目标。
74.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较为完善的监测网络,确定并公布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出台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扎实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工程。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创建200个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场。加强畜禽污染治理,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60%,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3%。严格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2%。(主办部门:省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农委)
完成情况: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2017年江苏省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方案》,完善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农产品及部分协同土壤采样工作,获取监测数据22922个,公布303家首批省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出台《江苏省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开展典型镉等污染耕地的溯源解剖,新增分析测试耕地土壤样品5180个,确定需要修复治理的污染耕地约1500亩,开展植物修复试验施工40亩、钝化修复试验施工205亩,累计完成镉等典型污染耕地修复试验245亩。创建25个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7个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全省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72.1%,规模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3%。深入实施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169个,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占比达82.5%,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8.7%。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7200万亩次以上,全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2%。
75.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研究。制定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计划,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修复工程,完成森林抚育100万亩,新增造林面积25万亩,恢复湿地5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7%。全力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高起点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加快打造太湖生态保护圏,建设湿地公园1处、湿地保护小区3—5个。以保护洪泽湖、骆马湖、高宝邵伯湖等良好“湖泊群”为重点,推进建设苏中苏北地区生态保护网。出台“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指导意见,指导试点地区稳步推进实施。制定《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实施监督管理办法》,确保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不减少、生态不恶化。启动实施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水利厅、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初步形成江苏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起草《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编制上报《江苏省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启动实施郑徐、宁安(江苏段)和宁启铁路沿线废弃露采矿山宕口地质环境整治项目。完成森林抚育100.6万亩,新增造林面积46.7万亩,恢复湿地5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7%以上。出台《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突破实施方案》《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加快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区的意见》,扎实开展《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将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编制的《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快打造太湖生态保护圏,新建湿地公园2处、湿地保护小区10个。批复实施洪泽湖、宝应湖、高邮湖等退圩还湖规划,有序推进洪泽湖、里下河湖区湖泊网格化管理。印发《关于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制订“两区”建设方案,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布《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实施监督管理办法》。印发《全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及实施计划,制定“五项行动”验收办法,拟定“五项行动”奖励方案,全面实施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76.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下降6%,建设用地地均产出水平提升6.3%。(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调整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十三五”时期相关目标任务的通知》,将调整后的“十三五”时期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下降三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设区市,总结评估2016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完成情况,预计可以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下降6%、建设用地地均产出水平提升6.3%的目标。
77.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直接挂钩的财政政策,制定污染物排放统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水环境“双向”补偿制度,把补偿断面数量由66个扩大到112个。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制定《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选择1个设区市并督促指导各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相关试点。建立省级环保督察机制,加快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主办部门: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审计厅、编办)
完成情况:出台《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相关指标考核办法》《污染物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实施办法》,组织对全省54个市、县(市)开展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考核,收取污染物排放统筹资金39.04亿元,返还环境质量考核奖励资金25.65亿元用于市县环境保护与治理。修订水环境“双向”补偿办法,将补偿断面由66个增加到112个,分类提高补偿标准,全年补偿资金近5亿元。制定《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分行业确定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组织开展2017年度排污权交易活动。发布《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开展2016年度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9个,涉及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23名。出台《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分2批对6个设区市开展省级环保大督察,交办整改环境信访问题4752件。印发《江苏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设立4个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含13个驻设区市环境监察室)和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局,全省环境监察体系基本建立。
78.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有效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涉及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出台《江苏省环保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建立“一企一档、动态更新”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主办部门:省环保厅、公安厅、海洋与渔业局)
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有效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全省共划分一级网格13个、二级网格124个、三级网格1527个、四级网格15466个,部分地区增设五级网格3519个。完成火电、造纸、水泥等15个行业2479张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制定《江苏省环保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关于开展江苏省环境保护领域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及管理暂行办法》,建成全省污染源“一企一档”信息系统并通过验收,完成12.9万家污染源基础档案的初步建设。全省环保系统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8万件、罚款总额9.64亿元,海洋渔业部门开展“碧海”“海盾”专项执法行动分别立案28宗和11宗、结案27宗和10宗,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1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878人,查处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环境违法行政案件281起、行政拘留290人。
79.加强文化遗产和档案记忆的保护、传承和利用。重点扶持10个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馆)建设。启动省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推进省级机关和市县档案信息化建设,筹建乡镇企业档案馆,广泛征集乡镇企业档案文献、实物和口述记忆。推进“百湖百川”环境治理和乡村记忆档案工作,组织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主办部门:省文化厅、档案局)
完成情况:重点扶持21个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馆)建设。批准立项省数字档案馆工程项目,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完成省级机关和市县档案信息化建设任务。印发《关于收集征集江苏乡镇企业和民族工商业档案史料和实物的通知》,完成21家档案馆乡镇企业档案数据接收、10位著名乡镇企业家的口述历史采集。确定13条河和3个水库为“百湖百川”建档试点名单、72个镇和147个村为乡村记忆档案试点名单,收集各类湖川档案2.6万卷(件)、乡村记忆档案15.8万卷和74万件以及图纸、照片8.1万张。制定《江苏省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建成全省国家重点档案目录数据库,出版《红色记忆——中国共产党在江苏档案史料图册(1921—1949)》,完成2018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申报工作,成功申报“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
80.做好地方志和年鉴的编修工作。完成《江苏历代方志全书》2016年度招标的130册出版任务和2017年度计划140册的招标及部分出版任务,《江苏省志》分(专)志交付出版5本、终审复审10本,市、县(市、区)志出版23部、交付出版7部、终审6部,《江苏名酒志》等3部特色专志分别完成初审、资料收集和志稿撰写任务。编纂出版《江苏年鉴》和99部市、县(市、区)综合年鉴。
(主办部门:省地方志办公室)
完成情况:完成《江苏历代方志全书》2016年度招标的130册出版任务和2017年度计划140册的招标工作,1部交付出版印刷。《江苏省志》分(专)志交付出版5本、终审复审10本,市、县(市、区)志出版23部、交付出版7部、终审6部,《江苏名酒志》等3部特色专志分别完成初审、资料征集和初稿。编纂出版《江苏年鉴》和100部市、县(市、区)综合年鉴。
81.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确定一批省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推荐1个设区市参评并入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办好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和中国·江苏太湖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峰会,创办江苏印刷业创新发展博览会和江苏版权贸易博览会。推进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建设。争取设立1家文化小额贷款公司,评定文化特色金融机构6家,支持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推出“文化旅游板”。(主办部门: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金融办)
完成情况:遴选确定37家文化文物单位作为省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推荐苏州市参评第一批第二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并成功入选。成功举办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中国·江苏太湖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峰会、江苏印刷业创新发展博览会、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发起成立江苏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园区)联盟,签约共建“中国电影名镇”,挂牌建立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营业收入稳定在200亿元以上,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实现产值44亿元。新增2家文化领域互联网小贷公司、6家文化特色金融机构,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正式推出“文化旅游板块”,挂牌企业20家。
82.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印发并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主办部门: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完成情况:先后组织开展农村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暑假文化市场、迎接党的十九大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剑网2017”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办理侵权盗版案件77起。督促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13个设区市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正稳妥推进。
83.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20个县级文化馆、30个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覆盖所在地乡镇和行政村。加快推进村级应急广播建设和市县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省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率达到80%。综合提升4000家农家书屋服务功能,为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放映公益电影12万场。举办第三届江苏艺术展演月活动,精心组织全民阅读春风行动和2017江苏全民阅读日、第十三届江苏读书节、第七届江苏书展活动。加快“书香江苏”品牌建设,培育和扶持基层书香先进典型,推进实体书店发展。(主办部门: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完成情况:完成20家县级文化馆、32家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覆盖所在地乡镇和行政村建设任务。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县级应急广播建设工程验收办法(试行)》,基本完成应急广播省级平台一期工程,实现1185个行政村应急广播覆盖。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完成192个频道建设,省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率超80%。推动农家书屋纳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综合提升4000家农家书屋服务功能。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提升工程,放映公益电影13.58万场。成功举办第三届精彩江苏艺术展演月活动,精心组织“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2017江苏全民阅读日、第十三届江苏读书节、第七届江苏书展等品牌阅读活动。发布“书香江苏”LOGO,首次推选13个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区)、先进市(县、区)和220个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企业建设示范点,全省居民综合阅读率达86.12%,高于全国平均6.22个百分点。出台《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评出最美书店10家,奖补实体书店16家。
84.大力推广全民健身,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定出台公共体育服务指标体系,支持100个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为健身群众发放5000万元体育消费券。做好第十三届全运会备战参赛工作,确保参赛成绩稳定在全国第一集团。支持引导体育产业发展,确定第二批体育健康特色小镇。(主办部门:省体育局)
完成情况:举办第十二届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活动,组织近400项次全民健身系列赛事,大力宣传健身科普知识及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编制《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基本标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30个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出台《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指标体系》,下达7056万元补助和奖励资金支持110个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面向全省健身群众发放5000万体育消费券。组织732名运动员组成的省体育代表团参加第十三届全运会28个大项、33个分项、272个小项的决赛,共获得35枚金牌、26枚银牌、45枚铜牌,竞技体育成绩处于全国第一方阵位置。新增6个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全省14个体育健康特色小镇累计完成体育项目投资超350亿元,镇均达25亿元。
85.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推广“政社互动”模式,实现全省街道(乡镇)全覆盖。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进一步清理城乡社区不合理负担。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完善社区治理架构。(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完成情况:全面推行“政社互动”模式,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增效”要求,13个设区市建立社区减负增效“三项制度”,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综合考核评比制度、社区印章使用规范清单等,推动社区不断向“自治”和“服务”本位回归。科学合理划定网格,设立网格12万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近30万名,源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5万起,化解矛盾纠纷9.1万件,服务群众129万人次。圆满完成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暨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入实施社区“扁平化”管理,有序推开社区协商民主。
86.完善社会组织扶持保障政策,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常态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推动完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社会组织保障政策。修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制定卫生计生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试行办法并组织开展试点,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主办部门: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农委)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全省建有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692个,覆盖13个设区市和92%的县(市、区)。修订并出台《2018年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新增11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印发《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向社会组织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选择省预防医学会开展购买服务试点。指导洪泽等地开展农业部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确定江阴等13个县(市、区)承担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督促句容等7个试点县(市、区)扎实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87.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进京来省省定信访积案的领导实体包案率达100%,按期结案率达100%,求决类信访事项有效化解率达到60%以上,停诉息访率达到80%以上。(主办部门:省信访局)
完成情况:全省在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标识交办信访积案1384件,标识交办信访积案的领导实体包案率达到100%,按期结案率达到100%,求决类信访事项有效化解率达到86%,停诉息访率达90%。
88.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推动全省13个设区市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力争不少于1个民族村入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名录。指导省级宗教团体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意见,全省民族宗教领域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影响民族团结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主办部门:省民委)
完成情况:全省13个设区市均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南京、徐州、苏州等市出台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理与服务的意见,促进各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844万元,重点扶持22个民族村的特色村镇项目建设,新增3个民族村入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宗教团体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省级宗教团体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扎实开展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制定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省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89.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组织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省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开展《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测试工作,新增5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达85%以上,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处于全国前列。(主办部门:省法制办、司法厅、公安厅)
完成情况: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评定公示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31个。组织《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测试工作并进行修订完善,新增138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网络贩枪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四个专项行动”以及命案侦破、网上追逃“两个专项攻坚”,全省430起现行命案破获428起、破案率达99.5%,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达94.5%,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处于全国前列。
90.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构建完善公安大数据指挥服务体系,建成13个设区市公安局和59个县级公安机关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深入推进巡防队伍专业化建设,各市、县(市、区)配备巡防辅警数量不少于100人。深入推进升级版技防江苏建设,全省一级110接警区“升级版技防城”建成率达30%,技防乡镇(街道)、技防小区、技防村(社区)建成率分别达到95%、90%、95%。出台《关于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1%以下,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主办部门:省公安厅、司法厅)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创新深化警务大数据应用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全省公安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全面完成13个设区市和59个县级公安机关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制定《县级公安机关巡特警部门正规化建设规范》,进一步建强巡特警专业力量,各市、县(市、区)巡特警部门巡防辅警配备数量均不少于100人。发布《升级版技防城建设标准》,全省一级110接警区“升级版”技防城建成率达38.8%,技防乡镇(街道)、技防小区、技防村(社区)建成率分别达97.6%、92.9%和95%。出台《关于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的指导意见》,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9.3%。试点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制定《省综治委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清单》,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省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仅为0.008%,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仅为0.295%。
9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和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任务书,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主办部门:省安监局)
完成情况: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向16个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书》,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和“夏季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立案14662件,实施事前和事故处罚金额达4.83亿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3.8万家,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7万起。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省发生各类事故7295起、死亡4410人,分别下降17.54%和9.94%,发生较大事故22起、死亡83人,分别下降24.14%和15.31%,发生重大事故1起,未发生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9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推进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创建5个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推动2000家食品小作坊建立安全信息公示栏。出台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制度,修订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细则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准入指导原则。强化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主办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情况:颁布《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出台《江苏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指导意见(2017版)》,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评定等级工作。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创建16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印发《江苏省实施食品小作坊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指导意见(试行)》,推动3424家食品小作坊建立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定《江苏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印发《关于修订江苏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江苏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验收实施标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
93.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重大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突发灾害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到25分钟。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质量,确保参加全国地震监测预报评比项目全部达优,力争30项以上进入全国前三名。编制实施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督促指导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积极推进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和平台建设,完成《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健全应急委专家组,培训应急管理干部360余人次。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主办部门: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省政府办公厅)
完成情况: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重大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8%,突发灾害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到25.7分钟。强化各类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参加全国地震监测预报评比项目全部达优,46项获得全国前三名。编制《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演练1500余次。制定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方案,组建中心领导班子,完成省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初步验收,修订《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遴选省应急委专家组成员,起草专家组工作规则,培训应急管理干部364人。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步建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3个设区市、70%的县(市)建有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省、市、县、乡镇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逐步健全。
94.扎实推进诚信江苏和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等信用管理制度文件,全面启动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拓展改造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现全省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省及各设区市信用状况测评继续保持全国较好水平。(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印发实施《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指导意见》,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编制《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优化拓展总体设计方案》,基本完成法人库基础设施和集成项目,启动省公共信用信息管控平台建设。印发《江苏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办法》,全省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达到100%,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转换率达100%,实现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指导做好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工作,组织申报创建国家第三批信用建设示范城市,省及各设区市信用状况测评继续保持全国较好水平。
95.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制定《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创建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扩大“民参军”企业规模。组织实施50项军民两用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竣工完成人防工程500万平方米,为社会新增地下停车位15万个,基本完成国家赋予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任务。组织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检查评比,建立完善社会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完成国家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防局、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关于江苏省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基地)建设的意见》。新增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2个、“民参军”企业82家,组织实施71个军民两用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竣工完成人防工程830万平方米,为社会新增地下停车位21.6万个,基本完成国家赋予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任务。修订完善《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标准》,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检查评比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成立拥军优属社会组织98个,建立完善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1.5万多个,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建设率达到75%。制定做好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法部门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新建10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举办就业专场对接会、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按时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
96.办好民生十项实事。
一是就业创业方面,新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扶持大学生创业2万人,开发提供2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扶持农民创业3万人,组织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合格后就业率不低于95%。新增残疾人实名制就业1万人、辅助性就业1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残联)
完成情况:新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0.5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41万人,扶持大学生创业3.76万人,开发提供42221个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扶持农民创业9.39万人,组织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5.15万人。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率达到82.8%,培训合格后就业率达95.7%。新增残疾人实名制就业12493人、辅助性就业13645人。
二是教育惠民方面,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省级免费培训农村教师6万名,全面落实各学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政策。(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完成情况: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92所,省级免费培训农村教师6万名,全面落实各学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政策。
三是民生托底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7月份起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
完成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10元。
四是人居环境改善方面,实施100条以上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改造易淹易涝片区100个以上。基本实现建制镇垃圾中转站、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全覆盖,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5%以上。推进30个县(市、区)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土方2.5亿立方米。新建农村小型桥梁6000座,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4.5万千米。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民政厅)
完成情况:完成100条以上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改造易淹易涝片区100个以上。基本实现建制镇垃圾中转站、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全覆盖,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超过85%。推进31个县(市、区)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土方2.65亿立方米。新建农村小型桥梁6687座。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4.56万千米。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五是关爱妇女儿童方面,建成省级巾帼示范合作组织100个,带动1万名农村妇女就业增收。为24.2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服务。在全省90%以上的设区市和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救治中心。(主办部门: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民政厅、卫生计生委)
完成情况:建成省级巾帼示范合作组织100个,带动近3万名农村妇女就业增收。全省农村留守儿童相比年初减少3.6万人,现有20.6万人,彻底消除无人监护现象。全省所有设区市和99%的县(市、区)建成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救治中心。
六是健康与养老服务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60元。新增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100万人。新建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500个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70%以上的比例给予救助。(主办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民政厅、残联)
完成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60元。完成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118.08万人。新建127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4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631个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70%以上的比例给予救助。
七是住房保障方面,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5.8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6月底前全面完成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集中安置点建设。(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
完成情况: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8.1万套,基本建成27.6万套。6月底前全面完成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集中安置点建设。
八是便民出行方面,新改建农村公路3500公里,新辟、优化城市公交线路100条以上,新购节能环保公交车1000辆以上。新增50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交通一卡通”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新改建农村公路4309公里,新辟、优化城市公交线路233条,新购节能环保公交车2080辆,新增82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交通一卡通”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
九是公共文化和体育方面,新建400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健身步道500公里以上。城市(县城)公园免费开放率达到90%以上。(主办部门:省文化厅、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新建5516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健身步道500公里。城市(县城)公园免费开放率达到92%以上。
十是脱贫奔小康方面,确保全省60万以上的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提高到6000元,200个以上的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年收入达到18万元。(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完成情况:全省超过60万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超过200个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年收入达到18万元以上。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97.优化政务服务。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80%以上在网上办理。建立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启动数据中心(二期)建设。强化全省12345全媒体服务能力建设。(主办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成情况: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年分三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2项,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3项。制定《关于加快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省级1684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占比达96.4%。编制《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组建方案》,积极推进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开发“江苏12345在线”移动办公APP并上线,完成省市县三级12345在线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全面开通全省12345在线互联网服务渠道。
98.切实改进作风。围绕省委“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持续改进作风,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格机关绩效考核,抽取20家省级机关开展绩效管理实地察访核验。(主办部门:省监察厅、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
完成情况:全面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工作要求,完成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定期开展省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认真抓好“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投资、科技创新、富民增收等重要领域工作的专项督查,建立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机制,建成运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3930件共处理5324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共问责处理137人。启动2017年度省级机关绩效管理年终考评工作,完成20家省级机关的实地察访核验。
99.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扩大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范围,开展重大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完成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任务。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定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和行政应诉办法,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完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明确“追责”“免责”情形。(主办部门:省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
完成情况:按照《2017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成20件法律法规的审核修改工作。印发《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成果汇编手册》,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和部门23个。完成江苏省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情况的第三方评估,起草《江苏省人民政府重大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规范》。制定《海门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相关问题的初步意见,完成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任务。制定《江苏省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办法》《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推行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推动7个国家试点单位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修订完成48个省级部门的责任清单,增加“追责情形”和“免责事项”。
100.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切实用好问责利器,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抓巩固与防变异并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的良好氛围。加大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省属企业监管。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紧盯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主办部门:省监察厅、审计厅)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检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建立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实行“一案双查”,全省373个党组织、1853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问题新动向,严查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70起、处理3465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4批、45起。制定《关于强化专责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对部分机关单位和县的党委(党组)开展专责监督,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实施问责。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和决策部署,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坚决铲除党内政治生态“污染源”》和郑板桥、徐霞客、阮元等优秀传统家规家训专题片。聚焦富民、创新、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性债务管理等领域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组织对63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8701件次,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谈话1358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5402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343件。
①6月21日,仪征市真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为居民签订“家庭医生”协议 赵厚良 周晓明/视觉江苏网
②11月14日,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街道人社中心和村部工作人员在渔港码头设立代办点,为渔民办理居民医保业务,使渔民们能够享受到城乡居民医保这一惠民政策 王健民 刘冬环/视觉江苏网
③遭受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的盐城阜宁、射阳经过一年的施工建设,20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建成,“变身”为一个个美丽新乡村。图为新建的阜宁县吴滩街道安置点 蒋文超/视觉江苏网
④4月28日,总建筑面积14.37万m2的苏州市吴中区公共文化中心正式启用 苏州市吴中区政府办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