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浩
世有戏剧,然后有戏剧评论。戏剧评论是为了解决戏剧创作中存在的问题而存在,为了解决戏剧家创新发展的需要而存在,更是为了解决公众理解戏剧、完善自我的愿景而存在。在创作者和欣赏者之间,在戏剧作品和社会之间,戏剧评论是一个秉烛夜话、阐述要言妙道的智者。它是艺术家与广大观众之间的一座桥梁,它对作品的立论代表了社会对戏剧和戏剧家认识理解的最高水平。
一
作为社会权威性的艺术声音,戏剧评论行走于戏剧创作的峰峦之巅,以居高声自远的俯视视角纵览戏剧实践活动,因而,它是一个社会戏剧思想的真理性力量。这就要求戏剧评论必须源于实践,高于实践,能够从戏剧创作发展的实践活动中去伪存真,去芜存菁地结晶出思想和理论,对戏剧创作和艺术家进行深入研究,进而探讨戏剧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莱辛的《汉堡剧评》对汉堡民族剧院从1767年5月1日到1768年4月19日的戏剧演出作逐一评论,在104篇文章中不但探讨了剧院上演剧目一、二度创作的得失,而且第一次对德国民族戏剧发展的科学原则进行了系统阐述,探索了现实主义戏剧的一系列问题。譬如,他强调戏剧的教育作用,认为戏剧是教育人民的有效办法;他认为市民的命运比帝王将相的命运更激动人心,更易引起人们的同情,主张戏剧应忠实地反映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表现普通市民的故事;他要求创作要忠实于现实,人物刻画要有个性,合乎自然和逻辑;他还要求在表现社会生活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生活的本质。莱辛的戏剧主张,几乎回答了今天现实主义戏剧发展中所有的主要问题。这样的戏剧评论,抓住了所评之剧,还抓住了所评之剧的主要症结,更抓住了所评之剧隐含着的戏剧发展的规律性问题。来自于戏剧发展的实践,但他对戏剧发展规律的思考和认识,远远超出了实践家的水平,因而才能指导实践,不但对当时的戏剧家产生了深刻影响,而且成为后世戏剧艺术家们不断的学习、研究和借鉴的思想宝库。由是可知,戏剧评论最主要的文化价值是它的发现精神,可以见他人所未见,知他人所未知;可以见微知著,可以一叶知秋,可以举一反三,以尽拨云见日、点石成金之功。今日戏剧评论之所以缺少尊严,缺少位置,缺少在戏剧领域应有的话语权,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缺少最基本的发现精神。隔靴搔痒,就必然低于创作实践,丧失了戏剧评论的权威地位,成为戏剧发展中可有可无,甚至不可有只可无的呓语和聒噪。
思考的独立性和立论的创造性是戏剧评论的生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立场客观,观点主观”。魏明伦要求戏剧创作要做到“独立思考、独到发现、独特表达”。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戏剧评论。评论是研究舞台创作的学问,是对作家艺术家创作成果的再发现、再研究。能不能做到言必己出,独树一帜,能不能做到视他人所未视,言他人所未言,考验的不仅是评论家的人品和文品,而且考验评论家综合性的创造力和文化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戏剧评论家就是一群树立了艺术理想并勇于奋斗,确立了艺术目标并勇于追求,形成了艺术原则并勇于坚持,发现了艺术规律并勇于探索的人。这样的人是有着独立人格、有着艺术尊严、有着开辟精神的人。他们不因评论对象不同而丧失立场的客观性,不因众议如一而丧失观点的主观性,永远是一个冷峻的观察者和研究者。时下的戏剧发展中,评论缺席是一个不健康的文化现象,究其原因,大概就在于不少评论家缺少主体人格,缺少吾手写吾心的勇气,甚至缺少与艺术家对话的专业能力。这种面对实践直不起腰来的评论,与戏剧发展的实际相距太远,难以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评判主体的独立精神和人格自由决定着戏剧评论的思想高度和文化深度,决定着评论文章的价值和力量。如约翰·赛门所说:“一个人想不受环境的影响是非常困难的,但抵制这种影响恰恰是批评家的职责。一个评论家只有毫不妥协地坚持己见,才能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就只能作为一个没有品位的人而随波逝去”。态度决定一切。绝大多数戏剧工作的从业者,是因为对艺术的热爱而走上这条道路的,这个初心是不能忘记的。能不能保持对艺术的崇拜,能不能守持当初的那一点真诚,能不能坚持艺术在心中的神圣感,决定着写家能不能登堂入室,成为体现时代精神,诉说主流话语的评论家。真诚就是以质朴、挚诚之心面对艺术,不虚伪,不造作,不浮夸,不矫饰,不媚俗,不从众,不唯上,不打诳语,不说假话,不违背做人的道德良心。真正的艺术家,真正的评论家都是真诚的,都是以生命和尊严为代价面对艺术的。有了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才可能成为一个能说、敢说、爱说真话的人,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成为一个坚持真理的人。惟其如此,我们的社会才可能充溢着活跃的思想和创造的精神。
二
要实现这种文化精神的独立性,要求评论家要具备两种能力。
第一是对作品的识别能力。评论家形成观点、展开论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发现和探索艺术真理的过程。要把自己认为的真理说清楚,是需要条件的。这个条件一个是看,一个是说。所谓“看”就是发现问题的能力,这是基础。要求看得准、看得深、看得绝。看得准,是建立在敏锐艺术洞察力基础上的真知灼见,一眼就能抓住问题的要害,看得深,是超乎常人的思想深刻性,能看到实践家意识不到的深层内涵;看得绝,是观察问题与众不同的视角和方法,能从常人意想不到的途径直捣问题的要害。所谓“说”,就是文章的阐述,要说得有道,说得有力,说得有度;所谓“道”,就是观察、思考、论证的独特性和系统性,章法谨严,立论高远;所谓“力”,就是艺术思想的成熟性,论证阐述的逻辑性,文章显示出真理的力量感;所谓“度”,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的过程中学术态度的折冲谦和,不剑走偏锋,不故弄玄虚,不哗众取宠。再好的观点都行止有度。
优秀的戏剧评论家应当具有四个方面的能力:1.从自我出发的判断能力;2.质疑的能力;3.推理的能力;4.坚持真理的能力。判断能力要求评论家具有超出常人的艺术敏锐性,对艺术的判断精警、独到而准确,不会出现明显的误判;质疑能力是始终以疑问的视角观察世界,审视作品,不被迷离的幻象所迷惑,保持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思维状态。这样才可能发现问题,才可能找到话题,才可能形成观点;推理能力,就是要求评论家从自己的艺术观念出发,对作家作品进行审视、分析、研究,是系统的而不是零散的、整体的而不是片面的、自我的而不是从众的考量。这种考量是艰难的,它考验的是评论家的学识、经验、艺术品位和学术素养;坚持真理的能力指的是一个人的人品和学品。艺术创作是个性化劳动,艺术欣赏也是个性化活动,见仁见智,各执己见,互相争鸣,商榷论战都是正常的,更是有益的。不同观点、学说、主张的互竞雄长,百花齐放,可以促进良好艺术氛围的形成。实际上,戏剧艺术就是在不同观念、不同思想、不同主张的争论较量中向前发展的。一个戏剧评论家,应当有坚持自我的勇气,即使是面对“庞然大物”一般的人物也不改初衷。鲁迅先生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中曾经告诉文学青年们:“不相信‘小说作法’之类的话”。其实就是让文学青年们要勇于坚持自我,不盲从、不偏信,不被某些貌似权威的人物吓住,不被某些貌似真理的学识唬住。
第二是实践的能力。戏剧是实践的艺术,戏剧评论也是研究实践的学问。没有实践,就没有戏剧,也不会有戏剧评论。很多评论文章说不到点子上,观点、主张不能令人信服,甚至让实践者觉得浅薄可笑,就是因为评论家缺少实践经验,所发之宏论与实践离得太远,又不肯俯下身来从实践中汲取营养。书本和院校提供的知识,只是从事戏剧评论的一个基础,真正的评论家一定是从生活、从实践中产生。指导实践并不意味着评论家要高高在上,而是要俯下身来向实践家学习,从戏剧的创作、演出实践中学习新本领,研究新问题。不如此,就没有资格对创作实践指手画脚。现在的不少评论文章,动辄西方宏论,大咖名言,貌似高屋建瓴,却绝无可操作性。缺少必要的操作性考量,缺少创作、演出实践的摸爬滚打,文章掉了多少书袋,用了多少新名词,架子拉得何等高不可攀,其评其论都毫无价值。
戏剧评论是一门需要积累,需要深厚文化能力的学问。我们读一些评论大家的文章,总有一种感觉,他们能把特别简单的艺术现象说出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道理;同时,又能把很多十分复杂的现象,以最为简捷的表述,三言两语解决问题,读来令人醍醐灌顶。这是因为大家们以过人的艺术感受力和深厚的学养,对艺术的辨识已经达到了由简入繁和出繁入简的程度。他们既能够看到简单问题表象下潜藏的深刻内在规律;也能够用最言简意赅的表达做到深奥理论问题的深入浅出。评论家的本事,在于能透过艰深繁复的艺术表象,把评论对象最要害的东西“点”出来、“指”出来、“想”出来、“看”出来,做到一语破的,切中肯綮。做到这一点,必然要经过长期实践的磨砺,而且,一定经历过漫长的读书、学习、积累、思考的过程。
三
人常说:艺术家,首先要成为思想家。而戏剧评论家,是戏剧理论的建构者,是戏剧作品的评判者,是大众艺术欣赏的引领者,尤其要作为一个成熟的思想家。优秀的剧作家和艺术家,大都是有着独特个性和深刻思想能力的人,如果评论家的思想高度与普通观众差不多甚至低于他们,就难以获得和他们对话的资格,就不能精警独到、富于创造力地从戏剧作品中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思想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思想能力是最根本的能力。清人袁枚《续诗品·尚识》云:“学如弓弩,才如箭镞,识以领之,方能中鹄。善学邯郸,莫失故步;善求仙方,不为药误。”“识”就是见识、思想、能力,有见识、有思想、有能力,你射出的箭才能正中靶心。换言之,如果思想浅薄,读了再多的书,文字码得再漂亮,也会下笔千言,谬以千里。
面对色彩斑斓的戏剧发展画卷,评论家必须对存在发出声音,必须对戏剧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倾向和苗头指点江山,宣示自己的存在。其中,批判意识是戏剧评论家最可宝贵的文化品格。戏剧评论家要学会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问题。今天的世界是变革的世界,是飞速发展的世界,是创新的世界。文化的发展,戏剧的发展变化太快了,用昨天的观点看待今天的问题,可能就落伍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戏剧,戏剧艺术的生命力在于它的时代特征,在于它的与时俱进。在任何历史时期,戏剧都自觉地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吟唱出其所属时代和环境的袅袅长歌。因而,戏剧评论家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保持敏锐的艺术感受力,及时发现戏剧实践中发生的微妙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每一个具体作品的创作里,体现在每天都在发生着的创作者、观众和评论家之间的各种议论里,体现在文化主管部门对创作进行调控的政策变化里。变化是每日每时的,发展是无处不在的,无论实践家还是评论家,都不能拒绝发展变化,不能排除改革创新。对于评论家而言,要及时地发现这种变化,并且予以条分缕析。健康的予以张扬,病态的进行批评,从而为戏剧发展校正方向。
在发展变化的戏剧实践中,时时刻刻涌动着不同的戏剧思潮、艺术主张,以及纷纭复杂的方法、手段和艺术呈现。这里,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戏剧的发展就是在不同观念、主张的较量中,在各种艺术实践的大浪淘沙中向前发展的。因而,对积极的艺术倾向的支持,对消极倾向的辨识和批判就是戏剧评论最重要的任务。要勇于发声,要勇于挺身而出,要勇于不平则鸣。对创作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平庸之作、粗制滥造之作,对不健康的创作苗头是不是敢于批评,是不是敢于大声疾呼,考验的是评论家的道德良心,也标志着一个评论家人生格局的大小高低。莱辛的《汉堡剧评》中,多有对作品甚至表演的质疑与批评,进而形成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因为,在一篇文章中对一个剧目中的表演提出批评还得罪了一个著名女演员,导致自己承受了某些压力。但也正是因为他的直笔不隐,他的评判精神,《汉堡剧评》才成为世界戏剧史上里程碑式的巨著。我们不少评论家不敢、不愿写批评类文章,哪怕是平庸之作、低劣之作也给予响遏行云的肉麻吹捧。这样的评论家是没有自我的,格局太小,终究难成大器。这种情况的出现,有的是根本没看明白,真不知好赖,有的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在某种心态下违心地“撒谎尿屁”,既愚弄公众,愚弄实践家,也愚弄自己。前者需要提高艺术素养,提高辨别良莠的能力;后者,则需要扪心自问,反躬自省,校正自己的人品与文品。
戏剧评论是创作。面对具体的戏剧作品,面对新出现的戏剧现象,戏剧评论家深入到作品中去,深入到戏剧创作的实践中去,去寻找,去发现,去披沙拣金,去拨云见日,这一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形成观点、逻辑论证的过程,它体现为一种创作的过程。评论家可以发现创作者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深层次戏剧内涵,指出实践家“不识庐山真面目”的自我认识盲区。这种发现和创造,正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戏剧思想理论建设发展、形成、完善的过程。
这种创造排斥从众意识,排斥好好先生主义,需要的是文化个性的张扬,探索意识、创新意识、个性化思维的觉醒。戏剧的创新发展,不同风格、主张的形成,就是在一个个风采独具的文化个性的充分发展中实现的。不入俗流,言必己出,暗夜孤灯,标新立异,往往就是创造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