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 琪
自孔子以来,儒家将君子树立为一种理想人格,君子被要求具备多种道德品质和正确的价值标准,而荣辱这一对基本伦理范畴便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思想家们从自身修养和家国治理的角度出发,形成了我国古代特有的荣辱文化。其中的荣辱观念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传承与创新,至今对我们仍具重要影响。
《说文解字》曰:“荣,桐木也。一曰屋梠之两头起者为荣。”段玉裁注曰:“檐之两头轩起为荣。故引申凡扬起为荣,卑污为辱。”(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47页)就《说文解字》来看,“荣”本义一是桐木,桐木高大挺拔,树木之中算为上等;另一义则是指屋檐两头翘起的部分,也是比较突出的地方。据此可见“荣”多指事物优秀或显著的部分,故后来将“荣”引申为“荣耀、荣誉”,表示对事物的肯定性评价。《说文解字》曰:“辱,耻也。”(《说文解字注》,第745页)“辱”有“耻辱、羞辱”之义,指一个人在言行上超出或背离了道德行为而受到来自他人的否定性评价,或者经过自我反思后内心产生出羞愧与内疚等的心理活动。但是“辱”与“耻”虽意思相近,又有所区别。“辱”多是来自于外在情感的力量,是他人、社会对个人进行的否定的道德评价,而“耻”常常是个人对自我道德言行的内在性反思得出的结果。荣辱作为一对伦理范畴,表示对他人作道德评价或者自我评价时的赞美或羞恶,也可以是社会对个人的道德行为的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判。总体来说,荣辱包含着主观感受和客观评价两个方面。
自孔子以来,荣辱意识便在儒家思想内容中占据一席之地,但孔子并未明确地定义荣辱,而是多从耻的角度出发表明他对荣辱意识的认知。“耻”在《论语》中共出现16次,而“荣”“辱”分别只出现了1次和5次。如《论语·公冶长》所言:“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对于拥有花言巧语、伪善面貌、表里不一的人,孔子与左丘明都认为这是可耻的。也就是说巧言令色是耻辱的行为,不被提倡。孔子又说过:“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也就是说总是花言巧语的人不太会拥有仁德这项优秀的品格。那么什么样的人会具备仁德呢?孔子给出了他的答案,那便是儒家一直提倡的君子。正如孔子所言,“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君子时刻谨记持有仁德之心,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成就声名。因此,孔子提倡的荣辱意识应是以仁和耻为标准的道德评价。孟子则进一步强调仁对荣辱的重要影响。如孟子言:“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孟子·公孙丑上》)“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孟子·离娄上》)将仁与荣直接联系,明确提出实行仁就会荣耀,如果不仁就会遭致屈辱。孟子将“仁”作为知荣辱的核心评价标准。
到了荀子,他对荣辱有了更为详细的思考。如《荀子·荣辱》曰:“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荀子首先对荣与辱进行区别,认为先遵守道义然后考虑利益是光荣的,先考虑利益再遵守道义是耻辱的;光荣的人常常是通达的,耻辱的人常常是贫困的;通达的人常常可以统治他人,而贫困的人常常受制于人。其次,荀子将荣辱与义利相联系,以义为先的行为是光荣的,将利益置于道义之前的行为是耻辱的。最后,荀子将荣、辱和义、利做了详细排列组合,进一步提出“义荣”“势荣”“义辱”“势辱”的概念。所谓“义荣”,荀子将其定义为“志意修,德行厚,知虑明”(《荀子·正论》),这些从内心产生出的光荣,是符合道义的光荣,故称之为“义荣”;而“势荣”则是“爵列尊,贡禄厚,形势胜,上为天子诸侯,下为卿相士大夫”(《荀子·正论》),这是外表地位上的光荣,故称之为“势荣”。荀子所说的“义辱”是由内心产生出的耻辱,如“流淫、污僈,犯分、乱理,骄暴、贪利”,这属于道义上的耻辱;而“势辱”指的是来自于外来的羞辱,如“詈侮捽搏,捶笞、膑脚,斩、断、枯、磔”等刑罚所带的耻辱,这种耻辱是从身外而来。“义辱”“势辱”都是不可取的,都应避免。荀子表示,君子可以有“势辱”但不可有“义辱”,而“义荣”“势荣”君子可二者兼得。
荣辱意识应存于君子心中,成为其道德的自我约束和纠正言语行为的价值标准。正如孟子所说的“四端”之一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从个体来看,这是人生来就具有的自然属性,但如何使其良性发展,儒家对此有着自己的荣辱标准和养成方法。
儒家将知荣辱作为人之为人的基本素质,是“为人”的基本前提和要求。孔子提出“知耻近乎勇”(《礼记·中庸》),将“知耻”看成接近于勇敢并且值得称赞的事情。只有树立了羞耻之心,从自我意识出发,谨慎管理自己的行为和约束自己的言语,才能适时纠正自己的错误,不断追求自我道德的完善和人格境界的提升。孟子也曾讲,“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他认为“知耻”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底线和不可跨越的道德标准。
儒家讲君子知荣辱,其重要标准之一是对于自我内在德行的修养。荀子在《非十二子》中谈到:“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污;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君子将自己的道德品质不好视为羞耻的事情,不将被人污蔑看成羞耻;认为不诚实是羞耻的,不将不被人信任看成是羞耻的;把自己的无能视为是羞耻的,不将不被重用看成是羞耻的。也就是说君子重视内在德行,认为自我修养的良好表现才是值得光荣的事情。“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荀子·劝学》),荣辱的到来必定与德行是相应的。但只依靠德行对加强个人的荣辱意识并不足够,故孔子就曾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意思是说除了用道德引导,还要用礼法约束,使之产生羞恶之心从而向善,并进一步构建个人荣辱机制,使之上升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有用手段,是儒家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目的。
言行一致是君子知荣辱的另一重要标准。孔子说过:“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君子以言行不一为耻,提醒世人正确的荣辱意识表现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周易·系辞上》也有类似的观点:“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言行举止是君子处事的关键,这个关键掌握着君子的荣辱;君子可以通过言语行动感动天地,所以不得不谨慎对待。在儒家的荣辱观念中,拥有爱国情怀也是判断荣辱的重要标准之一。《论语》中记载,“宪问耻。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论语·宪问》)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论语》中此二则记载都表示出孔子认为在国家危难政治黑暗之时,个人若仍做官领薪俸或享受自己的富贵都是可耻的。由此可见孔子的荣辱意识是与国家兴衰紧密相联的。
荣辱思想的传播与践行并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故儒家在形成自己的荣辱标准过程中,依靠君子这一理想人格在道德伦理建设中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有了君子这一理想人格的指引,在如何加强自身荣辱意识上,儒家提倡重视德行教化,积极倡导大众提高自己的好学精神,培养个人主体的道德意识,从而形成知耻求荣的良好社会风尚。养成善于学习的良好习惯是培养正确荣辱意识的重要方法之一。据记载子贡就曾向孔子请教:“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孔子答道:“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公冶长》)孔子称赞好学之人,对不以向他人请教为耻的行为是极力赞赏的。除此之外,自孔子以来就坚持“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和“文、行、忠、信”的教育内容,为荣辱意识的普及化、大众化提供了重要传播途径。同时遵循礼法也是培养正确荣辱观的重要方法之一。有子曰:“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论语·学而》)意思是说当个人行为合乎礼法之时,就不太会招致羞辱。个人若想立足于社会并能良好发展,礼是必须学习和实践的。就国家来说,礼法制度是维护和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建立德性社会,培养知耻求荣的荣辱意识和形成淳朴的社会风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先秦儒家荣辱思想主张以仁为本,将知耻、求荣、避辱作为基本内容,强调道德价值的自我实现和社会贡献,极具积极的道德价值导向。君子作为儒家一直追求的理想人格之一,与儒家荣辱思想的示范与践行相联系,成为传播儒家荣辱思想的有效执行者。诚如《周易·乾卦·象传》中提到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正是一种荣辱意识的自我驱动,才让君子为着个人的理想无限奋斗。
随着历史的演进,儒家荣辱思想历经不同时代和文化的洗礼,至今仍对我们有着不可取代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正确的荣辱思想能够激励人们提高自身内在修养,培养仁爱之心,以诚待人;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念,学习“君子喻于义”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