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启动实施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雷达”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计划,改进抽样方式,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农业农村部自2001年在京津沪深四城市试点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例行监测制度,对发现问题隐患、开展风险预警、加强风险防控、组织风险评估和加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其结果已成为评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主要指标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决策的重要依据。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将继续坚持“六项制度”,包括异地抽检制度、复检制度、能力验证制度、会商制度、结果通报制度和跟进开展检打联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