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古装片里看到这样的情景,古代男子想和妻子离婚,只要潇洒地写份休书就可以了,导致很多人认为古人休妻易如反掌,那么事实真这么简单吗?
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主要有三种:一、夫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等行为而强制离婚,这叫“义绝”;二、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这叫“和离”;三、丈夫强行与妻子离异,这叫“出妻”,也就是“休妻”。
可以看出来,古代女子在婚姻中的地位很低,这主要是自周朝开始,建立起了夫权制的婚姻家庭制度,妻妾不能擅自离开其夫,导致女子非常被动。但是丈夫休妻也不是想休就能休,妻子符合“七出”才可以。所谓七出就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妻子只要犯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以休妻,反之则不能。
不过,为了保护女方,古代还有“三不去”原则:一、为公婆守孝三年已尽子女之道;二、娶妻时穷现在富有;三、妻子被休后无家可归。女方只要符合任何一条,就算她犯了“七出”,丈夫也是不能休的。这也是为什么(《铡美案》里,陈世美要找人杀害秦香莲,因为秦香莲在陈世美当大官之前就已经嫁给他,并陪着陈世美从贫贱走到了富贵,所以陈世美不能休了她。
但是有些古人在找理由方面,绝对是脑洞大开,一言不合就休妻。比如,坐姿不好就離婚。一天孟子回到家,看见妻子独自踞坐在地上,便对母亲说:我要把她休了。原来踞坐是两腿像八字一样分开蹲坐在地,孟子觉得妻子坐姿不雅,便要把她休了。
比如,梨蒸不熟离婚。一天曾子要吃蒸梨,妻子蒸好后端给他吃,谁知道梨没蒸熟,曾子就要和妻子离婚。
再比如,丝巾织太好离婚。曾子的徒弟吴起给了妻子一条丝巾,让她按着样式再织一条一样的,结果妻子织了一条样式更好的丝巾,吴起嫌两条丝巾不一样,把妻子休了。
面对丈夫抛来的休书,也有奋起反抗的成功女性。东汉有位叫黄允的才子,因为想攀附当时的太傅,要休掉妻子娶太傅的侄女,妻子夏侯氏没有留恋,而是向婆婆提出最后一个要求:将所有亲朋好友请到家里道个别。那天来了三百多位宾客,夏侯氏就把黄允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当众说了出来,最终黄允不仅没能攀上高枝,反而名声受损,为当时的人所不齿。
如果真的休妻成功,财产要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下,妻子被休后,当年嫁到夫家时陪过去的嫁妆就可以名言正顺地带走。如清朝法律规定,离婚之日,无论什么原因,“其妆奁应听携去”。不过元朝不行,“不许似前搬取随身”,如果是因女方导致离婚的,嫁妆别想拿走。
但平分夫妻财产,在古代也有特例。据南宋文学家洪迈撰的《夷坚志》记载,宋代夫妻离婚后便有“中分其资财者”的说法,该书中有篇关于江淮大款“王八郎”的文章,记录了要“出妻”的王八郎被妻子分走了一半家产。
当时,王八郎与一个青楼女子好上了,王八郎的妻子很有心计,悄悄变卖家产,把值钱的东西也藏了起来,王八郎知道后很生气,铁了心要与妻子离婚,协议离婚不成,最后闹上了衙门。最后,县太县判了“仳离”,并且允许王妻平分家产,还将两人的孩子也判给了妻子。不过这样的案例在古代少之又少。
编辑/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