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俞欣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践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如何将其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向基层推进延伸,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各项目标落实到位。就目前而言,应着重处理好“五个关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85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举措上紧跟中央部署,强化压力传导。然而,在一些地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向下延伸出现层层递减的“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严重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成效。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是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要突出政治建设立根铸魂的作用,把讲政治根植灵魂深处,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体检,切实解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压实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晰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重点、边界和工作清单,切实让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责任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把党委(组)班子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一体推进,将责任层层传递到每个组织细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纵向横向全覆盖的合力。
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职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实现“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实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提升。同时,要有效整合党委督查、日常检查等资源,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形成由点到面的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监督效率和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我们党建设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关键少数”是推动发展、引领发展的关键因素,既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键环节,更是引领“绝大多数”创新实践的标杆。同时,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一个“全”字,全体党员一个都不能少。
抓紧“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为政之要,莫先乎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能否发挥“关键”作用,能否把握好“关键”之处,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战略性成果至关重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经常性地开展对“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牢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
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依托“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实基层支部,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不断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抓实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基层存在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很大程度上因为教育和监管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首先要在教育上下功夫。要通过以案促改、以案释纪等形式,以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有关违纪案例通报、宣读纪律处分决定、学习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等方式开展以案促改,着力用“极少数”的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绝大多数”,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及时清醒、迷途知返,重回遵规守纪的正确轨道上来。
基层是一个“熟人社会”,要破解基层因“人情”和“关系”所形成的“熟人社会”难题,需做好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是拒腐防变的基础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要立足于基层实际,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吸引人、感染人、鼓舞人,既有传统的戏曲、小品、微视频、文学创作等文艺作品形式,又重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传播载体,辅用传统广告、广播、横幅等手段,为主动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创新监督方式。基层的“熟人社会”,监督阻力较多,只有转换监督执纪主体,才能破解“不想”的顾虑。县级纪委推行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交叉监督执纪模式,定期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随机分组分片,开展集中监督、专项监督。同时,市级可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专项巡察等,让巡察干部“人地两疏”,降低人情、亲情、友情的压力,能够拉得下脸、静得下心、沉得下身,依规依纪开展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善用日常监督。要把“熟人社会”劣势转化为优势,利用熟人日常接触多的优势,把监督工作做在日常,早发现、早提醒,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干部,关爱“熟人”。要善用谈心谈话利器,以谈促思、以谈促改,筑牢思想防线,实现教育在前、预防在前、警示在前的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新形势下,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对于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党内监督成效。要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一体推进的高效监督体系。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注重事前防控,确保在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之前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以党内监督带动群众监督。要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坚决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要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民意调查、舆情监测等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等信息平台作用,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列宁曾指出,“不接近群众,就会一事无成”。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最高工作标准。要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强化人民群众积极、主动监督领导干部的意识,正确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的愿望和行为,完善群众监督的制度机制。既要使用好传统渠道,如批评、建议、检举、信访、申诉、控告等,又要不断开发、推广新的有效监督渠道,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新格局,让互联网成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新途径、新手段。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执政根基,是落实各项任务的“细胞”和“毛细血管”,为党的基层工作提供了最坚实的支撑力量。
严把基层党员发展关。必须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组织程序、严把重要关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把“带病”的人挡在门外。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注重发展文化程度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青年入党,乡村党组织要从优秀青年农民、返乡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
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素质。要加强党员教育,强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主动性,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注重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不断钻研、总结,改进工作方法。要着力解决一些乡村党员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要提高基层党员日常行为标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过好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基层党员的身份意识。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村干部为民服务、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最大限度把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同时,要深入整治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基层干部“微腐败”和“村霸”问题,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不断优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环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关键举措。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切实找准短板,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