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慧婷
摘要 本文论述了农机安全监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了当前农机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抓好新形式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这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 农机;安全监理;地位;作用;问题;对策
1 农机安全监理的地位和作用
农业机械化离不开农机监理,农机监理是发挥农机化作用的基本保证。农机监理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农机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中进行学习培训,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农机监理在监督、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运输作业、跨区作业工作中,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协调供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农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 当前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机监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
(1)国内缺少一套相对完善的农机监理法律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有据可依,有法可行。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违法追究的法律法规,虽然《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条例》等法律法规有部分条款进行规定,但规定不够详细、规范、系统,针对性小,可操作性差。(2)农机监理的范围还较狭窄。由于两个部令规定,仅仅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理做了规定,而对机动脱粒机、机动植保机械、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农机具及其操作手的安全监理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在对上述机械实施安全管理时缺少执法依据。
2.2 农机安全监理体系不完善
(1)农机监理体系中的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建有农机监理站,但这只是农机监理的管理部门,缺少监督部门,以至于在执法过程中虽然有不当或过失,却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这就让许多监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懈怠,不积极,对工作不认真。(2)农机监理机构的单位性质不明确,地位未确立,从而出现了无统一规格和编制的现象,有参公管理的、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差额的、还有自收自支的。
3 今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健全农机监理法律法规
3.1.1 制定配套规章
除了国家出台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外,农机监理机构依法行政还需制定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处罚规定、农机安全检查规定、农用动力机械及配套农机具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农业机械上牌目录等一系列的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做为执法依据,以加快农机监理执法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3.1.2 实行农业机械强制报废制度
由于农村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不能象发达国家那样,对农业机械实行高标准的强制报废制度,但应根据国情,尽快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强制报废制度,以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确保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3.2 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依据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第五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公共安全管理职责的执法单位”的规定,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增加人员编制,争取在有条件的中心乡镇设立农机安全监理分站,使之尽快适应日益增长的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工作。
3.3 加快监理手段和监理装备现代化
(1)要解决农机部门无上路权问题,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或建立“农机警务室”、“农机巡回法庭”等农机安全管理模式,把农机监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千方百计地节约经费,筹措资金,有计划地配备交通、通讯、安全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技术装备;有条件的县级机构要加快“检测线”、“检测车”等新检测装备的引进。同时还应考虑为乡级农机监理人员配备交通、通讯工具,促进农机监理手段科学化、现代化、标准化、正规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3.4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监理队伍
(1)加强政策、业务学习,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作为监理队伍的主要工作目标及标准。对国家法律、法规一定要学深、吃透,通过岗位练兵,开展經常性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业务素质、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做到文明、严明、按法监理。(2)树立有监理才有理,转移工作重心,由管理型变为上门服务型,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工作重点从上路检查向田间场院转移;由你到站变我上门服务,节约机手的时间和费用。树立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真正提高为农机手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3.5 搞好协调,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农机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社会方方面面,所以求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加强与物价、财政、交通等联系,求得他们在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联系,求得他们对农机执法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人员、资金、职能得以稳固并保持长久活力。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公安交警的齐抓共管,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阻碍农机行政执法行为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依法对滋事者进行处理;对在执法过程中拒绝接受处罚的,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按照执法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农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3.6 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主题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效地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农机安全监理示范窗口和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