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莉
(韶关学院 音乐学院,广东 韶关 512005)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关乎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储备和全民科学文化素养的教育行业,其教育模式、教育手段、教学管理、受众群体等都发生着改变。“互联网+教育”的模式应运而生并不断地发展变化;从“互联网+教育”雏形的“微课”到“互联网+教育”成长期的“慕课”,再到“互联网+教育”多元期的“直播课”;“互联网+教育”的教学形式、教学手段、教学效果都在发生变化,并对传统课堂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舞蹈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忽视在科技全球化、数字科技快速发展下教育模式、教育手段、教学管理、受众群体等的改变。
当下“互联网+”已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领域。舞蹈教育的教师也跻身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发展行业的队伍中,以“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开放生态、连接一切”为特征,给予整个舞蹈艺术教育生态环境无限生命力。利用高科技信息技术,将互联网与传统舞蹈行业中相对独立的类别对接融合,如“互联网+中小学舞蹈艺术教育”、“互联网+舞蹈创作”、“互联网+社区舞蹈”等,可以形成立体化、多维度、全方位、开放性的交互式资源整合与流通[1]。这些“互联网+”舞蹈教学形态目前大多是通过慕课、微信公众号、舞蹈专业网站、微信、QQ群等来实现其功能的。由于无线网络的普及,学习端不再局限于PC端,学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学习方式更自由,时间更具弹性,学习意愿更自主。
首都师范大学田培培教授的慕课“走进舞蹈世界”面向本校全体学生开放,2017年秋季学期的在线学习人数为587;大连理工大学慕课“体育舞蹈与文化”面向全社会开放,2017年秋季学期的在线学习人数为4 052;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委员会开设的慕课“儿童舞蹈教与学”,自2017年9月18日开课至2017年11月16日结束,在线学习人数为979。由此可见,慕课的在线学习人数大大超过了自然班的学习人数,具有大规模、开放性的特点。但是在众多的慕课平台中,舞蹈课的开设占有的比重非常少。以中国大学MOOC网为例,全网有137所大学开设的2 000多门慕课。其中,面向全社会开设的舞蹈课程仅有4门(针对校内开设的慕课除外),所占比例极少。除舞蹈理论课以外,舞蹈技能课程(以下统称舞蹈课)具有场景开放、教学操作复杂、教学手段多元等特点。舞蹈慕课教学虽然具备系统性和持续性,但是教学手段局限于讲解、示范及有限的引导,是以观看视频为主的“静态”学习方式。在教学管理上仅限于学生在线学习时长、在线答疑的管理,对于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缺少直观性。舞蹈慕课的教师和学生不是直接的“面对面”,而是隔着网络和机器设备,处于分离状态,在空间和时间上存在隔断和不同步性。师生交流不但被“人机”对话所代替,而且还存在着交流滞后性。师生交流时语言的温度、情感的交流以及肢体和眼神的感染都会被机器设备所隔断。
微信作为新型社交媒体,为广大用户提供了一种新的移动阅读路径,对人们的传统阅读习惯产生了巨大影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2016年4月18日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51.9%的成年国民进行过微信阅读,较2014年的34.4%上升了17.5个百分点;在手机阅读接触者中,87.4%的人进行过微信阅读[2];而在微信内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微信公众号。由此可见,舞蹈类的公众号也必然会是受众面更广泛的互联网渠道。微信公众号可支持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多媒体形式传播,但是微信公众号是互联网“碎片化”阅读的产物,这一原始特点决定其传播的内容一般较短,图片比重大,视频时长较短等;加上“碎片化”特点,导致其内容不具系统性,多为零碎知识点。同时,在互联网移动端和PC端打通的形态下,微信公众号与舞蹈专业网站相融通,在很大程度上,微信公众号是舞蹈网站的营销路径。以上特点使舞蹈方面的公众号无法把握受众群体精细化的阅读及其内容的消化程度。在舞蹈教学中,也只能起到补充零散知识和教学平台引流的作用。
舞蹈专业网站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起来的产物,在整合舞蹈教学视频、舞蹈专业知识、舞蹈活动直播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但是与慕课相似,舞蹈专业网站上的舞蹈学习也属于“静态”学习,而且缺少教学管理,随意性较大,达不到系统教学的要求。
综上所述,以往的“互联网+教育”的教学模式都没能深度影响舞蹈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在“互联网+”深入、全面发展的大趋势下,舞蹈艺术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在时代的大潮中逐浪前行。
在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云计算服务平台诞生。云计算按使用量付费,可以提供可用的、便捷的、按需的网络访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资源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和服务)。这些资源能够被快速提供,只需投入很少的管理工作,或与服务供应商进行很少的交互[3]。“云计算”使网络交互简化,为直播课堂提供了基本的软件和硬件。根据直播模式的不同,直播课堂的终端设备可以分为手机端、PC端、大型屏幕端。在电子技术与光纤传输技术的发展中,清晰度、卡顿、延迟等常见问题得以基本解决。有了硬件和软件保障,舞蹈直播课堂就具备了开设的物质条件。
受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影响,舞蹈教育资源没有实现均衡分布。由于互联网教育本身具有突破地域、时空、人群等特点,舞蹈课堂也必将为舞蹈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它可以拓展更多元的学习渠道,提供更复合的学习方式。“互联网+教育”的大型、开放性特征能将优质的舞蹈师资价值最大化,有效地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作为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舞蹈师资也不均衡。截至2017年,在309所中小学当中,只有159所学校配备了专职舞蹈教师 (220名),75所学校的舞蹈教师由音乐教师兼任,13所学校由体育教师兼任,62所学校没有舞蹈教师。市直属学校、各区的中小学舞蹈教师人数差别很大,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师资队伍规模较大的宝安区和龙岗区,舞蹈教师在60人以上;二是中等规模的福田区、龙华新区、南山区、罗湖区、光明新区,舞蹈教师在20至60人之间;三是规模较小的坪山新区和盐田区、大鹏新区,舞蹈教师在20人以下。深圳市的舞蹈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占3%,中级职称的占32%,初级职称的占37%,还有28%的新教师未定级。2015年,深圳市普通中小学代课教师占9%,其中舞蹈课代课教师高达29%[4]。从以上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深圳市存在舞蹈教师分布不均衡、高职称舞蹈教师缺乏、部分学校没有舞蹈教师等现象。经济发达的深圳市,舞蹈师资尚且不足,全国的情况就更不容乐观。“互联网+舞蹈”直播课堂可利用互联网教育的天然优势,弥补舞蹈师资等教育资源的不均衡。
在“互联网+”对教育影响日渐深入和广泛的大环境下,以班为建制的舞蹈直播课堂也很鲜见。以“互联网+教育”开设较成熟的桐乡市为例,作为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浙江省桐乡市于2016年成立了浙江省内首家公办互联网学校。2017年1-6月,该互联网学校开设了150余堂直播课,涵盖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等8个学科[5]。但是,在其开设的多门课程中,却没有舞蹈直播课程。“互联网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绝大多数情况下仅限于教师个体行为和个别学科行为,尚未形成以教师群体为支撑、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优质师资授课,尚未形成某门课程系统的互联网授课。”[5]此外,更重要的原因是舞蹈教学的操作复杂度高,场景化强,教学手段多元,更适合线下授课。舞蹈直播课堂要打破以上壁垒,需要从教学内容的设定、教师的选择及培养、教学资源共享、政策支持等方面寻求对策。
1.教学场景设置
舞蹈课堂互动性强的特点决定了舞蹈直播课程必须是实时直播。课程场景设置分为直播输出方的课堂和接受方的课堂。在直播输出方的课堂场景中需要有主教教师和学生,输出方场景中的学生不是教学的主体,数量上应该以满足示范教学为主。直播课堂的教学主体为接收方的学生。接收方学生可以是常规班的学生。在直播教学中,由于空间的阻隔,主教教师与学生的互动达不到在同一空间内交互的效果;而舞蹈教学交互频繁,要突破以上障碍,需要直播课堂接受方现场设定一位或以上的助教教师。助教教师是主教教师课堂现场教学活动的执行者、组织者,是主教教师现场的“手”和“眼”。舞蹈直播课堂主教教师加现场助教教师,应是舞蹈直播课堂的基本教师配置。在教学场景中,除了人员设定外,教学设备、教学用具的配备输出方和接受方要达到高度的一致,以便营造同步的课堂氛围。
2.教学模式构建
直播课堂的教学具备其他“互联网+”直播教学的共性,除了直播课课程当中的教学外,教学应该延展到课前和课后。如图1所示。
图1 舞蹈直播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图
课前主教教师与助教教师对学生的学情进行分析,由助教教师发布教学内容,学生在课前需了解学习内容并对学习内容进行自主学习。课中主教教师直播授课,对教学中的重点、难点进行有效的训练和解决。助教教师协助主教老师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课后助教教师协助学生巩固提高,并录制视频发送给主教老师,主教老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制定下一节课教学内容。直播授课的视频需设置可“回放”功能,学生能随时再现课堂,有效的打破传统课堂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相比其他学科的直播教学,舞蹈课具有操作性强、交互频繁、场景性强、教学手段多元等特点,对教师的教学能力需求更加复合,要求更高。
1.舞蹈直播课堂主教教师能力需求
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课堂组织能力是舞蹈直播课堂主教教师的基本教学能力。此外,舞蹈直播教学主教教师还应该具备互联网教学的能力。由于舞蹈直播是即时传播影像内容,是四维空间通过传播变成二维影像,学生需要通过对二维影像的解读再还原成四维空间。在这个过程中,主教教师应该具备多角度、多方位示范和讲解动作的能力。在课堂中,学生因为受到空间阻隔只能在屏幕中出现,主教教师在与学生互动时是对着影像互动,教师的语言、肢体感染力会因此削弱。这就需要主教教师长时间保持高度的教学热情。直播课堂是即时影像传递。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主教教师都是在公开的平台授课。与其他形式的录播课不同,直播课教师对不满意的教学环节不可以“删掉”重来,所以直播课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熟悉度、教学能力、语言表现力和精准度、教师自信度的要求大大提高。舞蹈直播课堂主教教师的教学能力、语言能力、教学热情、自信心、责任心应该符合直播教学的需求。
2.舞蹈直播课堂助教教师能力需求
助教教师作为主教教师的“手”和“眼”,是课堂教学活动现场的组织者和部分教学方法的执行者,应该具备按主教教师要求组织舞蹈课堂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能按主教教师的要求完成专业操作。助教教师对主教教师的教学内容要熟悉并在艺术品味上尽量与主教教师靠近,具备课后指导学生复习巩固的能力。
舞蹈直播课堂是“互联网+教育”对舞蹈课堂的助力,是解决舞蹈教学资源分布不均的手段,是扩大优质舞蹈师资价值的途径。舞蹈直播课堂尚未形成系统的课程形态,大多以补充教学的形式存在。舞蹈直播课堂教学内容的选定需要符合以下特征:
1.舞蹈直播课内容要符合学生的舞蹈基础,做到过程可操作、后期可发展
在内容选定上,舞蹈直播课程需要主教教师和助教教师对学生进行学情分析,根据学生基础共同设定学习内容。在主教教师的指导下,助教教师对课堂内容中的重点、难点都要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在课堂教学中能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判断,及时做好主教教师的另一双“眼”和“手”,并能在课后能指导学生进行复习巩固。舞蹈直播课堂内容应该要有可持续性,能对接以后的课程内容,避免出现散点知识和技能的教授,应该对传统课堂教学内容形成有效的补充。
2.教学内容要适合影像传播的特征
由于舞蹈直播课堂是通过影像、声音实时传播,在内容的选择上要具备直观、具象、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区域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舞蹈直播课堂的核心价值是解决舞蹈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及扩大优质师资的社会价值。从狭义范畴来讲,舞蹈教育资源包括舞蹈教学的人力资源、财政投入、设备配置、教育信息传播等。舞蹈优质师资的整合及直播平台的搭建主要有:
1.优质舞蹈师资平台的整合
由于直播课堂应用现阶段多为个体行为,对优质师资缺乏权威评价和管理。舞蹈直播教学要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发挥其互联网教学的优势,势必需要舞蹈教育主管部门和舞蹈专业机构深度介入;发挥有舞蹈专业院校、舞蹈艺术社会职能部门(如舞蹈家协会)及艺术教育主管部门的功能,建立高校舞蹈教育直播教学师资库、社会舞蹈教育直播教学师资库及中小学舞蹈教育直播教学师资库。全面开放上述师资库信息资源,为有需求的教育机构、社会机构提供权威、专业、可靠的师资资源,打破信息壁垒,为实现舞蹈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
2.舞蹈直播教学平台的搭建
由于互联网云平台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构建直播平台的技术难度,目前舞蹈直播平台的搭建需要解决的是平台搭建主体。平台主体的确定关系到直播课堂的受众群体、教学辐射范围及教学质量。根据优质教育资源的掌握情况来确定直播主体是对教育质量的基本保证。舞蹈优质师资是教学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根据舞蹈教育直播教学师资库资源建设主体来确定直播平台的主体。
(1)以学校舞蹈艺术教育主管部门为主体建构教育系统的舞蹈直播教学平台,可借鉴慕课平台经验搭建高校直播课程平台、中小学舞蹈直播课程平台。
(2)通过舞蹈艺术社会职能部门搭建社区舞蹈教育直播平台。
(3)以掌握了优质师资的社会资源为主体搭建复合型舞蹈艺术教育直播平台。
“互联网+教育”意味着在最大地域、最大人群争取最大程度地扩大包括优质师资在内的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和价值,推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协同提高,使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快、更强、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6]。随着艺术教育在学校、社会的深入开展,舞蹈直播课堂必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优势,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与发展。但是,要将舞蹈直播课堂从个体行为发展为有组织、有系统、有计划的开展,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在平台搭建、教师培养、设备配置及宣传引导上,只有全面布局才能从根本上影响 “互联网+舞蹈”的教学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