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维奇
(合肥植物园,安徽 合肥 230031)
合肥滨湖新区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给巢湖带来污染和干扰,因此,滨湖新区建设规划最为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有效长效治理巢湖湖水污染。通过全面、系统、科学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巢湖水污染问题,恢复巢湖山清水秀面貌,实现巢湖生态良性循环。
工业时期的早期阶段中,大部分的工程建设会以现代美为主要的思想理念,此种设计观念会影响众多城市滨水地区的美观建设,但因为过渡使用,没有经过创意性以及设计上的转变,导致出现大规模的硬质景观,使整个滨水地区的环境人工干预情况较为严重。此种情况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在设计上过于注重外部形象的相似性,采用大量的硬质铺装,过度建设人工场地、喷泉以及雕塑等硬质设计,导致滨水地区的自然因素减少,没有针对景区进行主题以及整体上的规划,过于形式主义,造成景观内涵上的缺失。原先具备大面积的植物景观,被秩序性极强的观赏植物所取代,整体的展现形式过于单一。大规模建设人工草地,并铺设植被坡岸,形式化设计沿岸的风景,不仅会增加前期建设和后期灌溉的投资成本,还减少景观内部结构的丰富性。
滨水区植物造景注重景观形象功能,缺乏科学性。部分设计者经常会受到城市景区建设的规划思想以及方式的影响,忽视了滨水地区的自然风光和内在属性,缺少对滨水地区的植物群落以及水体自净效果的统一规划,以至于会在后期使用的过程中,因为水体的富营养化导致内部生物的激增。部分滨水地区还会大规模引进外来树种,不利于当地植被群落的稳定生长,严重时会破坏自然植物群落结构的合理性。或动辄以大片草坪、片林、模纹花坛来“美化”合肥的滨水区,这都属于不尊重自然和科学的做法。
合肥正在进行的滨湖区建设呈现规模大、建设速度快的态势,易造成忽略城市历史特质与人文价值维护的问题。滨湖区规划应吸取其他开发区和政务区的经验教训,要尤其注重维护城市历史文脉。
在合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也设置了具体指标定量规定城市滨水区的绿地,且指标并不低,规定了100m、200m、甚至500m宽的滨水绿地。而现实情形是在这一眼望不到边的滨水绿地里,却很难找到真正可供人使用的开放空间,即便是有一块空间可用,也可能会因为安全因素或可及性欠缺而鲜有人至。如板桥河两岸多为农田和荒地,淤积滩涂也占一部分,虽然绿化面积不小,但布局极不合理且疏于养护,多为杂草和郁闭度过高的灌木丛;有些居民区附近的滨水区绿化被人为毁坏,绿地质量差,也找不到可供使用之处。
合肥市滨湖区生态设计的目标,实际上是解决人的发展与自然的需求矛盾的问题,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平衡人与自然需求的一次有益探索。滨湖区与文化、设计环境与生命环境、美学形式与生态功能的真正全面融合,使滨湖区不再是城市中孤立的特殊用地,消融其边界,融入老城区的社会生活;是让自然参与设计,让人们重新感知、体验和关怀滨湖区的自然过程和设计过程[8]。本质上说,滨湖区景观规划设计应该有效适应与结合自然过程,真正实现生态规划设计理念。
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是设计者在规划景区建设阶段中需要着重注意的环节,为保证实际的建设工作不会严重影响野生动植物,可以进行前期的景区环境调研。第一,将野生动植物物种,尤其是珍稀物种归纳于合肥市的公共开放空间规划的内容中,加强对其的保护措施。第二,按照人类生活划分巢湖滨自然景观的影响,可以从生物学角度分析,通过研究滨湖区域生态环境系统容量,以明确实际的滨湖区与人类活动的干扰程度。
按照生态理论思考生物以及自然环境中所存在的联系,在设计滨湖区域的自然景观的过程中,应根据当地的植物覆盖区域,在水域两侧建设较合理宽度的绿道以及郊野基质连接建设,绿道内部的规划应严令禁止出现大型的工程建筑,为维护绿道以及生物通道,以保障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质量。因为滨水绿道的层次性较强,内部结构较丰富,在实际的建设期间主要以植物群落为主,有利于保持景观后期生态稳定程度,有效应对水体的富营养化以及滞洪排涝等方面的不利干扰。另外,滨湖绿道还应加强与绿色斑块等地区的联系,一同创建优质的合肥城市生态环境体系。
滨湖绿地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一部分,共同构成一个统一的合肥市域生态系统。滨湖区的种植规划需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构建:
2.2.1 乡土植物原则。在滨湖区这一特殊的生态交错地带进行绿化,应建立有机联系,使其形成廊道——斑块——基底的统一,而能够发挥这种纽带作用的植物非乡土植物莫属。
2.2.2 模拟自然的种植原则。滨湖区绿化建设需要利用生态化的自然环境规划,可以参考地域性的自然植物群落品种、结构的总体特征以及内在的自然规律,采用本土植被展现水岸两侧自然环境交错带群落的详细特点,升级植被群落的总体规划方式。主要以乔木为整体架构,木本植物为主要建设对象,可以掺杂大面积的大型乔木、低矮灌木丛以及花草地区的多样性群落建设。从景观的整体构造上来讲,乔木的比例会与水体呈现一种较为对称的结构,大面积的林地有利于减少外部环境的噪音,从而强化整体景区的静谧气氛。在湖岸的规划中,可以增加桃树、垂柳及本土乔木以列植形式建设在巢湖附近,有效降低道路上的噪音。
另外,在大尺度的滨湖空间里,选取1~2种乔木片植成为绿化的主导与特色,也是形成统一绿地景观的一种有效手段。以合肥为例,滨水区可选用的乡土乔木有:垂柳(Salix babylonica)、旱柳(S.matsudana)、桃树(Prunus persica)、池杉(Taxodium ascendens)、枫 杨(Pterocarya stenoptera)、紫 薇(Lagerstroemia indica)、紫荆(Cercis chinensis)刚竹【Phyllostachys viridis(Young)Mc Clure.】乌 桕【Sapium sebiferum (L.)Roxb.】等。
2.2.3 合肥市近自然绿地群落的恢复与重建。滨湖区域的水土建设存在生态建设的差异性,参照巢湖区域的植物规划,模仿自然的生态系统,维护当地的幼苗树林建设,有利于制造更加具有发展前景的空间。将多种品种草地取代单一性的草坪,根据地域性的植物设计建设自然野花区域。滨湖区能够有效地维护以及建设合肥市的自然环境地带,创造适合野生动植物生存的天然环境。
滨湖区景观规划设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研究人的行为心理,进行行为精神规划设计,不仅满足游客的观光需要,更要满足合肥滨湖新区居民的客观要求,营造亲切的滨湖人居空间。展现人们对滨水规划形式上的要求,可以全面研究人们的出行场合、距离、实践等信息,提供合适的场所。在设计中切实考虑人的情感和主观感受,制造更加具有内涵的滨湖景观,秉承合肥的文化,参考巢湖的规划历史,从而从历史性的角度出发设计滨湖景观。
一方面要注重景观形态的延续;另一方面则是要保护合肥的城市肌理及生活内涵,延续原有的历史文脉,这是设计以人为本的关键。
2.3.1 景观格局延续。滨湖区景观格局的延续主要包括空间、意象及风格的延续。
2.3.2 空间的延续。滨湖区景观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其空间形态,包括空间结构形态和建筑群的群体形象。要注意保护、补充和完善原有空间结构和建筑群,使其得以延续。
2.3.3 意象的延续。“城市景观格局是一个城市景观的总体意向框架”,反映了一座城市形式和内容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特征。巢湖构成合肥城市空间的重要骨架,这个基本骨架被视为一个连贯的城市意向系统,对城市总体意向的完整、系统、清晰、生动影响重大。
2.3.4 风格的延续。将传统要素的一些符号直接运用到新的设计中,并根据具体的地形和现状作一定的淡化处理,以与同样位于其中的传统景观相融合。如合肥滨湖岸可运用高昂的马头墙、粉灰的墙砖、青黛的瓦楞、空灵的漏窗等传统徽派建筑符号,既能通过一体的粉墙黛瓦延续原有徽派城市风格,形成特色,又能把原有风格延续到滨湖新区,彼此呼应,体现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
2.3.5 历史文脉的延续。历史不可重现,却可以记忆。置城于秦汉、三国古战场、包公故里有多少故事可以诉说,两千多年的古庐州值得仔细挖掘品位其沧桑之史。在滨湖区,历史文脉的延续包括城市肌理以及滨湖生活内涵的延续。
2.3.6 肌理的延续。在合肥滨湖区景观规划设计中,城市肌理也是一个重要元素。“肌”同质,“理”有序,才能形成统一协调的滨湖区肌理,融入并延续合肥城市肌理。
环巢湖历史文化名人众多,就合肥而言,沿巢湖西半湖北半弧岸线,自东而西,有忠庙、淮军昭忠祠、四顶山与张治中、六家畈古民居、高升号淮军殉难悼亡地、卫立煌故居、三河老街和孙立人故居,以及姥山文峰塔和湖边望湖塔等。要修葺并维护好这些历史遗迹和建筑,并利用其成为滨湖空间的节点,并配合这些节点营造统一的景观,使之成为完整连续、富有特色的系统,从而延续合肥城市的历史文脉。而不是在历史遗迹的周边兴建现代感的高层建筑,导致肌理冲突,破坏景观的整体美感和城市历史文脉。
城市滨水区设计的首要目标,实际上是探寻人的发展与自然的需求之间的平衡点,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因此,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设计,需要风景园林师转变观念,综合运用现代生态学、水利工程学等多学科知识,充分考虑生态系统健康的需求,立足滨水区生态环境的现状,进行环境友好型设计,发挥滨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并逐步恢复整个城市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