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乡村特色景源开发对策研究

2019-01-06 11:29黄永浩徐浩宸邹昌锋
现代园艺 2019年17期
关键词:风貌保护区风景

黄永浩,徐浩宸,周 武,邹昌锋*

(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江西农业大学江西乡村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 330045)

1 风景资源的价值

风景名胜资源是指那些独特稀有、具有研究价值的自然遗产或能够反映人类文明、历史传统的人文遗产。生态方面:自然风景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能涵养水源,维持生态平衡,改善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文化方面:人文风景资源作为人类历史文化的见证者,能够反映出当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理想追求,提升人类的文化修养和民族自豪感。经济方面:风景资源通过合理的开发利用,可以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在当地的经济建设中起到促进作用。浮梁县拥有丰富的茶文化和瓷文化,作为江西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森林覆盖率高达79.2%,自然和人文风景资源丰富,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2 浮梁县景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自然和人文环境的重要性被广泛认识。风景资源日益减少等严峻现状促使人们思考症结所在,透过对浮梁县风景资源相关问题的挖掘、分析,能够折射出些许国内风景资源面临的典型问题。笔者总结浮梁县景源开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浮梁县城市建设对风景资源的侵害;②风景资源过度开发和开发经验欠缺;③风景资源缺乏集中管理。

3 浮梁县风景资源开发问题应对策略

3.1 保护原则

3.1.1 区域整体保护。区域整体保护是将地缘相近并有一定价值的风景资源划分为一个区域来实施整体保护,就是将浮梁县内的风景资源囊入笔者构思的几个景区内,再针对景区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这样不仅可以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的有序化,提高资源保护管理的可操作性,还可以节约成本,为风景资源长期的保护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3.1.2 保护和利用协调统一。对风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并非难事,难的是以景源保护为初衷的开发,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景源保护与开发间的矛盾;保护是前提,发展是目的。风景资源的脆弱性和无可替代性使“保护优先”成为景源开发的第一准则。开发利用必须服从保护,然而保护并不是隔断风景资源与人的联系,“密封保护”会使这些资源失去原有的意义;经济、文化、生态的共生、共荣是风景资源开发的终极理想。

3.1.3 景源与环境共生。在强调保护景源本身的同时,更要重视对景源周边影响区内环境的保护与管理。“共生”主要强调景源的完整性,景源不是孤立存在的,景源文脉的延续需要依靠景源与周边环境的相互作用,景源周边的自然条件和风土人情能够提升景源的自身价值。

3.1.4 因地制宜。在满足保护规划措施必须适合我国基本国情这一前提下,结合浮梁县域的文化和环境特色,分析景源所在地的地理地貌、经济实力、人口数量以及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浮梁县景源保护和有关上位规划,从而制定相应的景源保护规划,以达到景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3.1.5 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重要前提是公众参与。风景资源是人们生活环境的组成部分,开发景源应从原住民的需求出发,满足人们观光游憩、文化传承等需要。因此,必须最大程度减少对原住民生活的干扰,保护原住民的传统生活方式,留住乡愁。

3.2 控制景源开发强度

开发者对景源开发强度的控制主要从政府的管控、保护规划的制定、正确保护开发观念的树立等方面入手。

3.2.1 规范政府管控制度。政府的有效管控是景区控制开发强度的源头,为了填补景区的保护资金缺口,适当程度的旅游开发在所难免,在这过程中政府必须加强景区资源的管理,建立合理审批制度,仔细评定上报的旅游开发项目的可操作性。

3.2.2 树立正确的保护开发观念。风景资源的保护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没有稳定且足够的资金是无法持久进行的。虽然浮梁县的沧溪和严台等古村落有专项的古村落保护资金,瑶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有专项风景区管理资金,但对于浮梁县100 多个风景资源来说仍是捉襟见肘。因此筹措浮梁县旅游发展基金,同时促进多样化的经营管理权限可以拓展浮梁县景源保护的融资渠道。权衡协调景区、政府、企业之间的利益,把握三者的关系,通过合作、委托或者合资经营等模式剥离浮梁县景源的经营权,同时遵循风景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拟定好企业经营的适当年限;这种政府监督、社会经营的模式为景区保护资金提供了多元化的筹集渠道,有利于景区的持续发展。

3.2.3 注重非物质软件利用,强调鲜明特色。景源开发产生的效益和实景的经营利用并不一味地呈正比的线性关系,非物质等软件措施是使效益增长的催化剂,投资相对较少也可能产生更高的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景源开发要去除强调项目建设的旧观念,注重结合非物质的服务系统、信息工程、市场营销、政府政策等软件措施,大力宣传浮梁县特色风景资源,挖掘资源潜力,以达到提升资源形象和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3.2.4 浮梁县景源分级保护。分级保护主要是通过对景区内各个区域的等级划分来控制各景区的开发强度,以达到保护风景资源的目的。浮梁县的风景资源主要处在浮梁-湘湖景区、蛟潭镇景区、金竹山景区、沧溪-严台景区、瑶里风景区这5 个区域之中;整体来说,可以参考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区划分,每个景区内从特级到三级分为4 个等级的保护区。其中特级保护区严禁游人进入,是旨在保护自然生态的核心区域;而一级保护区则只允许游人按照特定的步行道路进行游览活动,禁止区内建设娱乐服务设施,旨在保护高品质的风景资源。由三级保护区到特级保护区,保护力度逐层递增,开发强度逐层递减。

类似沧溪-严台这种以古村落为核心景源的区域,人与建筑的联系是构成古村落特色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禁止古村落内人的来往活动显得不切实际。沧溪村、严台村、礼芳街、东埠街等历史建筑聚集区的分级保护主要体现在管控规制当地政府、企业、居民的建设行为。浮梁县古村落和历史街区保护的主体内容为传统的商铺格局、古典的徽派建筑以及景观环境,通过现场调研将这些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分为3 个等级:外围缓冲区、建设管控区和古建保护区。古建聚集区是保护的核心区域,街巷空间、历史建筑、河道古树等都需要注重浮梁历史的原真性,就地取材、修旧如旧;建设管控区主要强调区域内的建筑群与核心区的空间布局、历史风貌相协调,严控新的建设行为;外围缓冲区则主要是为游客提供相关的基础服务设施,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物需要延续徽派建筑风格。

3.3 调控经营管理

3.3.1 加强景区外围的控制保护力度。景源保护要在保护核心景区的同时兼顾核心景区的外围环境。外围环境是景区的第一印象,直接影响景区的经济效益,景区各景源的品质也受周围环境的间接影响。此处论及的外围主要针对景区外围保护区域,在规划层面应该尽可能保留其绿化用地,控制二类、三类工业用地,主要发展生活性用地,避免景区周边环境遭受污染。

3.3.2 组建专业管理团队。专业队伍和业余团队的主要区别在于保护风景资源意识的强弱。专业人才的缺乏是阻碍景源保护的一大难题,这个问题在县级城市中尤为凸显。就浮梁县现状而言,聘请专家、培训现有的管理队伍是当务之急,管理专业化是引领风景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环节。

3.3.3 集中统一管理。对浮梁县来说,风景资源依据不同的特性被分别划分给水利、林业、旅游、文物、建设等部门管理,这样分散的管理方式,既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又得不偿失。政府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建立专门的风景名胜管理机构,便于风景资源的集中管理,也有助于实施追责程序,为保护风景资源增添新的砝码。

4 浮梁县景观风貌的规划

4.1 规划浮梁县景观空间结构布局

通过前期对浮梁县内景源的评价分析,再结合浮梁的历史文化、开发现状等因素,笔者规划得出浮梁县景观风貌可以采用“三轴、两区、一中心”的空间结构。

“三轴”主要根据景区的生态格局、景源类别、乡镇交通来设置3 条风貌轴线。第1 条为古韵风貌轴线,依托现有浮梁镇的古县衙景区、蛟潭镇的礼芳街景源以及勒功乡沧溪古村、江村乡严台古村,彰显浮梁县古色建筑文脉景观空间。第2 条为瓷茶风貌轴线,依托江村乡严台古村的“浮红茶”文化、瑶里风景区的制瓷旧址、东埠古街的瓷茶商道和高岭矿山公园的瓷石矿洞,彰显浮梁县瓷茶商贸文脉景观空间。第3 条为生态风貌轴线,依托湖湘镇玉田湖景区、鹅湖镇金竹山景区及瑶里镇汪湖景区,彰显浮梁县山水自然生态景观空间。

“两区”针对浮梁县最为重要的红茶文化以及现有的古县衙景区规划,合理布局茶文化风貌区和商业风貌区。茶文化风貌区是为了传承浮梁县始于晋朝盛于唐代的“浮红茶”文化,主要集中在江村乡的严台古村区域。商业风貌区是为了满足现代城镇发展的需要,在现有的古县衙景区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生态与艺术,展现浮梁县的城镇活力。

“一中心”是指浮梁县高岭-瑶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它是浮梁县景源品质最高、投资最大、声誉最响的景区,依托其已有的知名度可以带动浮梁县内其它区域的发展,是浮梁县风景资源保护开发的重要突破口。因此,在浮梁县景观风貌空间布局中占主导地位。

4.2 控制各景区建筑色彩、风格、高度

浮梁县建筑色彩、风格、高度的控制可以结合上文保护区的不同级别来规划,对一级保护区至三级保护区内的建筑色彩、风格、高度划分不同层次。

4.2.1 一级保护区——风貌规划区。风貌规划区只允许游客步行进入,禁止区内建设娱乐服务设施,旨在保护高品质的风景资源。类似浮梁县古韵风貌区等以人文为主的景区,禁止古建周围建设其他仿古娱乐服务建筑,如需对古建进行修复,需保持周围传统民居的建筑色彩、风格和高度,修旧如旧,强调古韵风貌区内古建的连续性。

4.2.2 二级保护区——风貌控制区。风貌控制区是指核心景源的景观环境,能对风貌规划区产生较大影响,允许适当建设景区的配套服务设施。但新修建的建筑必须仿照浮梁县当地传统民居的色彩和风格(多为白墙黑瓦的徽派建筑),参考黄金分割比例,高度控制在4~8m,宽度在6~20m[12]。

4.2.3 三级保护区——风貌协调区。风貌协调区是进入核心景区前的一段缓冲区域,大量的城镇化建设主要存在于该区域,需要考虑建筑外轮廓线对周围景观环境的影响,浮梁县内的风貌区大多被群山环绕,因此在协调区进行建设时要考虑周围山体、古建形成的天际线,新建建筑不应阻挡破坏山体、古建天际线的高低错落关系,应该尽量融入远处山体和景观建筑,虚实结合,达到一种韵律美感。

5 总结

结合景德镇市浮梁县风景资源开发的现状问题,参考国外风景资源保护利用的成功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总结了浮梁县景源开发策略:

①据地缘关系和现有开发对浮梁县的风景资源进行分区。据笔者分析,除已有的国家风景名胜区高岭-瑶里之外,其余景源具体可合并为浮梁-湘湖景区、蛟潭镇景区、沧溪-严台景区和金竹山景区。

②通过划分不同景区,可以更好地对浮梁县的风景资源进行集中保护管理。

③综合浮梁县景源评价分析以及历史文化、开发现状等因素,规划得出浮梁县景观风貌可以采用“三轴、两区、一中心”的空间结构。三轴为古韵风貌轴、瓷茶风貌轴、生态风貌轴,两区为严台茶文化风貌区、商业风貌区,一中心为高岭-瑶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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