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 毛
(青海省湟中县林业和草原局,青海 湟中 811600)
湟中县属青海省西宁市下辖县,总面积约2700km2,地处湟水谷地及两侧山地,由高山、丘陵中山和滩地3 种地形组成。年平均温度为2.9℃,年降水量为527mm,属于高原大陆性气候。湟中地区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牧业次之,林业则为第三,林区内有多种动植物资源,包括冬虫夏草、贝母、大黄等珍贵药材,野生动物资源有20 多种。
湟中县自20 世纪70 年代末通过“三北”防护林建设开始逐步实现农田林网建设,森林覆盖率也得到提高,生态效益明显,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农田林网开始出现退化现象[1]。2000 年,湟中县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据统计,2016 年为止,已经完成退耕还林8526.67hm2、退耕还草473.33hm2,其中周边封山育林2186.67hm2和荒山造林7406.67hm2,共涉及14 个乡镇[2]。湟中地区生态环境因为此项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而得到了明显改善,且加快了生态建设步伐。据统计,全县共减少15°以上陡坡耕地7406.67hm2,同时,解决了广种薄收、经济效益差及部分农户缺粮等问题,并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近几年,湟中县积极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以森林景观利用、林家乐、林下养殖、药用植物种植等为主的林业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4]。
近年来,尽管湟中县林业发展有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诸多问题。(1)湟中县林区仍存在资源结构单一的问题,树种以青杨为主,与其它树种种植面积差距较大。(2)林业管理不规范,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不彻底,在鼓励农民退耕还林的过程中,很多农民只看重眼前利益,忽视后期管理,导致林木质量低下。虽然森林覆盖率提升了,但经济林没有得到更好地发展,再加上林权制度改革不彻底而影响了个体投入林业生产的积极性。(3)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企业自主经营条件不足,因此,对林业经济发展造成阻碍,导致整体水平与预期差距较大。(4)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认识不够,信息化发展滞后,开发林副产品技术创新不足。目前,湟中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还未真正地形成产业化发展,落实政策的相关部门还没有真正意识到林业生态经济发展对林业资源再利用及精准扶贫的重要性,无论是人们的思想认识,还是行动都比较落后,只重视生态保护建设,忽略经济效益;只注重效益,忽略保护环境。
当前,湟中县林业资源结构单一是制约林业经济效益提高的主要因素,应合理调整湟中县林业资源结构。在此过程中,应积极转变发展观念,开发新兴林业资源,改变单一林种结构,让湟中县林业资源实现自动循环发展。建立多树种模式,尤其要加大对中药材和稀有树种的种植,以提高湟中县林业资源经济效益。还可发展生态旅游业,通过发展多种林业经济模式,提高林业综合效益。
第一,加大对林业基础建设的投入,包括林区建设,水电、道路配套设施,加强造林绿化,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第二,增加科技投入,主要科研部门应重视科技攻关,增加林业科研及科技推广项目经费,同时,积极对外引进林业产业投资。第三,增加人才建设投入,培养林业经济方向专业人才,切实利用好政策和人才优势,从而使湟中县林业经济取得更好更快地发展。第四,大力推进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设,制定与林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进一步明确林业产权相关问题。
建立健全林区监管制度对于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个林区应配有专业管理人员,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管,以此提高林区防破坏能力。定期对管理人员培训,不断学习新的管理思维,提高管理者的素质与专业知识水平,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湟中区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