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录
(甘肃省迭部县林业总场,甘肃 迭部 747400)
林业在生态系统中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森林所发挥的生态保护功能对于我国的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但目前我国林业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形势和困境,各种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层出不穷,亟待解决。近年来,我国提出了“美丽中国”发展战略,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林业生态是我国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我国总体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党的十七大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充分的重视,继而党的十八大又将五位一体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化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要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和落实[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和林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必须深入贯彻,全面落实。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高速、高质量发展时期,但过去一味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忽略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恶劣影响依然存在,并在短时间内难以消失。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高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我国缺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通过大规模的砍伐森林满足城市发展对木材资源的大量需求,长此以往,造成了森林资源的严重短缺。再则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和林业部门缺乏合理管理和规划森林资源,尽管进行了退耕还林工作,但收益甚微,一些近年种植的树木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培育、受自然条件等影响导致成活率未达到预期,森林资源仍处于负增长的状态,未彻底改善林业生态环境。目前,我国对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严格规范和管制,另外,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林业生态环境奖罚措施,对于投机取巧、破坏林业生态环境的不法分子缺乏明确的惩罚措施;对于积极投身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为林业生态环境发展贡献青春的护林人员也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因此,我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林业生态环境破坏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众所周知,林业生态资源具有生长速度慢、生长周期长的特点,但由于经济的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木材供应满足城市化发展进程,久而久之,可能会形成林业资源的生长速度无法满足林业资源需求,而经济发展急需更多的林业资源的恶性循环,造成林业资源呈现不可逆转的负增长趋势。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城市和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对林业资源的利用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对于已经获取的林业资源,未做到因地制宜的充分利用,导致成品率低和大规模的资源浪费,并造成了大量的半成品和生产垃圾,严重地污染生态环境。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林业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我国针对林业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采取的相关措施逐步发挥出成效,如我国土地荒漠化治理初见成效;水土流失的防治效果逐渐显现;对草原草场植被的保护和恢复稳步前进等。但仍存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措施不合理的方面,如在林业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过程中,由于对生态环境恢复地点缺乏了解,导致引用的植被类型不合理,成活率低,不能达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或引入的植被类型搭配欠佳,造成水土流失隐患等[2]。
对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应该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有力作用,进行合理的调控,国家应当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严格规范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合法行为和非法活动范围,设立严格奖罚机制,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严格规范林业单位和环境保护单位的工作行为,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经济、生态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加以重视。国家、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还应根据当地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地制定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设立自然保护区,合理引入植被,提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区的管理水平,严格规定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人员的工作行为规范,并在此基础上,施行责任人制度和权力问责机制,做到权责分明,对林业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追根溯源,做到有据可查,追究相关责任人,从而做到全面保护林业生态环境。
为从根本上实现林业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相关的机制,促进林业生态资源的良性循环,换言之,就是要达到林业资源的生长对经济发展需要的供应速度,超过林业资源的破坏和砍伐速度,以此休养生息,实现林业生态资源的良性循环[3]。为达到此目的,需要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地区实行林业补偿机制,对于护林人员和践行林业资源保护人员进行相关的补偿和奖励措施,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的长远利益,从根本上提高人们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将环保理念贯穿到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理解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利大于弊,其意义在于长远地保护人们的生存利益,带来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区是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可覆盖周边珍惜野生动植物,从而全面地保护保护区内植物、水土和生物多样性。在生态保护区设立过程中,应注重其中原始森林、自然风貌及奇观、历史自然遗迹和景观的保护,同时,也要将保护区内濒临灭绝或呈减少趋势的动植物采取恰当的保护、维护手段进行专门的管理[4]。自然生态保护区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有序的管理,因此,应该设立相关的林业技术人员科学化管理保护区内动植物,并在保护管理过程中设立详细的工作记录,对动植物种类、属性、数量等进行统计和变动情况的追踪,实现对生态环境保护区的系统化,完备化管理。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全面发展,现代化进程加快时期,经济的发展不能以林业生态环境的牺牲为前提,应当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做到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我国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采取了相关措施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发挥作用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有待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因此,国家要制定林业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奖罚机制,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地施行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发挥长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