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13 日,梅河口市副市长霍光带领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观摩了曙光镇农村保洁装备及保洁员队伍建设经验,并对农村环境常态化保洁工作提出了要求。
今年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联合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建立稳定性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既是落实《方案》的有效举措,也是确保《方案》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基本要求。各乡(镇)要选聘好农村保洁员,定人、定责、定范围,配齐配全工具、车辆、服装,保障工资标准,确保保洁队伍长期稳定。
要求各乡(镇)要在本月底前完成保洁工具装备的配备、保洁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花名册,签订好相关协议,制定好考核制度,3月份全部上岗到位,让他们在美化农村环境的同时,成为全市乡村街头巷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要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发挥农民主体地位,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标准,通过乡(镇)督导、村(屯)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解决村屯环境脏乱差问题,建设美丽宜居的家园。要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保洁员的责任心,促进他们履职尽责,使他们不仅能成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员,更是环境卫生的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