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星
中共西和县委党校,甘肃 西河 742100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也是我们党坚持不懈打反贫困战的底线目标。回顾扶贫攻坚工作实践,中国一直是世界减贪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有力推动者,对世界减贫的贡献率超过了百分之七十,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改革开放以来,使中国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自1986年起,我国的反贫困战役一直处在攻坚状态,我们的政策经过了数次调整,从最初的“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目前的综合性扶贫;从“区域性扶贫”到瞄准每个贫困县,从进行“整村推进”直到“扶贫入户”。现如今,扶贫的关键词变成了“精准”。通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每一个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成为摆在全社会、各行各业面前的政治责任,更成为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有一组数据更能说明我国的减贫成效:2013年全国的贫困人口是8 249万人,2014年是7 017万人,2015年是5 575万人,2016年4 335万人,2017年年底下降到3 046万人,全国的贫困发生率也由10.2%,下降到3.1%。我们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减贫成效,是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扶贫攻坚战略。而这个战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习近平精准脱贫思想的正确指引。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扶贫开发工作,发表三十多次重要讲话,并且连续7年的第一次国内考察都到贫困地区。他走遍了中国14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区,深入到偏远山区的偏远村落,直接走进大山深处的贫困户家里,实地察看贫困群众的真实生活,现场调查研究贫困地区所面临的问题,和基层干部一起座谈,共谋脱贫奔小康的良策……正因为习近平总书记无数次的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督战,才让他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观点、战略决策、战略部署,系统阐明了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从而形成了习近平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这个重要思想中,有习近平总书记延安梁家河7年知青岁月的亲生亲身感受和心系贫困人民的情怀;有宁德“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弱鸟先飞”的进取意识、“四下基层”的工作作风;有《摆脱贫困》的坚强决心和《之江新语》的谆谆教导;有聂帅“阜平不富、死不暝目”激励下的“形成之作”;有湘西调研时“精准扶贫”的正式提出;有贵州“四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雏形”;有参加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参加青诲团审议的声音:“脱贫攻坚一定要扭住精准,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找到‘穷根’,明确靶向”;更有山西太原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殷切希望和大凉山对特困群众的亲切关怀……这一切已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们现阶段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理论遵循。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包括: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这“六个精准”构成了习近平精准脱贫思想的科学内涵。2017年以来,随着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在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甘肃省正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指引下,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全年减贫67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9.6%。但我省还有23个深度贫困县、40个深度贫困乡、3 720个深度贫困村、189万多贫困人口尚未脱贫。他们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难中之难。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脱贫攻坚战中,结合甘肃实际,瞄准特困地区、特困群众、特困家庭,按照“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持续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精准识别贫困户,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在建档立卡初期,由于对精准扶贫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级政府都多多少少存在地方保护意识,再加上由于贫困基数大、贫困面广,为了争取更多的国家支持,把更多的农户纳入到贫困户之中,造成识别的不够精准。有的村优亲厚友,把纳入贫困户当成一种“福利”;更有“以贫为荣”,争当贫困户的现象。这些问题曾经严重影响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顺利进展,也造成了诸多的矛盾纠纷。好在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和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扶持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得到了有效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贫困县怕新识别会影响摘帽退出而不愿识别,导致贫困人口漏评,没有做到应扶尽扶;一些村还有达到脱贪标准而不愿退出的贫困户;还有一些贫困户因婚丧嫁娶造成人员的流动变化,户籍管理部门未能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导致实际人口与大数据不尽统一的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修正,真正做到扶持对象精准再精准,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实施项目是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效举措。我们经历过“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阶段。也搞过“片区开发项目”,后来推行过“整村推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精准扶贫工作大多也要落实到具体的扶贫项目上,所以选择和安排项目就显得尤为重要。以前的项目安排时,大多数倾斜在基础设施方面,真正涉及贫困户的种植、养殖产业,往往不够重视。比如核桃的高节换优项目,在我省的大多数地方都进行了实施,很多贫困户大面积种植,却在管理上没有到位,导致多年不见效益,有些地方连树木也被连根拔掉。不但浪费了资源、资金,还浪费时间、劳力,直接影响了扶贫效果。所以,要做到“项目安排精准”,就必须改变以往的做法,吸取以前的教训,真正让贫困户成为扶贫项目的主人。贫困户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意愿,想做什么项目,政府就帮扶什么项目,并在政策范围内为他们争取各方支持,申请帮扶资金,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到急需实施的扶贫项目,让贫困户在较短的时间内收获项目带来的红利。同时对贫困户安排的扶贫项目要改变一切比较单一的做法,除种植、养殖外,多安排新型帮扶项目,让贫困户有更多更好的选择。比如劳务输转、电子商务项目在陇南就倍受贫困户的青睐。另外,在公共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也应该做到统筹安排,既不能“钱等项目”,更不能“项目等钱”。要把每一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好、用活,用到刀刃上。涉农资金项目的安排也应该按照“提前谋划、压茬推进”的方式,及时办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审批等前期手续,待资金到位后立即按规实施,确保项目带动作用的充分发挥。
如何把扶贫资金用好用到位、不浪费,是困扰很多贫困地区的难题之一。据调查,有些地方贫困户实施的扶贫项目,要等到项目实施结束,经过验收符合标准后,方能拨付资金。这种方法看似安全可靠,但整体效果不好。一些贫困户,本来因长缺钱、缺技术,没有产业发展的底气和信心,而政府确定的扶贫产业的启动资金还要贫困户自掏腰包,成功后才能获得支持,那么失败后的结果就不敢想象。这就直接导致了没有项目时、贫困户争取项目,项目有了、又不去主动实施的尴尬局面。如一些贫困村C级、D级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缓慢的原因,就是因为扶贫资金使用不及时。有些地方,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滞留闲置或造成浪费。至今有的地方扶贫资金结转结存数额较大,有些地方的扶贫资金竟然在银行账户上“睡大觉”。这些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省三大片区、58个贫困县均有发生,重点扶贫地区更为易发多发,乡村干部成了重点人群。所以,既要防范风险,又不能让资金失去用途,让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就是资金使用精准的终极目标。这就需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统筹机制,让贫困群众参与监督,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提升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精准度。
习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找对“穷根”,明确靶向,对症下药,精准滴灌,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因户、因人、因贫困原因制定帮扶措施,是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的关键所在。因为虽然每个贫困户都是精准扶贫的主要对象,尽管他们的贫困程度相近,但贫困原因不尽相同。我们在精准扶贫工作刚刚起步时,就采取过多种方式方法为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有当年计划,也有三年规划;有政府引导计划,也有贫困户自身发展计划;更长一段时期内,我们的帮扶干部把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所联系贫困户脱贫措施的制定当中。然而,所做的努力,或因为不切实际,或因为纸上谈兵,或因为无操作性,或过于笼而统之,或过于好高骛远,或过于盲目求同,都没有真正达到措施到户的精准要求。就连最近填写的“一户一策”,有些地方一开始不在科学制定填表说明、注重调查研究上下工夫,仍然在寻找捷径,或制定统一的测算标准,或寻求标准的填写模版,或按既定的方案、以不变应万变,追求与以前各种表卡册的一致性。这样制定出的不是“一户一策”,而是“一村一策”“一乡一策”,甚至是“一县一策”,何谈“精准”二字?比如,有些主要致贫原因缺资金的贫困户,两三年前是享受了五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大部分按要求用于发展生产。可不管贫困户是不是已经收益,在填写“一户一策”时,其主要致贫原因就不让再填写成缺资金。难道五万元真的那么管用?这个贫困户就真不缺资金了?缺技术的贫困户参加了几次不痛不痒的“技能”培训,甚至是“被培训”,难道就真有技术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不管是脱贫规划的制定,还是致富措施的确定,都应遵循科学、系统、真实、管用的原则,既要重点针对主要致贫原因,还要兼顾其他综合因素,这样确定的到户措施才能取得实效,才能符合精准要求,这才是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要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对基层干部,重点是提高实际能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要吸引各类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和农村发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全面完成全部的目标任务,光靠乡村干部和贫困户自身,是很难在短时间奏效的,所以派人帮扶就成为精准扶贫的一条成功经验。其实,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就尝试向贫困户村派驻第一书记,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近年来,各地一直都在摸索方法,总结经验。让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贫困村,干部职工帮扶贫困户;为贫困村派第一书记,抽调人员组成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村都有大学生村官。也就是说,每个贫困村都已经加大加强了帮扶力量,初步形成了因村派人的帮扶机制。但一些地方对选派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仍然不够重视,“派闲不派优”,对派出的干部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帮扶干部工作不积极、不深入、不得力,驻村工作队存在“挂名”、“走读”现象,群众对他们的满意度也不是很高。为此,甘肃省相继出台了《关于调整加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力量的意见》、《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管理办法》等等,都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打造“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实现“因村派人精准”的硬性要求,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序进行。
脱贫成效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和落脚点,是衡量脱贫攻坚战役是否打赢、打好的重要指标。所谓脱贫成效,从贫困户的层面上讲,就是要让贫困群众真正脱贫增收,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使他们的生活真正好起来;从贫困村的层面上讲,就是要让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指标都要达到刚性要求,进而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迈进。同时,还要让贫困县规范、合理、有序退出,真正实现区域性整体脱贫。这样的成效,才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才能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要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甘肃省先后制定了《甘肃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甘肃省贫困县退出省级验收核查办法(试行)》、《省委省政府接受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准备工作进度安排表》、《甘肃省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兜底助推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等,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从而实现脱贫成效的更加精准,让脱贫成效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催化剂”。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瞄准特定困难群众帮扶”,他还强调“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由此可见,“六个精准”既是习近平精准脱贫思想的科学内涵,也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基本要求。所以,只有真正做到“六个精准”,才能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努力做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把易地搬迁扶贫作为重要补充,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把生态补偿扶贫作为双赢之策,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生态就业,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又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收入;把发展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计,确保贫困人口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具备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代际传递;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用社会保障兜住失去劳动能力人口的基本生活。也只有做到“六个精准”,才能真正让习近平精准脱贫思想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在甘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要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契机,推动我省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努力让甘肃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建成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