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雷,孙 聪,李 莹
(1 河北省沧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061001;2 沧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3 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林下经济是在农林复合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绿色产业,是建设现代林业和多功能林业的重要领域之一[1]。发展林下经济是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提高林地产出,促进农民增收,巩固林改成果的重要渠道,已成为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的有效手段。如何拓宽思路,发挥林下经济优势,充分挖掘林下资源潜力,提高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已成为当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林业经营者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来,沧州市坚持“增林扩绿,林果并重,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相继启动了退耕还林、沿海防护林、防沙治沙等国家重点工程,大力实施了绿色沧州攻坚行动,有林地面积大幅增加,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18 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30.39 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31%。在大规模开展造林绿化活动,积极推进林果产业发展的基础之上,沧州市立足当地优势,注重“林业增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相结合,努力转变林业发展模式、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发展林药、林粮、林菌、林菜、林殖等林下经济模式,以短养长,增加造林农户的近期经济收入,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截至目前,沧州市共发展林下养殖0.21 万hm2、林下种植3.57 万hm2。其中,任丘在出岸、于村、青塔等发展0.33 万hm2文冠果下套种油用牡丹“两桶油”模式。献县在陌南、陈庄等发展林下棚舍养殖40 余万m2,每年增收1000 余万元。孟村县岭丰苗木专业种植合作社积极流转土地造林266.67hm2,林下种植药材33.33hm2、种植蔬菜213.33hm2,大幅增加了土地产出效益,被评为国家级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近几年,沧州各县(市、区)都在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在林地增效、林农增收、经济发展、生态改善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大气候,存在着诸多不足。
2.1.1 发展规模小,布局分散。截至2018 年底,沧州市有林地面积为30.39 万hm2,而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为3.57 万hm2,林下资源利用率仅10%左右,而且林下种养多为单一的种养,还处于探索阶段,种养规模小、散、碎,多处于自发状态,市场化程度极低,竞争力弱,没有将林下产品经济效益发挥到最大。
2.1.2 缺乏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带动。目前沧州市虽然有孟村县岭丰苗木专业种植合作社、肃宁县紫色秋天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及肃水湾林业基地等专业合作社和基地的典型示范,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高效运作模式没有得到广泛开展、推广和利用,大多数仍处于农户独立经营、联户、联组的粗放自然经营状态,林下种养零星、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复合生产经营发展格局,缺乏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组织与规范。
2.1.3 缺乏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由于发展林下经济缺乏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林农发展规模化的林下经济产业受到较大限制,处于竞争劣势,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另外,林下经济是一种技术密集型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不能在林农群中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林农在种养过程中缺乏科学的种养技术和管理方法,造成病虫害发生率较高,致使种养成本过大,经济效益不高。
2.1.4 群众认识理解有偏差,发展林下经济的动力不足。部分林农思想不够解放,对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优势、发展模式、扶持方式和优惠政策认识不到位,认为林下种养与普通种养区别不大,甚至经济效益还比不上普通种养,怕吃亏、怕赔本,畏首畏尾,缺乏参与热情,对发展林下经济持怀疑观望态度,认为发展林下经济模式周期长、收益慢,不愿意把精力投入其中,缺乏做大做强的林下经济产业意识。
2.2.1 出台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沧州市各级政府要在充分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以发挥各县市地域优势、产业优势为前提,研究制定与林下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税收、贷款、贴息、补助等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加大投资标准,拓宽投资范围,进一步提高林下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简化信贷程序,发展信用贷款担保体系,增强种养大户本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从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共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把林下经济作为新亮点、大产业强力有效推进。
2.2.2 培育重点龙头,带动区域发展。要把培育壮大重点龙头企业、先进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作为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发展策略,要立足沧州实际,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积极创造条件,在技术改良、规模扩建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鼓励林农搞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品牌特色战略,不断做优、做细、做强,沧州16 个县(市、区)要重点扶持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林下种养一体化的大户和企业,使之成为林下种养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以点带面,有效带动整个区域的规模化、深层次发展。
2.2.3 科技支撑,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农林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加强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大胆探索林下种养新模式,形成成熟技术。同时,沧州市各林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专家服务”“科技赶大集”“专家小分队”和“专题技术讲座”等形式,深入林区、农户和林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示范等活动,及时解决林农在林下经济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效提高沧州各地林下生产的标准化水平。
2.2.4 拓宽发展模式,力促林旅融合发展。林内大量负氧离子及其他空气因子对人类健康有益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开展林下立体空间种养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林下疗养院(树屋)、森林氧吧、森林瑜伽等林下康养模式的开发[2],同时,与沧州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在整合资源、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创意林业、休闲林业、观光林业和乡村旅游业,开发林下花园、采摘园、“农家乐”等项目,加快推进森林人家建设,打造“吃、住、购、娱、消”的一体化产业基地,最终实现绿利双赢。
2.2.5 加强信息服务,打造“互联网+林下经济”模式。依托APP、互联网平台(如中国园林网等)、QQ、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一方面,开展网上咨询、网上学习、在线请教、网络调研,让林农及时了解种养业价格走势,掌握种养关键技术,同时实现林农与相关林企的有效对接,使其在短时间内获取更多市场信息,以便规避市场风险,促进林下经济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大对林下种、养、娱的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力度,着力打造县域林下经济“品牌+特色”的发展模式,走出新型农村林下经济发展的道路,探索绿色经济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