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会议,江西省副省长胡强、湖北省副省长万勇、湖南省副省长隋忠诚和贵州省赤水市(先行试点县)市长谭海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江西天然捕捞水面近1.27万平方公里,鄱阳湖区有14个重点禁捕退捕县,涉及传统渔村300多个、渔民1.95万户、超10万人。渔民人均耕地较少,有一部分渔民人均三分地以下;大部分渔民生活在湖区边上,交通十分不便;渔民年龄普遍较大,缺乏其他谋生技能,禁捕退捕任务尤为繁重。
江西省高度重视禁捕退捕工作,将之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具体行动,作为解决江西湖区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契机。2018年下半年,江西省组织召开4次专题座谈,2轮全覆盖摸底调研,基本摸清情况,明确工作路径。2019年5月份,江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禁捕退捕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要求,从四个方面全力做好禁捕退捕工作。
压实责任、令行禁止,解决怎么“禁”的问题。全面禁捕是一项“硬任务”。坚持“禁捕后不致贫、不返贫,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底线,精心设计禁捕退捕的工作思路。
一是省级定原则。省政府依法发布禁渔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捕水域19499个捕捞证不再年审。出台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实施方案,及船网评估处置、转产转业、补偿安排等指导性意见,并全方位开展禁捕退捕宣传工作。
二是县乡定细则。县乡根据实际,制定工作细则,做好宣传告知、渔民身份界定、补偿安排、签订协议、注销证书、转产转业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是属地负其责。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江西段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鄱阳湖区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明确由禁捕水域所在县(市、区)政府依法执行。
创新举措、分类施策,解决怎么“退”的问题。针对湖区既有专业渔民,又有兼业渔民;既有湖岛渔村,又有沿岸渔村的现状,尊重渔民“转出去的拿补贴,留下来的帮就业、搞产业”的想法,提出3个“三分之一”的退捕路径。
一是生态移民转移“三分之一”。对交通不便、后续发展难,并具备进城就业条件的渔民,按“省市补助、县级兜底、渔民自愿”的原则,实行生态移民。
二是就地转产转业“三分之一”。对传统渔村,依托当地自然资源优势,精准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开展再就业专项培训,发展乡村旅游、交通运输或稻渔、稻蟹生态综合种养等。
三是“一湖一策”安置“三分之一”。将依托鄱阳湖虾蟹品质优良的特点,创新探索鄱阳湖区小龙虾特许利用捕捞制度,实行限人员、限时段、限场所、限工具、限总量和渔船定位监控等“五限一监控”举措,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
政府兜底、盘活经营,解决怎么“稳”的问题。推进重点流域禁捕退捕,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保持湖区稳定、渔民稳定。
一方面,让渔民吃上“定心丸”。适时启动政府兜底保障政策,根据户籍性质,将退捕渔民分别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对生活确有困难,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渔民列为精准扶贫对象;对不符合城镇低保的困难退捕渔民,实行临时生活救助,进行兜底保障。
另一方面,让渔民走上“小康路”。针对传统渔村,省财政将统筹整合资金,重点用于生态移民补助、渔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特色产业集体经济扶持。同时引入涉渔大型企业,指导渔民成立捕虾专业合作社,实行“公司+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培植村集体新财源,带动留置渔民富起来。
完善机制、组建队伍,解决怎么“管”的问题。禁捕退捕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必须坚持禁捕退捕和执法监管两手抓,坚决防止非法捕捞反弹、反复,确保禁得住、管得住。
一是建立一套长效机制。结合《渔业法》修改,推动《江西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依法依规推进禁渔退捕。健全涉水单位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渔政、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加强重点区域、交叉水域巡航执法。
二是提升一批装备设施。充分发挥鄱阳湖区蛇山岛联合巡逻执法勤务指挥中心作用,完善鄱阳湖区重点县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渔政执法体系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是建立一支巡湖队伍。参照护林员做法,聘请退捕渔民,从事鄱阳湖区巡湖、护渔工作。鄱阳湖近5000平方公里,将按每个护渔员管护一定的水域面积,确定聘用一支队伍,专门辅助维护湖区管理秩序。
2018年4月27日,习总书记在武汉召开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对长江大保护作重要讲话。2018年11月2日,农业农村部在武汉召开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韩部长作主旨报告,发布武汉宣言。湖北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落实农业农村部要求,全力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到2018年底,湖北省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地政府,已全部发布禁捕通告,长江、汉江干流禁捕工作今年将启动,全面禁捕取得阶段性成效。工作中,湖北省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狠抓禁捕落实。
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2017年7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以电报形式印发《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启动禁捕工作。2019年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禁捕方案下发后,湖北省高度重视,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人社厅、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建立健全全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的行动方案(试行)》。建立了湖北省长江禁捕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禁捕工作。农业农村部加强指导,省政府协调督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班,先后召开3次禁捕工作推进会。各地强化措施,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为禁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组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动员,深入渔港、渔村、渔场,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向渔民群众解读政策,使禁捕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突出抓“实”,攻坚克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把禁捕范围落“实”、把退捕对象锁“实”、把督查督导压“实”。组织排查,摸清底数,锁定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渔船,建档立卡,收回并注销捕捞许可证,做到不落一户、不掉一人。湖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涉及退捕渔民37705人,渔船18673艘。将禁捕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及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动真碰硬,强力推进。加强“两法”衔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禁捕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省政府对进度实行动态跟踪,定期发布通报,确保工作压实压细。目前,保护区退捕渔船已拆解上岸3305艘,预计年底之前全部拆完,渔民转产安置正在稳步推进。
着眼于“情”,保障民生。禁捕区域县市,大多财政困难,2018年,湖北省拿出5461万元作为回购退捕渔船启动资金和添置执法船艇,产业发展资金重点倾斜,中央安排的第一批保护区退捕资金4.23亿元及时下达,第二批退捕资金近期下发,湖北省将整合相关资金大力支持禁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等不靠,积极推进转岗就业,保障渔民生计生活。如宜昌市落实禁捕资金4000多万元,引入江豚巡护项目,解决12名渔民安置问题,变捕鱼人为护渔人。洪湖市将湖区1127户渔民,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潜江市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将177艘渔船全部拆解,将退捕渔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畴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据初步统计,湖北全省各地已落实退捕资金近2亿元。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做好渔民来信来访工作,各地接待退捕渔民信访400多次,通过耐心沟通解释,定点跟踪督办,有效化解矛盾,渔区社会稳定。
湖北省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83个,占全国总量的25%,长江干流湖北段、汉江干流常年禁捕里程分别达千公里(长江1063公里、汉江970公里),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目前的工作只是第一步,更难啃的硬骨头在后面,禁捕能否稳得住、渔民能否退得出、生活能否奔小康,任务相当艰巨。
下一步,湖北省将扎实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确保2019年年底前完成83个保护区退捕渔民渔船上岸及转产转业安置工作,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湖北省长江、汉江干流渔民退捕,落实常年性禁捕,确保“禁得了、稳得住、保民生、不反弹”,持续开展长江生物资源保护,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湖北作为、在建设美丽中国中写好湖北答卷。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及“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总遵循,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修复工作。
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分别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谋划部署湘江保护与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五大专项行动”等有关长江大保护方面的重点工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
落实三部文件,扎实做好禁捕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从国家顶层设计高度确立了制度框架和措施体系,绘就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总体蓝图。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分别两次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精准施策推进,坚决打好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攻坚战。省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积极衔接配合,扎实推进前期工作。
一是联合开展禁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关键环节,组织有关省直部门于1月、3月、4月份先后三次到洞庭湖区和湘江干流重点县区开展调研,全面摸排渔民生产生活情况,了解相关问题诉求。期间召开了多个层面的座谈会议,广泛听取补偿安排和转产转业的意见建议。
二是及早启动禁捕宣传。在调研同步宣讲禁捕政策基础上,湖南省以“6.6全国放渔日”为契机,当天在全省46个县市区同步开展放鱼活动,并开展禁捕政策宣传,打实禁捕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省长许达哲、省委副书记乌兰等多位省领导在长沙参加放鱼启动仪式,与社会各界群众一起将大批优质鱼苗鱼种放流湘江,以实际行动展现省委、省政府保护生命湘江、养护渔业资源的坚定决心。
三是细致研究禁捕方案。对标《方案》要求,省政府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三次组织会议讨论、四次书面意见商榷,对禁捕补偿资金安排、退捕渔民保障等方面进行精细研究。目前,湖南省已起草形成《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实施方案》(送审稿),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
突出禁捕重点,确保按时高质完成退捕任务。根据禁捕任务安排,湖南省除珠江流域外,其他水域均要实施禁捕,共需退出专业渔民18497户,其中水生生物保护区15559户,保护区以外水域2938户。具体要求是,2019年12月底以前,完成长江流域湖南境内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涉及44个县市区;2020年12月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湘江、资水、沅水流域保护区以外的水域禁捕(暂定10年),涉及30个县市区。
湖南省坚持“保护优先、以人为本、统筹推进、精准实施”的原则,以县为主统筹推进,充分赋予自主决策权,允许各地因地制宜、灵活施策,按区域类别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第一步,先解决保护区100户以下的县,目标是10月底前完成;第二步,选择2个渔民大县进行养老和转产就业等方面的综合施策试点,总结经验后再解决保护区100户以上大县,年底完成保护区水域全面禁捕。省财政正积极筹措资金,重点解决退捕渔民养老和再就业问题,并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市县禁捕工作给予支持。
下一步,将重点抓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建立禁捕领导小组和协调沟通机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禁捕工作专班,压实相关禁捕责任,统筹推进渔民退捕转产、生计保障以及禁捕后的执法管理,确保禁渔平稳和渔区稳定。二是抓紧出台禁捕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调整修正禁捕工作方案,抓紧衔接配合,力争2019年7月上旬出台湖南省的禁捕方案及配套的补偿资金筹措方案。三是抓紧开展禁捕工作督促调度。明确相关县市区政府为禁捕责任主体,市县逐级建立禁捕工作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度督促,实行“一单四制”(退捕清单、报送制、调度制、公示制、问责制)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请求长江禁捕领导小组加强指导督促,确保禁捕平稳推进;请求中央层面出台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解决渔民后顾之忧。
摸底核实,确保精确识别“零差错”
识别“真假”渔民。通过村组参与、村民评议、部门审查,精准识别渔民138户207人,并全面建档立卡,确保该进的一户不漏、不该进的一户不进。
鉴别“新旧”渔具。以渔业船舶检验证、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三证”为依据,对渔船、渔网和捕捞工具等进行登记,为征收处置提供可靠依据。
掌握“远近”诉求。采取渔民座谈会、“面对面”交谈等方式,累计收集转产就业、技术培训、生活保障、创业资金扶持4个方面的诉求82条,为制定转产帮扶方案打牢基础。
公开透明,确保禁捕转产“零障碍”
教育宣传全动员。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禁渔禁捕、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形成 “守护母亲河、人人共参与”的浓厚氛围和广泛共识。
方案设计全方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一对一”访谈等,广泛收集渔民建议意见,经各部门会商审定,并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后,制定渔民转产工作方案14个,确保方案制定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处置结果全公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渔船、网具等开展分户评估,明确征收补偿标准,公示各户补偿金额,做到过程公开规范、补偿公正精准、结果群众认可。2016年9月,赤水实现全面禁捕转产工作目标。
综合保障,确保惠民政策“零遗漏”
基本生活有保障。制定转产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制度,合理测定补助标准,累计发放补助资金445.6万元,对生活困难的转产渔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让渔民消除顾虑、放心转产。
基本住房有保障。对以船为家的无房户、D级危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m2的渔户,优先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范围,及时解决住房困难。
教育医疗有保障。根据转产渔民意愿,自愿选择缴纳城镇或农村医保,将其子女列入就近学校入学范围,实现转产渔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多措并举,确保共同富裕“零掉队”
培训就业增收。组织转产渔民技术培训,提供自助式培训经费补助,让每位渔民掌握一项以上实用技术,开展“企业+岗位+工人”订单式服务,共引导51名渔民就近就业。
发展产业增收。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渔民”模式,引导58名转产渔民发展金钗石斛、乌骨鸡、生态水产等特色项目,入股村集体经济,实现“资金变股金、渔民变股东”。
鼓励创业增收。将渔民转产与精准扶贫政策相结合,给予每户2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三个15万元”财政优惠政策,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36万元,扶持98名渔民从事餐饮美食、旅游服务、物流运输等经营项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实现转产渔民稳定就业、收入持续增长,彻底消除重操旧业的念头。
齐抓共管,确保禁渔禁捕“零反弹”
层层压实责任。将渔民转产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市、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责任体系。
严格依法整治。率先实行全面禁捕,发展生态水产1.96万亩,有效填补河鲜市场需求,建立巡护制度,强化跨省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收售河鱼等行为,清理拆除网箱2043m2,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7起。
强化长效管护。深入推进“河长制”,整合水质监测、渔业管理、防汛应急等资源,完善智慧河长信息化平台,新增70个监控点位,设立举报电话,建立群防群治网络,织密织牢生态保护“天罗地网”。目前,赤水河全面禁捕工作已通过正式验收,据监测调查,赤水河鱼类已增加到160余种,其中珍稀鱼类49种,鱼类种群数量逐渐增加,生物多样性逐步好转,赤水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常年达到Ⅱ类标准,全面禁捕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