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琳
(甘肃省高台县骆驼城水管所 甘肃 高台 734300)
高台县从2004年就开始探索水权制度的改革,2012年开始农业水价的综合试点改革,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了末级渠系改造,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充分发挥了灌区工程的效益。
1.1 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扩大了灌溉面积。通过实施对末级渠系改造,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了,节省了用水量。同时收费也实施末级渠系水价,水费管理和使用由农民用水协会负责。实行末端水价,收费标准合理,收取的水费也弥补了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费用的不足。经过末级渠系改造项目的实施,末级渠系水的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5提高到了0.75。
1.2 完善了用水管理制度。规范了用水管理制度,实行农民自主管水机制。近年来,部分乡镇相继建立了农民用水协会,各协会在灌区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统一安排灌溉用水,统一调整分配水量,用水户对灌溉管理有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等,真正让农民自己当家作主,提高民主管理意识。由于灌溉用水管理公正公开,用水分配合理,减少了用水纠纷,农民会自觉的维护灌溉工程,节省了维修费用。
1.3 规范了农业水费收缴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农业水费的收缴机制,农民拖欠、拖交水费的现象逐渐减少。对农业地下用水全面征收水费,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进行管理,遏制了地下水超采,防止了地下水位下降的趋势。
2.1 农民用水协会的运作不规范,经费缺乏。到目前为止,高台县共有133个农民用水协会,会长大都是由村干部兼任,这样有利于协会的组织,改革的阻力也小,但是从长远看,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很容易造成水费的截留,协会自主能力的发展也会受到限制。用水协会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对于协会的发展还缺乏指导性的措施。农民用水协会是非盈利的群众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发展壮大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协会更好的发展,也需要一定的资金进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维持正常工作的运转,但是协会是社团组织,没有经济来源,资金问题还很难解决。
2.2 农业水价改革困难多,水费的实收率下降。目前,灌区的管理体制仍然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灌区的日常运转经费以及水利工程的维护费用仍然要靠收取的水费来维持。农业水价的改革推进有很大的困难,实际收取的水费难以维持职工的工资,造成管理服务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对水利工程的管养经费严重缺乏,导致管理维护差,工程的状况下降,灌溉工程不能顺利运转。随着惠农政策的实施,如免除农业税费、种田补偿等,农业水价该如何改革,水费该如何缴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并制定一套科学的方案。
2.3 计量设备不完善,计量数据不精确。高台县灌区的计量由灌区管理所和农民用水协会来实施,管理所计量到斗口,协会计量斗渠以下。由于计量设备设施配套不完善,甚至有的地方没有计量设备,要靠上级渠道计量来分水灌溉,这样常会因为没有准确计量产生纠纷,导致水费不能按时缴纳,影响工程的管护。
3.1 规范农民用水合作协会的建设。建立农民用水协会的目的是让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使灌区管理和运行机制良性发展。但是农民用水协会的运行经费不足,同时协会的工作人员报酬也低,他们又有自己的责任田,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服务和管理受到影响。协会工作人员对于少数不缴纳水费或违规者没有权利处罚,管理权限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地位也不明确,在社会各部门中处于弱势。政府应该出台扶持政策,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明确农民用水协会的职能和社会地位,规范农民用水协会的建设。
3.2 制定有效的农业水价补偿办法。农业水费收入的多少是保障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的关键,农业水费收入少了,表面看来是水管单位的收入少了,实际上会影响新农村的建设以及三农问题的解决。农业水费取消以后,对农民自觉缴纳水费的影响很大,很多的农民认为“种田有补助,为什么还要缴纳水费呢?”加之有的灌区取消了水费,这给农民的思想带来了很大的混乱。从骆驼城井灌区的实际情况来看,收取水费能促使人们节约用水。由财政来补贴水源费和工程管理费用,末端渠系管护费由协会收取水费来保障,确保灌区工作顺利开展。
3.3 增加投入,完善水利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保障,灌溉工程的改建和维护应该由公共财政来支撑。发挥水利设施的关键环节是农业末级渠系的建设,骆驼城井灌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对末级渠系进行改造,完善末级渠系的计量设施,做到按照计量收费,为推行终端水价的改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