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
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2012年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成立至今,该县政府相关机构一直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关于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做了大量工作。
乾县现有粮食作物面积88万亩,其中:小麦53万亩、玉米31万亩、油菜4万亩;蔬菜5.2万亩;林果种植面积为52万亩。截至2017年年底,全县奶牛存栏4.1万头、黄牛存栏3.3万头、生猪存栏32万头、羊存栏5.7万只(其中奶山羊4万只)、鸡存栏70万羽,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户)120个,年产肉类3.7万吨、年产奶量11万吨,年产蛋量0.6万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切实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乾县的相关领导经过共同协商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且成立了以乾县的主管县长为组长,县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以及各地方镇办以及相关的主要单位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并定期召开各单位成员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在咸阳电视台、乾县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宣传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为宣传载体和途径,全力做好相关的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建设。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2012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农牧局管理,副科建制,正副站长2名,均为副科,编制人数10人,实有编制人员13人。我县依托各镇办食药所设立1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目前灵源镇等1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已建成正常运行,其余的峰阳镇、梁山、周城、新阳4个镇(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正在积极筹建中。
四是抓好源头管理。对获证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从产、收、贮、运环节实行“一对一”监管,对其生产环境、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及进销货台账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是抓好小农户的农产品监管。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大宗特色“乾县香菜”、地理标志农产品“漠西大葱”以及苹果、梨、桃等果品主产镇(办)的小农户生产监管,采取属地管理,针对7个镇(办)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善的县、镇、村三级的农产品生产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六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从2016年至今,例行监测样品370个,合格率100%。同时加大对农产品产、收、贮、运四大环节的日常监督抽检力度。三年来,种植业抽检150批次8000个样品,合格率100%,屠宰检疫生猪19262头,瘦肉精监督抽检3953 头,畜产品例行监督抽检42份,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七是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2015年,乾县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整体认证, 2012年以来,全县共认证21个无公害基地, 23个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2个,有机产品1个。
八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工作。我们根据以强化生产源头管理、实施全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重点,按照“生产相关数据信息可记录、重要基础数据信息可查询、重要数据信息流向可跟踪、农产品生产质量可保证”的一系列重要工作程序,建立起了数据信息记录规范化、流向跟踪精准化、应急反应速度化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网络监管体系,截止目前,我县已建立“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已完成19家无公害生产基地追溯网填工作。以获证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为重点,积极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使用,目前共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36000份。
(一)关于农产品生产质量的安全监督管理力量还有待提高。全县农产品的产、收、贮、运综合监管职能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承担。我站现有工作人员12名,其中:本科2名,大专5名,高级农艺师1名,农艺师1名,助理农艺师4名,专业人员占总人数的50%。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涉及重金属、生物毒素、微生物、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诸多因素,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需要技术力量很强的专业人员胜任。但是我站一半工作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链条长、环节多、主体繁杂,以这些人去面对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经营,监管难度相当大,无法满足全县的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以及新形势的变化。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压力逐年加大。
(二)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全。我县依托各镇办食药所设立1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目前灵源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已建成正常运行,其余的城关街道办、大杨、马连等15个镇(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正在筹建中,农产品监管工作,特别是对小农户监管还没有正常开展。
(三)小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差。我县农产品生产以小农户生产经营为主,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占有较大的份额,但他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重产量轻质量,重销售轻安全,为追求经济效益,不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时有发生。但是,目前对小农户的生产监管、市场准入缺乏必要的法律行政处罚依据,同时存在违法成本低、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对违法犯罪分子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松散型组织,往往对个别农户出现的问题难以追责。
建议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对小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一是界定小农户的范围:包括所有个体生产经营者、一些松散型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二是严格切实落实好属地化管理责任,当地的镇(办)站和村级的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对小农户所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建由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小农户生产的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凡进必检。四是加强对小农户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小农户违法生产经营的处罚力度,设定行政处罚限额,对严重违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五是强化各类主体责任,让生产经营的不法分子付出巨大的法律代价,对监管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