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秀萍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3)
“三农”问题最核心、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民增收。“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五个目标之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要用农民生活富裕的程度来评价。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经济一路攀升及相关惠农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吉林省农民收入的逐年提高,但从2015年开始,增长速度明显趋缓。尤其是近两年,受粮食收储政策变化的影响,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为此,立足吉林省农业发展现状,要努力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是目前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几年,吉林省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缓,主要原因是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及国内经济发展低迷因素的影响。2014年开始GDP增速连续三年保持低位运行态势。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市场的心态,致使农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粮食价格波动较大。由于国内粮食产量的持续增加与国际粮食价格的持续低迷,抑制了国内粮食价格的上涨,农产品价格短期内难以出现明显回升。2017年,吉林省来自于农业的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43.0%,粮食价格过低,导致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同时,国内经济增长放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传统产业的冲击及技术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导致城镇,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明显下降,传统增收动力递减,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压力加大。
吉林省农民收入仍局限于家庭经营,以家庭经营净收入为主,在家庭经营净收入中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一产业中以农业种植业为主,收入结构来源单一,对传统农业的依赖度较高,农村资源配置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制约了农民增收空间的有效拓展。2017年吉林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018.33元,占总收入的23.3%,工资性收入比重偏低。虽然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全国排名第12位,但工资性收入却排到第24位。尤其是来自二三产业的家庭经营收入只有742.86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农民收入偏低的主要原因还是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净收入偏低,增长缓慢。说明吉林省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过窄,非农产业和城镇经济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不强。
一是由于二元结构尚未改变,当今社会发展一直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从2010年开始连续5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但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仍高达2.71。此外,在城乡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等方面城乡的差距仍然很大;二是支农政策效益递减,主要表现在以支持种粮为主的普惠性补贴政策效应的递减,加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较窄,保障的深度也不够。针对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还未建立,在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影响了农民创业增收的积极性。特别是像吉林省这样的粮食主产区,由于粮食比较效益偏低,尚未建立完善的粮食产销区利益平衡机制,导致缺乏重农抓粮的动力;三是农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融资难。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偏低,尤其是粮食主产区财政困难,对农业的投入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难以支撑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农业担保体系创新不足,涉农服务产品单一,农民缺少有效抵押物,民间借贷融资成本高;四是吉林省农业科技水平还比较低,农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提高速度缓慢,缺乏重大科技突破。
针对农民整体素质偏低问题,吉林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民教育培训活动,通过“阳光工程培训”“青年培训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训”等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了农民的整体素质。但是,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仍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农民职业技能普遍偏低,影响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普遍应用及推广,影响了农业效益,减少了农民收入。同时,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二三产业对农村劳动力的用工需求明显减少,影响了农民工资性收入提高。
目前,吉林省农业总产值中效益较低的种植业中占45.21%,而相对效益较高的林、牧、渔业比重不高,农业结构不优。为此,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应围绕吉林省农业的主导产业、拳头产品,提高主导产业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农业效益,降低资源消耗。重点发展现代高效绿色农业,对产业、产品和品种结构进行调优调精,达到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通过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增加大豆、水稻、高粱、杂粮杂豆种植面积等,对种植业结构进行调整,实现种植结构多元化对接市场需求多元化。调优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结构,目前高淀粉、高蛋白、高油玉米及鲜食玉米等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玉米作物品种结构应向高淀粉、高蛋白、高油玉米及鲜食玉米等品种方向调整;水稻重点发展优质水稻、有机稻。在畜牧业发展上,重点发展牧业小区,促进规模养殖和特色养殖的发展,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增加农民的养殖收入。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优惠政策,积极发展棚膜经济,重点支持集中连片发展,倾力建设绕城棚膜经济产业园、棚膜经济带等,增加经济收入,把棚膜经济打造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目前,全省农业基础设施整体上仍有较大的提升要求,为了促进省内各区域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夯实增收基础。继续以现代农业为发展目标,全面加强农田水利、耕地保护、土壤改良、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农业机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挖掘中部和西部地区粮食生产的潜力,促进粮食增产,达到农民增收。通过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有效解决中西部地区水资源不足问题。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加快中低产田向旱能浇、涝能排、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传媒、通信等为主的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强农产品市场设施建设,健全产地批发市场,鼓励农产品市场新业态发展,支持打造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农产品电商服务站点。
吉林省在保持粮食产量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经济收益水平,必须通过二三产业的发展,搞活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首先,要加快土地流转进程,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农民增收的最大阻碍就是农业生产成本的过高投入,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施土地统一规模经营。只有实现了土地制度规模经营,才能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所以要结合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保障土地流转的推进,达到农民增收,进而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创新经营方式,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大农带小农,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依靠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进而实现农民增收。其次,要挖掘和拓展农业的生产功能、生态功能、生活功能、休闲功能、景观功能、示范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等,加快农村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推动农业产业链条的多维延伸。在保证种养业稳定发展的前提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深化户籍和就业制度改革。允许户口的自由迁移,打破传统户籍制度的限制,保障进城农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鼓励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商贸等经营服务,发展非农产业,摆脱农民对土地的过分依赖;二是深入推进农业保险。扩大设施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增加特色作物、经济作物保险品种。探索开展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试点和产量保险试点;三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单产水平,对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要注重转化,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同时,为了农业科研经费实现良性循环,要积极开拓技术市场,达到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四是要增加农业补贴力度。国家的种粮补贴政策深得民心,在继续提高种粮农民补贴力度的同时,新增补贴资金的分配应与粮食产量、商品量和优质粮生产直接挂钩,充分调动政府和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政府对农村的政策倾斜,增加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农业生产的各种补贴标准要适当提高,激活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五是要加大对农村人才尤其是返乡创业农民的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和政策的扶持,激发他们的带动作用。对农村现有的技术能手和致富明星要给予适当的资金和物资奖励;对于返乡创业的人才,要在资金、技术和用地等方面给予特殊的扶持。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提高农民创业增收能力的基本前提。针对吉林省发展现状,地区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办学培训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发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以推广实用技术为重点,多渠道开展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农产品加工、储藏和保鲜技术等实用技术培训,注重提高劳动者技能。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训活动,培训职业农民实用人才,让农民在培训中学会和掌握一两项农业实用技术,并根据自身技术进城务工或自主创业,稳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或通过从事二三产业增加家庭收入。加强农民的科技、市场和法制知识的培训,加强培养农民转变对思维意识,引领农户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培养更多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带头人,促进农民快速增收,促进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