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夏津县政府办研究室 尹训刚
非洲猪瘟是世界养猪业的“头号杀手”,对经济社会发展也会造成较大的危害。目前,尽管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威胁生猪养殖的风险将长期存在,因此实施综合防控措施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稳定生猪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1.监测排查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兽医实验室建设要到位。做好硬件、人员、经费保障,确保能够尽快正常开展检测。二是监测覆盖要到位。建立健全部门监管监测、企业自检自控、第三方委托检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实行各环节全覆盖抽样检测;特别要加强“两场”及其土壤、饮水等环境样本监测,有针对性的指导“两场”落实生物安全防护措施。三是疫情排查要到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落实好分片包干、网格管理等措施,确保疫情排查到边到沿、不留缝隙、不留死角。
2.生猪调运监管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确保24小时常态运行。强化检查站运行配置,加强检查人员工作、生活支持保障,做到风雨无阻、全天候执勤。二是生猪调运要确保全程受控、贯通监管。坚决执行点对点调运备案和指定通道制度,加强检查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市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实行联防联动、溯源追查,严防高风险区生猪及产品流通。三是生猪运输车辆要确保消毒到位。装载前和卸载后都要彻底进行消毒,坚决切断病毒传播链条。
3.流通环节监管要做到“两个加强”。一是加强流通环节排查检查。重点针对肉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点位、农村等开展专项检查,排查“两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严防染疫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强染疫猪肉及其制品的追溯调查。对负有责任的养殖场户、私屠滥宰、猪肉加工和流通企业坚决一追到底、依法惩处。
4.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三个严惩”。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倒卖“两证”、贩卖病死猪肉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加快案件侦查和审理进度,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二是严厉惩处生猪制品走私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措施,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三是从严惩办违规调运、餐厨剩余物喂猪、随意丢弃病死猪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联查联动,实行严惩重办,切实堵塞漏洞。同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形成震慑,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5.坚决压实“三方责任”。要持续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责任”,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和督办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畜牧兽医部门应综合协调,当好政府参谋,统筹规划全县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任务,搞好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做好技术培训、监测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财政部门应保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资金落实并做好监督使用,交通、市场监管、公安、高速公路等部门,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