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青波
(山东康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滨州 256500)
长久以来,人们通常认为“果贱伤农”的原因在于市场需求信息不畅,只要想方设法对接供需双方信息,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但实际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种,不仅有农产品季节性集中上市,市场供过于求,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繁,产销信息不对称造成跟风种植,还有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低,产出的果蔬品种单一、质量不高导致市场竞争力低等。为破解农民的“滞销之急”,政府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应急措施,比如帮助联系客商、干部职工集体帮助分销,也有媒体助推或者网友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中爱心传播促进销售。但这些举措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实际上,帮助农户跳出这个“滞销怪圈”的根本还在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高度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发达国家,农产品滞销现象发生频率较小,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当地的农业种植结构比较合理,农业的生产体系具备了适应市场变化、应对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找准产业优势,夯实产业基础,重新构建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减少低端供给,拓展高端供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2015 年我国首次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此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入社会大众的视野,伴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实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农民自身生产的改革。农业供给侧是指农业供给的一方,是相对于农业需求一方的对应词。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的是对农业供给方的改革,主要是指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1]。这一改革措施的实施将促使农业产业走转变发展方式、科学发展的路子,并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担忧,使广大老百姓真正增收。
农产品是人们生活需要的基本,由于农业的不断发展,生产力的逐步提升,我国农民在满足自身日常需要的同时还有富余,农产品便进入了商品市场,因为我国居民对农产品的固有需要,农产品成为贸易市场的主体之一[2]。在“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往来急速增长,出现了农产品供应量不足的情况,这也使得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势在必行。
近些年,我国的农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农业竞争力弱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善;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地下水超采,面源污染较为严重,面临资源环境“双重约束”;农民收入总体仍然偏低、增速放缓,还未能分享更多现代农业发展成果[3]。在产品结构上,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供给不足,部分低端农产品供过于求。在生产方式上,小农户分散经营仍占多数,现代化的经营体系还未形成。全国农户经营规模在2 hm2以下的占96%;6 000 多万生猪养殖场户,年出栏500 头以下的占57%。在增长动力上,粗放式发展方式普遍存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条件改善总体滞后,还没有转到依靠劳动者素质提升和科技进步的内涵式增长上来。在区域布局上,水土资源、消费市场、加工增值与农业生产不均衡不匹配的情况非常明显。需要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我国大部分地区农业的生产种植都是小规模作业,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大约有70%是来自小额贸易,小额贸易依然是现代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主体,但规模化经济模式才应是农业发展的方向,因此我国的农业种植现状仍落后于世界的其他国家。我国的大多农业企业,过于重视短期利益目标,缺乏长期经营目标,同时也缺少农业的系统管理人才,使得目前企业的规模较小[4]。
我国耕地面积总体规模虽然庞大,但耕种者多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组织模式,相对而言,文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较低,很难生产出高质量的农产品,再加上农户家庭一般资金水平有限,农产品的生产很难实现机械化和现代化,使得现代大部分的农业基础设备不够完善,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较高,降低了农产品的供给量[5]。我国政府的农业相关部门对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福利待遇也没有得到完善和相应的落实,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资金限制了农业设备化的发展。
我国农业产业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是以初级农产品为主[6,7]。再加工的农产品比较少,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也不够完善,使得农业再加工产品很难得到大众的认可,从而使农业产业结构过于单一[8,9]。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和我国政府对于农业的投入较少,致使我国现代农业产品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推广应用水平不高。“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目前,我国大多数国产农机产品仅相当于发达国家20 世纪70 年代的水平[8]。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对私人资本缺乏吸引力,而政府投入不足,设施不配套,管理不到位,机制不灵活,导致重建轻管、损毁严重、效益低下、“最后一公里”等问题突出。
农业产业规模化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业企业管理规模化以及农业企业规模化售后服务几个方面。保障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的首要条件是必须保障农业生产速度的稳定性和快速性[10-12]。正因如此,农业生产规模化还包含种植面积规模化、种植技术现代化和机械化,例如扩充土地种植面积,并规定最低种植面积;农业生产规模化同时也要保证农业企业的合理运营,企业管理规模化是产业规划的基石,而农业企业管理规模化包括企业财务管理规模化、运营管理规模化和销售管理规模化;规模化的农业企业必然会建成大规模的农业企业,建设成品牌性质的农业企业,其中企业形象的建设也尤为重要,农产品企业规模化售后服务对此变得尤为重要。
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好“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率。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农业人力资本投入,为农民提供技能培训,让农民学习,掌握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业人口素质[13]。
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持续推进院企、院校合作和科技攻关,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全产业链技术集成研发示范[14,15]。多条腿走路,多元化发展,形成蓬勃发展的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互联网+”、订单农业等多元化现代农业产业模式,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增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过于单一的问题。
一是推进技术创新。在农产品优质安全、农业种植节本增效、农业生产生态友好等方面加大投入,争取在农业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现代农业核心关键技术领域、区域现代农业发展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推进技术创新。二是推进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加大农业科研组织方式、协作模式和激励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好科研和生产“两张皮”的问题,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研究和推广的积极性。加强农业“产学研”深度合作,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综上所述,农业发展关系到我国民生问题,同样也关系到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农业发展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我国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进行系统的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在其中依然存在不足之处,对此,我国政府农业相关部门要更加重视,坚持实现农业产业的规模化、农业产业的设备先进化和农业产业结构的多元化。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合,只有社会各行业的配合,才能使我国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