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子协会秘书处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1980年12月,中国种子协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时代气息应运而生。近40年来,中国种子协会与改革开放同频振,伴中国种业共成长,现已发展成为拥有14个分支机构和1141个会员单位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并被民政部评估为4A级协会,2010年、2015年先后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回顾近40年的历程,中国种子协会在助推中国种业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留下了深刻的时代印记。
1.1助推中国种业市场化进程中国种子协会发展会员特别是发展企业会员的过程既是中国种业市场化进程的生动写照,也是中国种子协会助推种业市场化进程留下的时代印记。中国种子协会先后于1980年、1990年、1998年召开第一、二、三次会员大会。这一期间,企业会员和理事主要是省级种子公司,理事从第一次会员大会的43个增加到第三次会员大会的83个,会员总数约100个。2000年《种子法》颁布后,我国种业政事企分开,民营资本进入,中国种子协会会员数得到大幅增长,2006年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共有151个会员,其中企业会员约85个。2011年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会员数达到541个,其中企业会员426个;从第五、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至今,中国种子协会发展企业会员890个,占当前全国种子企业的17%,会员企业种子销售额占中国市场的80% 以上。
1.2助推中国种业法制化进程2000年春,中国种子协会先后4次举办了全体理事培训班,解读《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中国种子协会派负责人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牵头的《种子法》修改工作,广泛听取并整理了种子企业和管理部门的意见,提交给全国人大农委决策参考。2015年12月,中国种子协会联合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在北京举办了新《种子法》研讨班,邀请全国人大农委领导讲解了种子法修改原则和贯彻落实中的要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中国种子协会多次参与《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四个配套规章的修改讨论,提出了可行性 建议。
1.3助推中国种业国际化进程2007年中国种子协会成立国际合作交流分会,组织会员单位签署杂交水稻种子出口限价倡议,引导企业有序竞争。2008年春季,有关部门停止了杂交水稻种子出口配额发放工作,致使会员企业部分种子滞留港口。中国种子协会致函商务部外贸司,向他们阐述了杂交稻种子和稻谷的区别,提出了尽快恢复杂交稻种子出口的建议,并着力推动了出口配额的逐步放开。2018年4月,中国种子协会成功处理了部分会员企业出口杂交稻种子滞留巴基斯坦港口的突发事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杂交水稻的国际声誉。中国种子协会多次组织会员企业赴美国、德国等种业发达国家进行合作交流,同时与美国种子贸易协会、荷兰种子协会等单位建立了良好沟通机制,举办了多次种业论坛。中国种子协会先后于2012年、2013年加入到亚太种子协会和国际种子联盟,积极参与国际种业事务管理和规则的研究制定,为推动我国种业国际化发挥了 作用。
1.4助推中国种业现代化进程2010年中国种子协会和中国种子贸易协会共同致函国家税务总局,建议减免种子企业的所得税,并得到了采纳。2012年3月,为推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中国种子协会与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共同召开座谈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有关领导到会指导。2014年,中国种子协会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就玉米品种育成收益分配比例提出了由品种父本所有者、母本所有者和品种育成人按照3∶3∶4比例分享的意见,在业内得到广泛采用。2012年至2018年,中国种子协会组织开展了科企合作情况、种业科技创新情况、种业人才情况、企业对事业科研单位种业骨干人员需求情况、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意向等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 参考。
在中国种子协会近40年的发展中,反映出的是服务宗旨、自律意识、规范理念和创新精神的心路,展示出的是坚持服务宗旨、坚持自律意识、坚持规范理念和坚持创新精神的历程。
2.1坚持服务宗旨,增强影响力近40年来,中国种子协会坚持围绕推进种业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种业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种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会员单位主动参与种业发展的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为中国种业发展增强了主体活力;积极协调会员之间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为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宣传行业榜样和提炼种业精神,为种业事业奠定强大的精神力量。2014年和2018年中国种子协会与农民日报社相继开展了中国种业十大功勋人物和十大杰出人物推介评选和表彰活动,为种业发展激励了精神动力。
2.2坚持自律意识,增强凝聚力2011年,中国种子协会被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批准为信用评价参与单位;2017年,中国种子协会又被国家发改委选为50家信用建设示范协会之一。自2011年来,中国种子协会积极组织动员各省级种子管理站和种子协会负责人,不断充实信用建设专家和联络员队伍,并定期举办信用建设培训班,学习交流最新信用建设要求。同时,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专家多次制修订《中国种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信用评价指标要素分值及等级判定标准》等办法,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种子协会连续开展了8次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参与申报的企业逐年增多。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年底,参评企业已达到800多家次,种子行业信用等级在有效期的企业有370家,其中AAA级118家,AA级167家,A级85家;2018年,中国种子协会组织会员企业签署会员承诺书,并将信用承诺书纳入信用评价的考核指标。以上这些坚持自律意识的具体措施,增强了协会凝 聚力。
2.3坚持规范理念,增强公信力中国种子协会坚持按照《章程》要求,规范实行协会换届,每届任期内都能做到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和两次常务理事会,研究表决协会重大决策事项。在民政部每年组织的年检中,中国种子协会都被定为“合格”等级;协会秘书处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特色化发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职能建设,机构不断完善,人员逐步扩充,业务日益发展。现有6个业务部门,14个在职长期聘用人员,涵盖综合管理、会员服务、诚信建设、行业研究、合作交流和会展培训等为行业和会员服务范围,加强了规范化管理,推动了正规化建设和特色化发展,提高了会员的认可度,增强了行业的公 信力。
2.4坚持创新精神,增强感召力中国种子协会高度重视创新发展,先后创办全国种子信息网、中国种子协会网和协会微信公众号,参与主办全国种子双交会,2018年创新召开中国种子大会,并按要求完成了中国种子大会向农业农村部的备案程序,使中国种子大会成为中国种子协会每年举办的一次具有中国种业标志性的大会,力争举办成中国种业的群英大会、共享大会、引领大会,打造成具有国际视野、展示中国特色、体现高端品质的大会;发展成为种业单位合作搭平台,为现代种业发展创品牌,为民族种业振兴树信心的大会。
展望协会发展的未来使命,中国种子协会应在增强主体意识、履行服务职责、抓住改革机遇和塑造种业文化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肩负时代重任。
3.1增强法律赋予的主体意识新《种子法》第五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依法自愿成立种子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为成员和行业发展提供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信用建设、市场营销和咨询等服务”。种子行业协会是法律规定了的在中国种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中国种子协会是法律赋予种子行业协会主体的一部分,与省级及各级种子协会共同组成了服务中国种业的种子行业协会体系,与全国各级种子协会都是合法的社会组织、独立的市场主体和平等的合作伙伴。中国种子协会作为国家级的行业组织,要增强法律赋予的主体意识,积极探索与各级种子协会的合作机制,在培训、会议、调研、考察等方面搭建合作平台,发挥各自作用,服务种业发展。
3.2履行协会应有的服务职责中国种子协会要激励会员企业,特别是育繁推一体化的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科研研发投入比例,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要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方关系,引领企业间兼并重组,推动中小企业和特色化企业发展,助推民族种业做大做强、做专做优;要设立法律服务部门,为会员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咨询服务;要强化诚信建设,树立法治观念,营造种业市场良好环境;要深化国际种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合作交流,不断增强我国种业在国际组织中的话 语权。
3.3抓住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协会的职能建设带来了发展机遇,中国种子协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强与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找准方向、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积极购买政府服务项目,积极争取种子标准制定、种子质量认证和种子质量检测等中介职能,不断拓展协会的服务空间,完善协会的服务职能,提升协会的服务能力。
3.4塑造精神激励的种业文化以弘扬我国种业“执著梦想、合作创新、奉献种业、强国富民”的种业精神为基础,激励有志之士热爱种业、投身种业、奉献种业;以培育会员企业“法治境界、诚信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放胸襟”的协会理念为抓手,引导会员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开拓创新;以践行秘书处“服务情怀、规范理念、协作风貌和和谐氛围”的核心价值为导向,推进协会的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特色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