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在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前,全县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完全靠农户自己销售;二是依靠个体商贩收购。第一种方式只适用于有少量剩余农产品需要出售的农户,如农产品过多就有可能出售不完,形成浪费。第二种方式农户没有主动权,只能等待,也有可能形成浪费。2013年泌阳县委、县政府经过各方面的认真考察,成立了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泌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有如下特点:一是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村内种粮大户或村内能人创办,一部分由当地基层政府组织和当地龙头企业牵头创办。他们的农产品销路和销售价格都比一家一户可供选择的范围大得多,比起一家一户时的年收入要高出很多。二是主要农产品以当地比较有特点的农产品为主,为了扩大规模、加强实力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一般要集中经营相同者共同成立合作社。合作社成立后比较重视生产的现代化水平,并且在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初加工和销售等相关业务。
泌阳县委、县政府为了带领农民致富,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人,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减免企业所得税;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免收增值税;三是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四是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农产品增值税可以抵扣13%。
目前,泌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立了1228家,成规模的有123家,覆盖了种植、养殖、林果等各个方面,主要集中在畜牧、林果等支柱产业。有些大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产前统一购买农业资料,产中提供种植技术,产后统一收购农产品、统一销售农产品。
由于大多数农民对合作社心存疑虑,一些人对合作社的功能、作用、合作机制不甚了解,因而合作意愿不充分,参社的意识淡薄。还有一些人创建合作社目的不纯,偏离了建社的初衷。建社是为了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使农民走向市场、增加收入。但有一些人听信所谓的能得到国家财政直接补贴,便以村组干部、家庭成员凑人数成立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徒有形式而没有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只是为了成立合作社而成立合作社,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
泌阳县有的农民合作社资金数额只有几万元、十几万元,难以达到帮助农民扩大规模、推动产业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增加收入的宗旨,甚至自己的基本生产经营活动都无法开展。
合作社有的是一家、有的是几家简单的组合,没有职责分工,功能上不能进化。
合作社产权关系不清,法规法制不全,合作社管理体制混乱,服务功能不足。
利用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农民彻底了解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及作用,增强其合作意识,自觉、自愿、自发地组建合作社。
一是鼓励超市、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共谋发展,实现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联合。二是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造就一批懂技术、懂市场、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让农民学会严把质量关再鼓励农民抓紧注册商标,运用商标开拓营销,扩大销路。四是政府部门要多为合作社提供商机。
政府部门决不能再让那些有成立合作社就可以套取国家资金想法的人一哄而起,成立一些“空壳合作社”。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做到推动而不强求、引导而不包办、参与而不干预、指导而不主导、扶持而不代替,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空壳合作社”在泌阳县也有存在,2018年全县就已经开始进行摸底调查,对有问题的合作社将核查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清理整顿。
建立市、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以利于农户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形式发展合作生产,方便产业结构调整,使政府获得真实的交易信息,方便落实支农补贴政策。
建议政府部门出台保留编制、职位、工资,允许和鼓励事业单位人才到专业合作社工作或入股。
增强政府机关的服务功能,明确界定产权,规范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的传统优势、资源优势,围绕当地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科学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项目和发展方向,努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的发展条件和政策环境,使泌阳县农民早日过上小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