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勇 徐晋眉 罗桂英(通讯作者)
(眉山市疾病防控中心 四川 眉山 620010)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感染引起的虫媒传播性疾病[1],是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试行办法规定的监测传染病之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之一[2],广泛流行于热带、亚热带地区[3]。四川省属非登革热疫区[4]。2017年1月眉山市人民医院报告了首例登革热病例,眉山市疾控中心和东坡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了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并将患者的血液标本送省疾控中心检测确认。现将该病例的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眉山市首例登革热病例现场调查、病历资料。
诊断标准参照卫生部颁发的《登革热诊断标准WS216-2008》[5],疫情报告、个案调查、病例搜索方法按照中国疾控中心2014年下发的《登革热防治技术指南》执行。
采集患者血液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登革热抗原快速检测。
2017年1月6 日早上9:00,东坡区疾控中心接到眉山市人民医院电话报告,该院收治一例从东帝汶返回的发热患者,怀疑是登革热。市、区两级疾控中心立即赶赴医院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并采集患者血液标本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登革热抗原快速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结合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明确患者为登革热确诊病例,并由市人民医院进行了网络直报。
2.2.1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潘XX,男,38岁,市人民医院心内科医生。2014年10月,患者经政府派遣前往东帝汶开展对口医疗支援工作,2016年12月31日13:30由东帝汶乘飞机回国,期间转机巴厘岛、广州(2017年1月1日5AM到达广州白云机场,9AM离开)和成都(2017年1月1日中午12点到达双流机场),转机机场停留期间未出机场。于1日15点左右经眉山到达洪雅县岳父母家中。
2.2.2 发病与诊疗经过 患者到达广州后感不适,出现畏寒、发热、乏力,浑身肌肉和关节酸痛,伴恶心、纳差。当天到达洪雅后自测体温40度,1月2日到洪雅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未明确诊断,也未使用其他药物,自行肌注蒿甲醚160mg。后发热等症状时好时坏,未进一步就医,一直自行肌注蒿甲醚,累计使用了4天(第一天160mg,以后每天80mg)。1月4日下午,患者周身出现不高出皮面的斑丘疹,以躯干为主,伴痒感。1月5日晚,患者到眉山市人民医院就诊,并于当晚入住眉山市人民医院感染科。患病以来患者无明显出血征象,在东帝汶期间未出现过类似症状。
2.2.3 流行病学 东帝汶为登革热疫区,近年来疫情十分严重。患者作为医务人员,诊治过不少登革热病例,对防蚊重要性有相当认识,但仍承认有被蚊虫叮咬经历。
2.2.4 病例搜索 患者同批回国人员共计11人(含患者),其余人员为省内市外人员,由当地疾控机构根据具体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进行病例搜索。
2017年1月6 日采集患者血液标本,经省疾控中心登革热病毒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
由于季节原因,不需要开展防蚊灭蚊等工作,重点通过媒体宣传登革热防治知识和开展医务人员教育,提高登革热诊疗水平。本次疫情未发生2代病例。登革热主要是通过带有登革热病毒伊蚊传播所诱发的传染性疾病,主要发生于热带以及亚热带地区,属于较为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近年来,因为登革热病毒死亡的人数开始增加,而当前我国在预防的过程中,主要依靠防止传染源以及蚊媒输入的方式,此类方法有助于提升登革热传播控制效果,合理预防疾病的蔓延以及传染。一般情况下,在感染登革热病毒之后,不会出现“三红”,皮肤粘膜没有皮疹亦或是红点,但是疾控中心的工作者可以结合流行病学的分析与研究,了解疑似病例,对其进行隔离的治疗,有助于针对病情进行控制。在此过程中加大风险评估与监测力度较为重要,应结合具体的发病症状与实际情况进行病情的严格控制,杜绝登革热病毒的传播与蔓延。
该病例在东帝汶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两年,东帝汶为东南亚岛国,是登革热流行地区。根据病例临床症状、疫区生活工作史、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为输入性登革热,这也是眉山市首次报道登革热疫情。作为登革热的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在眉山广泛存在,如在蚊虫活动高峰期出现输入病例,易造成疫情扩散。因该病例归国时非蚊媒活动期,因此未启动应急监测工作。
我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到非洲、东南亚等登革热流行地区和国家务工人员较多,同时近年来到东南亚旅游人数大增,登革热病例输入的可能性增加。眉山市白纹伊蚊广泛存在,具备传播登革热的条件,登革热有转为本地传播的潜在风险。因此应加大对到疫区工作、旅行人员的宣传,增强其防蚊防病的意识。同时应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登革热防治技术培训,提高识别和处置登革热的能力,防止输入性病例发展为本地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