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编辑部发现有的作者稿件存在一稿多投和明显抄袭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学术道德,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影响了刊物的形象.根据《出版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和其他期刊出版有关规定,本刊对抄袭和一稿多投问题声明如下:(1)凡投予本刊的稿件,文中引用他人文献的资料和观点,应加以注释;若大段引用而未加以注释,即视为抄袭.(2)如果2篇稿件在文字表达和讨论叙述上存在某些不同之处,但稿件的资料来源、主要数据和图表相同或基本雷同;或2篇稿件在文字表达上连续有雷同字句,也视为抄袭.(3)凡来稿存在抄袭现象,我刊将不予以审理,而且将视情况把稿件退给作者单位,并附寄稿件抄袭情况说明函.(4)凡来稿在接到回执或网上信息后的3个月内未接到修稿通知,则说明稿件在编委或专家的审理之中,若作者在此期间欲改投其他刊物,须及时告知编辑部撤稿,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