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薏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与当时大多数国家类似,我国实行的是有偿献血制度。20世纪50年代,长春、沈阳、上海、天津等地建立了第一批血站,负责采血、检验、供血等工作。由于有偿献血存在着利益驱动,献血者的健康、营养状况难以保证,采血量、血液质量均得不到有效保障。
1975年,世界衛生大会通过决议,要求成员国全面推行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并在自愿无偿献血的基础上建立采供血服务体系。因为实践证明,只有不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无偿献血,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血液质量。上海于1978年开始动员和推广义务献血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当时,献血者主要由单位、学校统一组织,有效保障了采血量和血液质量。1989年7月1日,《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正式实施,提倡公民无偿献血,明确提出凡居住在上海市管辖区域内适龄、健康的公民,均有履行献血的义务。1998年10月,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自1998年至今,21年过去了,我国无偿献血制度已全面建立,血液管理制度体系和血站采供血服务体系日益完善,血液供应能力、血液安全水平和临床用血水平显著提高。全国无偿献血人次从1998年的32.8万上升到2018年的1500万人次,增加了40多倍;献血量从1998年的400万单位提高到了2018年的2500万单位,增加了5倍多。为保障血液安全,我国于2015年底实现了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有效缩短了疾病传播的“窗口期”,进一步确保了血液质量。
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全球血液安全与供应报告》指出,中国在无偿献血总量、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血液质量安全水平、血液报废率、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
近年来,随着科普宣传的不断深入,大众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接受度正在不断提高,认为献血有害健康等的误区正在被逐步消除,愿意主动参与无偿献血的人也越来越多。虽然与过去相比,我国无偿献血量有了显著增加,但仍然无法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总体而言,我国临床用血处于一种“紧平衡”的状态,虽然能保障临床急救用血,但仍存在季节性、部分血型暂时性紧缺的问题。未来,临床用血量不断增加与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带来的适龄献血人群减少,对我国的血液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更需要加强科普宣传,鼓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用自己的爱心奉献去挽救他人的生命。
朱永明 中国输血协会理事长,世界卫生组织输血合作中心主任、输血医学咨询组成员,亚洲输血医学协会 (AATM) 副主席;曾任上海市血液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国际输血协会(ISBT) 资深副主席,上海医学会输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