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网报道,吕某因在济南市历下区十舜耕路口逆向行车,而被交警拦下处罚。经交警介绍后,吕某选择朋友圈“集赞代罚”。据了解,“集赞代罚”是济南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行动的重要措施。自9月3日始,济南历下交警推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五选一”处罚管理模式。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后可在接受处罚、朋友圈“集赞”、现场执勤、观看教育视频、手抄法规法条等处罚中任选其一。
“处罚不是目的,保障大家安全出行才是最终目标,这才是这项工作的真正意义。”对于用朋友圈“集赞”代替部分轻微交通违法处罚的执法方式,不少地方已开展的尝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种充满人性化的创新执法方式是执法改革的方向,是交通执法目的的应有之义,是建设共创共享交通环境的必然方向,应推而广之来诠释城市管理有序的“远方与诗意”。但在一片叫好声背后,也有人对“集赞代罚”的法律依据和执法效果提出担忧。担忧者多认为,这种毫无法律依据的执法方式既不能起到“惩罚一人、教育一片”的功能,也有将法律推向娱乐化的潜在风险。
那么,“集贊代罚”方式值得提倡吗?这要从违法的查处处罚目的说起。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多是由不遵守交通规则、违法行驶等行为引发,而不少人却仍旧抱着侥幸心理去闯红灯、临时违停等。如果这次违法不被交警处罚,行为人就可能还有下次违法行为。而传统罚款、扣分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如隔靴搔痒,特别是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传统交通执法方式因宣教功能式微而无法击中违法者的软肋、切中交通违法乱象的要害,难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纵观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各有各的诱因,但人们对交通规则缺乏敬畏是主要原因。
(选自《钱江晚报》)
【素材解读】
对法律心存信仰与敬畏,方能举止有度。交警部门用“集赞代罚”,既能改善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关系,也能有效改善交通环境。何况,不守规则就要在朋友圈丢脸,也倒逼违法者深刻反省、换位体验。即便“集赞代罚”执法方式有缺乏法律依据的短板,其却以充满人性化的方式实现执法刚性。一方面如果说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脸面”,那么文明安全的交通出行则是个人的体面。将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将增加行为人对交通安全出行的认知。另一方面要求违法者在朋友圈“集赞”是程序公正的体现。既能为违法行为者的亲朋好友安全出行形成警示意义,也能改善交通执法者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