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作中不断深化的中国国际传播

2019-01-03 02:02刘扬
对外传播 2019年12期

刘扬

合作传播是传播机构通过合作交流进行国际传播的重要方式,是媒体融合在国际传播机制层面的重要表现。通过合作加强对外传播既是全球化时代、全媒体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际传播的经验使然。在查阅中国外文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相关史料的基础上,结合业界实践,本文对我国合作传播的历史、现状、特点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吸引更多研究者、从业者关注合作传播,深化理解,提升我国对外传播能力和水平。从历史角度看,我国合作传播大体经历了四个时期。

重点与苏东国家、友党开展合作时期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时期,就通过国外出版发行机构的帮助,积极面向世界介绍党的发展状况与主张,较具代表性的是《红星照耀中国》和《中国四大家族》在国外的出版与传播,不仅影响了西方世界对于中国共产党的认知,而且引导了海外侨胞与国民党驻外官员们对中国问题的认识,相关内容经“出口转内销”,为党领导中国革命不断走向胜利创造了有利舆论条件。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掌握了国家政权,马上着手加强对外宣传,组建了专门的对外传播机构。合作传播成为其重要职能。受当时国际环境的限制,我国合作传播的对象主要是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出版机构和西方国家的友党、左翼人士。与新中国几乎同时建立的国际新闻局设置了联络组及特稿组,专门负责管理及协助外国驻华记者进行采访,并向各国进步报刊寄发通讯特稿。其内容通过新华社布拉格分社、伦敦分社和香港分社,发给各国共产党与工人党党报及其他进步报刊和通讯社。①1952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将国际新闻局改组为外文出版社,作为编译出版我国对外宣传外文书刊的统一事业机构,负责运作国际书店。1954年,出版总署明确了国际书店定位,要求其主要通过贸易方式来完成对外宣传任务,原则上不进行非贸易的工作。这就使得国际书店必须与境外机构接触并建立合作关系。1951年,我国出版机构与美国共产党开办的“出版物和产品进口公司”进行合作,在美发行期刊。1960年美国进步人士亨利·诺伊斯开办中国书刊社,经与其合作,中国出版的书刊得以越来越多地在美国发行。②

在想方设法让报纸、刊物、书籍等印刷品通过合作方式进行国际传播的同时,我国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媒体在对外传播中的应用。从1953年至1954年,我国先后与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罗马尼亚、匈牙利、保加利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苏联、波兰签订了广播合作协定,在借助国外技术推进国内广播收音网建设同时,我国广播机构通过互换合作等方式,促成中国制作内容在其他国家电台播出。1952年到1956年,北京广播电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先后同35个国家和地区的广播电台建立联系,包括寄送节目、音乐磁带。③1958年,北京电视台开播,自然地承担起对外传播职责。从1959年开始,北京電视台制作了《今日中国》等“出国片”,专门寄送给国外电视台、驻外使馆和驻外商业机构,在国外播出。此外,北京电视台还与英国维斯新闻社等西方通讯社建立了新闻交换机制,与西方传媒机构形成较为固定合作关系。④

逐步扩大合作范围时期

1970年前后,根据内部情况和外部局势的变化,中国对外传播进行了调整,向着更广泛的合作方向努力。1971年5月中办印发了《毛主席关于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批示》,其中提出了“国家不同,做法也不能一样”,“不能强加于人”,“不要自吹自擂”等,对加强合作传播提出了要求。对外传播机构检讨业务中存在的极左思潮,努力拓展宣传报道面,在传播技术上加强对外学习,在内容制作上强化不同单位间的合作。外文局制订的《1972年工作要点》提出外出采访人员有责任为兄弟单位完成采访任务;对缩短印刷周期、提高凹印质量进行专题调研,必要时可出国考察;调整、扩大国外的发行网点。⑤北京电视台一方面增加外国电视机构制作节目的播放数量,从越南、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等国电视台寄来的电视素材中挑选部分内容面向全国播出。另一方面,北京电视台加强“出国片”制作,不断扩大节目与影片互换、互购范围。1971年,北京电视台恢复了一度中断的与英国维斯新闻社互购电视新闻片的关系,并与科威特电视台、美英合资的合众独立新闻社等签订了互换或互购新闻片的协议。北京电视台寄送新闻节目的国家数量从1972年的22个国家,增加至1975年时的83个国家和地区。⑥

通过对尼克松访华等重大事件的直播报道,中国新闻媒体与西方传媒界合作取得跨越式发展,从内容上的交流迈向技术引进、租赁服务。为了满足美国方面直播尼克松访华的条件,经中美双方协商,中国购买美国卫星地面站全套设备,租借给美方使用。⑦这一做法既维护了中国的主权,也给中国新闻工作者创造了在合作中提升电视直播技术和业务水平的机会。

全面展开合作时期

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中国对外传播机构同国外媒体之间的合作传播范围、样态等都得以快速拓展和丰富,中外合作制作的传播作品数量猛增。早在1957年,中国和法国电影工作者就曾共同拍摄了影片《风筝》,并在两国进行放映,但是这样的合作在当时并不多见。1979年至1981年间,中央电视台与日本广播协会(NHK)共同拍摄了大型电视专题片《丝绸之路》,“开创了中外合作方独立拍摄、分版播出合作模式”。随后,中央电视台与日本电视媒体又接连合作拍摄了《话说长江》《黄河》《望长城》等纪录片。⑧通过与国外电视机构的合作,不仅实现了内容在其他国家的落地,而且也快速提升了国内电视工作者运作大型影视作品的能力。随着自身能力的发展,到上世纪90年代,中国媒体在与国外机构合作拍摄中从早期“求师学艺”逐步变为“平等互利”。⑨通过合作传播,中国新闻媒体与国外受众交流更加直接,用户意识不断增强。1985年,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英语广播先后同美国艾奥瓦州和密歇根州当地的电台合作,利用国际长途电话直传,实现中美主持人跨洋共同主持,组织美国听众围绕中国农业、儿童、妇女及其他社会问题进行直播交流。⑩为了让节目贴近对象国需求、落地播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英文部同10个国家的15家电台取得联系,根据他们提出的不同要求,编制节目,通过卫星进行传递。11新华社中国特稿社经过几十年发展,随着定制服务国家的增多,外文定制稿件涉及内容类型持续丰富,从政治外交类报道向社会、科技、娱乐等类稿件延伸。

为了推进在不同国家的本土化传播,对外出版机构开始在海外设点,加强本土化运作。1986年,中国外文局在《落实中央17号文件的计划与措施》中提到:“根据中央[1983]15号文件筹建的国外网点,已经建立的5个要切实把它办好……视任务和条件逐步把它们办成出版、印刷、发行的综合体,实行独立核算,条件具备时可以改为海外企业。”121986年时,外文局计划通过合作,在美国迪士尼乐园中国馆馆前修建长廊和书亭,陈列销售中国出版的各种书报杂志。

合作质量不断提升时期

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传播在强调落地的同时,也追求通過参与全球市场运作实现经济效益和传播影响的共同增强。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面向全球传播的网络媒体成为对外传播的重要力量,加之中国传媒业技术和资本水平的提升,合作传播不断提质增量。

随着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设立和卫星直播技术的发展,中国对外传播视频内容通过合作以频道为单位在境外落地。仅1993年至1998年,国际频道根据合作协议进入美国、香港、新加坡、泰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电视网络。其他传统媒体在加强海外驻点建设同时,积极参加各类国际传媒交易会等活动,在熟悉规则后,主动承办相关活动,与国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扩大影响。

网络媒体与生俱来便是全球媒体,承担了对外传播功能,利用其技术优势,更容易与国外机构形成合作关系,创新合作形态。1998年,人民网的前身人民日报网络版创造性地发挥日本镜像站的功能,借助本土化发展加强与当地媒体和企业联系合作,如,与当地电信运营商合作发布人民网中日文新闻手机报,率先进入移动互联网传播时代。日本频道本土化合作经验被应用于人民网其他语种频道和驻外分公司,随着传播手段发展而不断演进,例如,人民网韩国公司员工与当地电视台合作,参与韩语主流电视台节目制作;人民网俄罗斯代办处与《真理报》等合作,推动人民网俄文内容专版落地;人民网澳洲分公司与当地电视台合作共同拍摄反映中澳交往的视频,利用各种渠道传播;人民网南非分公司与当地主流媒体集团时代传媒、独立传媒合作围绕中南间交往制作和传播内容,并通过传统电脑和移动端为中南双方企业提供各类服务。

在传统意义上的新闻媒体之外,随着“走出去”企业逐渐增多,在对外交往中逐步通过与驻在国单位和部门合作实现传播中国的职能,成为推动国际传播本土化发展的新兴力量。例如,四达时代在非洲搭建电视节目传播网络,在当地组织配音大赛,与非洲朋友一道将中国影视剧译介到非洲,利用视频网络服务中非企业。

在合作传播中深化对国际传播理解

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合作传播发展,有四个明显的趋势:一是合作的对象逐渐增多,二是合作传播内容不断丰富,三是合作形式日渐多元,四是合作传播日益朝向本土化发展。在此发展过程中,我国合作传播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战略目标、国家实力的变化,合作传播范围、形式等及时进行调整,有力地支持了党和政府与外部世界的交流。二是坚持斗争与合作的统一。我国合作传播始终坚持底线原则,不为了合作搞一团和气、一味迁就,如上世纪70年代,在与英国维斯新闻社的合作中,北京电视台不断围绕对方在台湾问题上的错误表述,进行沟通,直至对方接受我方观点,才延续合作。三是始终从战略角度布局合作传播。在开展合作的国外媒体顺序上,在采取的具体合作方式上,在加强海外布点的规划上,合作传播的每一步都经过大量的研究论证,从国家层面整体部署与推进,避免了资源浪费,保证了合作有序开展。

历史经验证明,合作传播有利于一国制作的内容在对象国落地,易于被对象国的受众和用户所接受,也更加直观、高效地验证传播内容和方式的效果,优势明显。“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国力的提升为建立更广泛、更高水平的合作传播提供了条件,日趋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对在国际传播中加强合作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2015年,中央领导在考察过程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合作传播能力建设”。学界研究与之呼应,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钟新教授为代表的专家学者,从理论到分析结构上对合作传播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各对外传播媒体及部分“走出去”企业积极摸索合作传播新形式,增进中外沟通互信,追求互利共赢。

当下,深入研究合作传播对国际传播整体发展有着深刻的意义。首先,合作传播深化了对“传播”的理解。在Communication一词引入中国的过程中,围绕将其翻译为“传播”“交通”“交流”“交往”有过争议。合作传播更加强调对外传播机构作为交往主体而非单纯的内容生产主体,更有助于丰富对传播以及国际传播能力内涵的理解,使之不局限于具体内容和单次传播。其次,合作传播深化了对“全球化”的理解。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经贸一体化,主要通过贸易等形式进行。合作传播特别强调以贸易形式为主,这与我国开展合作传播最初的理念相吻合。对外传播机构要善于在全球舆论场通过经贸关系讲好中国故事,发好中国声音。再次,合作传播深化了对战略的理解。在全球化的语境下,对外传播机构需要从一对一、同业合作模式中跳脱出来,善于在多元主体、多线程任务、多方利益中进行操作,促成合作。这不仅考验着国家层面围绕国际传播进行的战略布局,也要求任何从事对外传播的单位与个体强化战略思维。最后,合作传播深化了对融合的理解。2019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发表重要讲话,在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语境下,对国际传播提出了要求,根据国际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的趋势,强调“在构建对外传播话语体系上下功夫,在乐于接受和易于理解上下功夫”。全媒体传播要求对外传播机构必须通过融合从以单一媒介形态为主的传播方式过渡到以多媒体传播为主的模式。这需要传播机构与一切可以合作的力量展开合作,实现国际传播内容、渠道、力量的聚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改变‘西强我弱舆论态势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7AXW008)

「注释」

①《国际新闻局一年报告(摘录)(1950年12月)》,载《中国外文局五十年史料选编1》,新星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

②龚介福:《美国图书市场和中国书刊在美的发行》,载《书刊对外宣传的理论与实践》,新星出版社1999年版,第677页。

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40年》,载《中国国际广播史料简编》,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

④《中国中央电视台对外传播史(1958-2012)》,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6页。

⑤《中国外文局五十年大事记1》,新星出版社1999年版,第272页。

⑥《中国中央电视台对外传播史(1958-2012)》,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4页。

⑦秦珊、邱一江:《尼克松访华与中国电视的发展》,《世界知识》2012年第19期。

⑧张长明:《传播中国:二十年电视外宣亲历》,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38页。

⑨同上,第252页。

⑩《各种外语广播的开办和发展》,载《中国国际广播史料简编》,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7年版,第38-39页。

11同上,第34-35页。

12《外文局落实中央17号文件的计划与措施》,载《中国外文局五十年史料选编2》,新星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