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让“票决制”走得更好

2019-01-02 02:04宋婷婷
公民导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实事人大代表民生

宋婷婷

从2015年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我市即将走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第5个年头,已经在项目征集、审议票决和监督评价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未来,我市将在“票决制”上深入探索并出臺相关文件,让“票决制”的实施更加规范,更加符合民意、凸显实效。

夯实“票决”项目的民意基础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程序,基本可确定为项目征集和评估、代表审议票决、政府分工落实、人大监督问效。其中,项目征集和评估是基础。”向先全说。

以往,试点实施“票决制”的乡镇人大,其民生实事项目多为当地的基础设施项目。近年来,项目的范围正在逐渐扩展。比如梁平区云龙镇人大,已将开展敬老孝亲活动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范围。

“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农村空巢老人比较多,赡养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因此,镇人大认为,非常有必要通过活动倡导敬老孝亲新民风,传承敬老孝亲传统美德。如果将此作为民生实事项目来推动,其力度更大、效果更好,保障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云龙镇人大主席段云峰说。

巫山县铜鼓镇人大主席赵祖群一直在思考:项目征集如何做到广泛性,如何具备坚实的民意基础?

对此,向先全认为,在意见征集环节,一方面要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广泛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联系走访选民,听取收集人民群众、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也要发挥政府及其部门的积极性,人大要充分听取政府的意见,使需要和可能得以兼顾。

“对于收集到的意见,人大与政府要充分沟通和统筹,形成初步的项目清单。并且要作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如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保障等。必要时,还可以借助专业力量,形成初步的意见。”向先全说。

为了让“菜单”变得更科学,云龙镇人大从2018年起,开展项目票决前的听证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府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参与论证。

还有不少区县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筛选民生实事项目时,如果有必要可将项目清单“几上几下”,反复修改。上,即提交人大和政府;下,即反馈给群众。把事前功夫做足,才能选出更符合群众需求的、切实可行的民生实事备选项目。

此外,备选项目应加强宣传。民生实事备选项目确定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把民生实事备选项目名称、内容、投资额、建设工期、确定的理由等进行公示,再次征集意见建议。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向人大代表说明相关情况。通过宣传,让人大代表和群众明白如何确定备选项目、将怎样做、项目实施后将为群众带来哪些好处,这样才能赢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人大代表在票决前对备选项目一概不知,就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对备选项目进行票决,必然难以获得理想的结果。

不能为“票决”而“票决”

民生实事项目一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票决就具有法定效力,非特殊情况不能更改。那么,项目如何做到既是政府计划实施又能取得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呢?答案是,票决前赢得代表们的理解和支持,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

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把将要实施的每一项民生实事项目再次向代表们讲实讲透,对政府准备实施的项目侧重加以讲解,让代表知晓实施项目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向有异议的代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从目前乡镇人大的实践来看,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和审议票决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北碚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实践来看,如果人大代表事前参与热情没有被充分调动,或者有的代表只关注自己所在区域的项目、对其他项目关注度不高,就可能导致代表在审议票决时存在盲从和被动的现象。因此,在项目征集与评估阶段,就应注重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

“票决制”的实施,必须明确各个阶段的责任主体,规范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在审议和票决阶段,备选项目由政府提交,但人大负有组织职责。在审议环节,政府要在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备选项目确定过程和每个备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绩效目标和完成时限等),并书面印发给全体代表,确保每个项目都“过程可查、结果可评、成效可检”。在审议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安排相关负责人到场接受代表询问。

向先全说:“审议与票决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不能为票决而票决,其关键是要在大会中进行充分审议,更好地集思广益。”

在票决环节,一般采取差额投票方式,让代表有选择权。在实践中,差额投票的差额比例如何规定,深受大家关注。

如北碚区金刀峡镇规定在得票数过半的备选项目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以60%的比例确定民生实事项目,而天府镇规定备选项目的票决差额比例为20%,静观镇规定票决差额的最小比例为10%。

“差额比例过小,代表和群众会认为只是走程序,不能体现民意。因此,比例一定要适当,要让代表有可以选择的空间,通过充分比对,达到好中选优的目的。”向先全说。

“票决”项目重在落实

对于票决出来的民生实事项目,如何进行有效监督?铜鼓镇人大主席赵祖群认为,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年初问选题、年中问进度、年底问效果”的监督工作链,延伸监督触角,实施全程跟踪。

为了切实让民生实事项目落地开花,向先全建议,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跟踪监督。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可以在年中人代会上听取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可以针对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另外,应当在次年人代会上报告民生事项的完成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确定为‘基本满意的,要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整改;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认真反思、重新办理。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应当对责任人问责。”向先全说。

在2018年的年中人代会上,云龙镇人大对该镇2018年上半年的民生事项推进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其中,农耕文化塑造工程,因为资金问题推进不力,其满意率仅为59.4%,综合测评结果为“不满意”。对此,镇人大作出决定,要求镇政府重新办理该民生事项。

“最近,该项目已经开始重新办理了,看进度至少要到明年才能完成。”段云峰说,他还曾经考虑过,在实施阶段由于各种原因暂不能实施的项目,应召开人代会进行动态调整,向代表通报不能实施或者暂缓的原因,并由人大代表投票决定是否进行调整。但目前暂未有这样的实事项目出现,因此还没有进行尝试。

在“规范”和“做实”上下功夫

实际上,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实施,起初还曾引起各方激烈讨论。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对发挥代表作用具有积极意义;有人则认为,人大代表不一定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靠代表投票来决定这些民生实事项目不合适。

但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这一制度逐渐得到了各方的认可,被认为是问需于民、以民为本,让民做主的有效形式,实现了政府、人大代表、群众三方合力办实事的局面,值得推广。

“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是发扬民主、体现民意的有益探索,是做实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有效载体。”向先全说。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做实了人大的决定权,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和民主。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让基层人大工作有了有力抓手。

向先全认为,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和备选项目应报同级党委同意后实施,并由政府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代会审议票决;二是坚持发扬民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大会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要坚决执行;三是坚持依法有序,要建立和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办法和机制,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开展,并取得实效。

实践已经证明,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在我市的实践,是成功的,也是可以大力推广的。

“要进一步规范和做实‘票决制,使其发挥更好效果,需出台相关的指导性文件进行规范和提升。”多位区县、乡镇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人大加强指导,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依法、有序、务实、高效开展。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代表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的调研、审议和监督能力。

对此,向先全透露,市人大将针对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开展调研,从中发现需要研究、规范的问题,并拟于明年上半年出台相关文件,以规范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更实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链接

制度建设

★北碚区:出台实施办法,明确公开征集。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碚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规定,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公开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初步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汇总后提供给区政府进行初选。区政府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投票表决。

★綦江区:出台指导意见,规范票决程序。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綦江区镇人大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区各镇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将民生實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流程分为征集初选、票决实施、监督评估三个阶段,基本形成了项目征集—初定—票决—公开—监督—评估—测评的规范运行体系。

★渝北区:出台工作办法,保障项目实施。渝北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办法。该办法明确,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要在年底的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完成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同时,该办法还明确,坚持项目申报与预算编制同步、同步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两个同步”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既体现民意,更从项目、资金等方面保障其能够顺利实施。

资金保障

★江津区:50万元经费兜底民生实事。为了让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协调区财政为各镇预算50万元专项资金。各镇在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其他资金,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如白沙镇用50万专项资金撬动1500万资金,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地。江津区25个镇2018年票决出来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率达100%。

★梁平区云龙镇:专项监督资金使用。今年,云龙镇人大对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这是该办法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生实事项目的确定、通过方式和监督问效程序,确保人大监督更有针对性、更具刚性。而此次修订后增加的重点内容,就是对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预算及使用绩效进行专项监督。专项资金拨付到镇后,实行“三专”管理,即“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记者 曾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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