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郡 高雪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长沙高新区
基金项目:2018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课题;通讯作者:高雪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10月24日
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是国务院首批27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经过多年发展,长沙高新区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145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第14位,综合创新能力名列第九位,在中部1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综合经济实力名列第2位,7次被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2009年以来,长沙高新区先后获批9个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之一,3个国家级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高新区之一,15个国家级科技服务体系试点园区之一和湖南省首个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2014年底,以长沙高新区为龙头的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式获批,标志着长沙高新区进入国家级高新区的“第一方阵”。作为湘江新区及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长株潭两型社会示范区“三区叠加”的核心园区,长沙高新区突飞猛进,“互联网+”总指数在全国排名第九位,在“互联网+”智慧城市分指数中位列全国第三,长沙现已成为继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之后的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第五城。
(一)科技创新型人才不足。目前,长沙科技金融领域专业化资本运作水平高的人才普遍短缺,特别是既懂金融又懂互联网科技的复合型人才,科技金融人才团队建设远滞后于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导致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和绩效整体水平不高。而滞后的科技金融结构对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产生了不利影响。高层次人才稀缺将是我们需要面临的一个长期性问题。在创新决定未来的时代,技术创新对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政府政策等都将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长沙应该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尽快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培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规范技术创新实现的市场条件,发挥政府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职能作用,实施有效的区域技术创新战略,建立高效率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二)对中小型科技企业重视不够。湖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工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湖南的中小企业无论在创新投入、研发能力还是成果转化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要建设创新型湖南,首先要重视和提升长沙市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关键。中小型科技企业具有创新性、高收益性和高成长性等特点,在这个科技金融盛行的时代具有可观的发展潜力,可是市场上诸多的不确定性也导致其具有操作风险高的缺点。现有的征信系统不完善造成投资公司不能对科技企业做出有效的评估,也让它们难以成为融资对象。而湖南省金融发展和政策因素对长沙市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的抑制作用,也使高新区仅有的几家风投公司对现金流不足、急需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投入不足。中小企业本身的控制风险能力较弱,内部和外部的压力造成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无法良好的发展。
(三)政府导向科技金融政策不稳定。目前,长沙市缺乏一整套为科技金融服务的政策体系。国家的政策不完善,法律制度也不健全,科技与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衔接。政府没有专门的机构对科技金融创新负责到底。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政府在推动科技金融过程中更多采取税收减免的办法对市场主体给予激励,这为我们改善政府的作用机制提供了新思路。对于很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没有稳定的现金流,信用等级较低,而且缺乏符合条件的抵押品,在银行的传统风险评价体系中属于“高风险、低收益”,风险难以覆盖收益。如果按照银行传统操作标准,这类企业一般达不到银行的贷款准入门槛,市场失灵由此产生。政府作用一旦超越边界就可能会降低市场效率。政府作用必须有合理的边界,即政府须有所为有所不为,选定在自身具有比较优势、市场机制无法施展的领域发挥作用,超越这一边界可能会导致市场机制的干扰、降低市场效率。
(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不完善。相对于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地区而言,长沙市的专利意识十分薄弱,大多企业还停留在专利可先放一放,先开拓市场再说的思想层面。而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在“互联网+”科技金融发展中尤为突出,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完善造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不利的影响下,这些通过科技创新完成的智力成果极易被他人复制使用。这不仅影响到企业应有的利润与市场地位,还会打击到科技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相反,若是能严厉打击违法盗用行为,有强制性的政策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还可以从中获利,便能够给参与科技创新的人们带来极大的动力。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大背景下,加快培育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企业群体,推进长沙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十分迫切。
(一)加大高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人才总量不足、高水平人才缺乏,是长沙市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主要制约因素,全面提高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性工程。我们要结合实际,坚持把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作为工作重点。一是实施更加开放的科技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向公众宣传财税优惠政策,让更多科技金融型人才了解政府的创业帮扶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鼓励企事业聘用高科技人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全球的人才资源;二是完善科技金融人才培养开发政策,依托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市内高校教育资源,加大对本土化科技金融创新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形成系统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考核、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保证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高效性。
(二)加强征信机制,设立帮扶项目。政府可通过科技金融的优势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加强对长沙市中小企业的融资分析,提高放贷水平,从而为中小企业找到更适合的信贷公司。与此同时,也可以推出信用担保和小额贷款的服务模式,提供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可以利用“互联网+”的特性,弥补科技金融的征信空白,对长沙市中小科技企业做出评价和风险评估。科技金融使投资双方能更加便利地获得信息从而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同时,制定适应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为长沙市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扶持。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支持制度,破除机制障碍,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发展的同时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加强建立服务平台和进行财政补贴。在市场导向型科技金融方面,可通过发展科技贷款模式鼓励金融创新,这样可以完善湖南省未来的科技金融建设。加快信用体系与科技担保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完善交易市场机制,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生态市场环境,为进一步发展科技贷款创造条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要求金融体系强有力的支撑。为了进一步促进长沙市知识经济与高新产业的飞速发展,建立有效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科技贷款方式,是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政策举措。
(四)通过司法和设立奖惩机制保护产权。第一,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特点,相关部门可以适时推出科技金融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工程、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程等,落实具体内容、实施方法和现实途径,继续强化和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第二,加强司法保护,完善行政保护体系,提高相关法律人员素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建立惩戒和鼓励相结合机制,支持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和法律诉讼,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鼓励检举揭发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侵犯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惩治力度,逐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创新,科技金融创新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主要參考文献:
[1]王思敏.浅谈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4.
[2]寻舸.湖南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调发展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5.2.
[3]刘昭恒.互联网金融视角下科技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探析——以安徽省合肥高新区为例[J].长江大学学报,2018.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