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小天在某网贷平台借贷4000元,签署了一份协议。还款计划显示,小天每月应还251元左右,其中本金166元左右,服务费(包括利息)85元左右,通篇借款协议看下来,只有一个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没有看到对利息和服务费多少比例有明确约定。格式合同中借款责任问题也没有通过加黑加粗的方式提示学生予以明确。
看似每月还款压力不大,但24期下来,如果按期还款,小天总共需还6000多元,年利率在25%左右,而其计算利息的方式,即使已还了23期,仍以4000元作为本金。一旦还款发生逾期,要按没有还款的部分每天支付3%的违约金,远远高于国家规定。
今年3~7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共受理高校学生贷款案件七百余件,涉及708名大学生。令人担忧的是,涉及这些案子的学生基本是大三、大四的学生,很多学生借款时还在校,发生纠纷时,已经毕业了,大部分学生目前仍处于“失联”状态,一旦法院缺席判决后仍无法执行,这些学生或被纳入征信系统,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
说法
法官提醒,如今各种名目的网络贷依然存在。即使确实有资金需求,也要先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借款时要谨慎小心,了解国家关于利率的规定,与出借方协商时更有底气。而作为学生,不能碍于情面以自己的名义帮同学借款,须知作为成年人,合法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否则一旦无法依约履行,要承担违约责任。
(摘自《现代家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