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波岐 赵临龙
摘要:根据陕西省安康市现行农业税收优惠相关政策,分析了安康市生态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运行效应。并针对当前安康市生态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优化建议。
关键词:农业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建议;安康市
中图分类号:S-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19-0005-05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19.001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Effect of Preferential Tax Policy on Ankang Ecological Agriculture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TANG Bo-qi,ZHAO Lin-long
(Ankang University,South Shaanxi Ecological and Economic Research Center,Ankang 725000,Shaanxi,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agricultural tax preferential policies in Ankang city,this paper analyzes the operational effects of the preferential tax policies for the ecological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in Ankang city,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optimization in view of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eferential tax policies for ecological agriculture in Ankang cit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economy; tax preference; policy effect; optimization suggestion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18年中央农村经济会议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中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同时,农业也是弱势产业,对农业进行政策扶持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由于农业经济的脆弱性,大多数国家都颁布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国家政府还加大了对农业财政的补贴以弥补农民收入的短缺,并且通过税收的优惠政策来实现企业的繁荣发展。
作为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优势独特的地市,陕西省安康市受到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斷加快。本研究结合安康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对其政策运行效应进行分析评价,并针对现行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在制定、完善、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1 现行农业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
当前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以所得税为代表的诸多优惠税收,优惠税收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直接税收优惠,是相对于应纳税额而言的,如增值税的税收减免;二是间接税收优惠,是针对应纳税所得税额而言的税收减免。
1.1 流转税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实行的农业流转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①增值税。对于从事农业生产以及作物经销者,严格实行免除相应的增值税的政策;②关税。对于从国外进口的运用于农作物生产的设施不在进行关税的征收;③消费税。对于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所使用的拖拉机以及收割机等设施不在进行消费税的征收;④车辆购置税[1]。对于运用在农业生产中的三轮车不再进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
1.2 所得税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实行的农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①企业所得税。中国范围内,对于相关的农业生产企业的所得税而言,最为广泛实行的优惠政策就是税额式减免;②个人所得税[2]。农作物的生产经营者在各种销售市场中进行自己的作物产品经销时,相应的产品可以享受到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1.3 财产行为税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实行的农业财产行为税优惠政策主要有:①房产、土地税。对于直接运用在农业生产以及林业、渔业生产的用地实行土地使用税的免征,对于长期经营林业生产的类似于森林公园等林业用地也能够享受到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政策;②印花税。对于经营农林作物以及畜牧业的保险合同,实行印花税的免征政策;③车船使用税[3]。对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船只等实行车船使用税的免征,另外,各地要依照自己区域的真实情况,对公共性质的车船实行相应的减税甚至免税的优惠政策。
2 安康市生态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运行效应分析
安康市国家税务局数据显示,2014—2016年安康市涉农流转税减免额度情况[4]如图1所示。安康市涉农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运行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税收减免额度逐年递增
从图1可以看出,涉农流转税减免额度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三年间实现了大幅度上涨,2014年减免1 321.65万元,2015年减免2 102.69万元,2016年达到4 478.43万元,是2015年的两倍,直接惠农资金达7 000多万元。
从图2可以看出,随着农、林、牧、渔业盈利能力不断上升,对相应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占全部减免额的比例也在不断加大。2014年减免所得额439万元,占全部减免额的7.67%;2015年减免所得额3 941万元,占全部减免额的46.64%;2016年减免所得额6 756万元,占全部减免额的57.25%。减免所得额2014—2016年三年间实现了大幅度上涨。如果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来计算,农、林、牧、渔业2014年减免企业所得税111万元,2015年减免企业所得税987.25万元,2016年减免企业所得税1 939.25万元,减免所得额的优惠方式直接、操作简便,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赢得了更大的空间。
2.2 农业企业税负率大幅减少
从表1可以看出,2016年安康市畜牧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最低,约等于0;农业、渔业、林业税负率都在0.4%以下;农、林、牧、渔服务业也仅为0.76%。国家对涉农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非常大,特别是农业等行业是可以少纳所得税的;而一些企业既有免税收入又有应税收入,所以分开核算后,分别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
2.3 涉农企业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将农、林、牧、渔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占比情况以柱状图表示(图3),可以看出企业盈利户数在逐年上涨。2014年有32户企业盈利,占整体盈利企业的9.7%;2015年有43户企业盈利,占整体盈利企业的8.63%;2016年有74户企业盈利,占整体盈利企业的9.91%。
但从表2看,整个行业盈利能力非常弱,相对于全部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来说,盈利率不到10%。零申报、亏损户数多,2014年农林牧渔业亏损户数占登记户数的26.58%,零申报户数占该行业登记户数的69.32%;2015年亏损户数占行业登记户数的24.63%,零申报户数占该行业登记户数的68.36%;2016年亏损户数占农林牧渔登记户数的24.81%,零申报户数占行业登记户数的59.63%。
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原因有:一是受安康市地域生态、科技技术、区域交通位置和农业企业管理经营理念等方面的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羸弱;二是部分企业常年只注册不经营,以致长期零申报;三是因为行业特殊性,部分免税企业认识不足,所以直接进行零申报,导致统计数据不实。
2.4 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涉农流转税优惠政策覆盖范围不断拓展,优惠政策从对初级农产品种养向农业产业化和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的领域扩展。从图4可以看出,2016年安康市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减免流转税2 462.85万元,生产肥料饲料等农资的企业减免流转税987.22万元,各类金融机构从事涉农金融服务减免税收135.86万元,营改增后第三产业(旅游业、餐饮业)涉农产业升级减免税收865.41万元,其他未划分涉农流转税减免262.95万元。从涉农优惠政策减免的结构看,安康市在扶持农业企业发展、实现政策联动方面成效显著。
2.5 农业市场活跃度显著增强,农业产业升级明显加快
涉农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涉农企业优惠力度大、扶持力度强,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费用,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激发了市场活力。从2016年安康市涉农企业所得税领域优惠政策分布(图5)看,农林牧渔服务业占比54%;畜牧业企业占比28%;林业企业占比8%;渔业企业占比6%;农林牧渔服务业企业占比4%。
3 安康市生态农业优惠政策存在的不足
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安康市农业经济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安康市通过一些相对的优惠政策对农产品收购企业、初级加工企业给予较大的支持;畜牧业企业、林业企业、渔业企业在农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通过涉农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的金额逐年增加。同时不难看出,税收在支持生态农业的发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3.1 现行涉农优惠政策缺乏统一体系
税收政策具有政策的统一性和区域实施的灵活性。中国现行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细则很多,大都分布于各个税种中,归属于各项不同的政策规定。在具体执行时,各种政策交错,缺乏统一性。国家税务总局在各税种的法规、条例、细则中规定了一些原则性的优惠内容,财政部、税务总局还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以通知、公告等形式出台新优惠政策、补充政策等,但各种优惠条款分散在不同的文件中,优惠政策条文缺乏统一体系。另外,一些涉农税收政策之间缺乏内在统一性,导致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标准模糊,无法合理区分,且尚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存在掣肘现象,影响政策的效果和可操作性。
3.2 涉农加工企业之间存在税负不一致
安康地区农产品收购企业、初级加工企业较多,但依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农产品收购企业和初级农产品加工企业往往存在“低征高扣”情形。国家对农产品收购给予税收优惠,目的是促进农产品收购流通,推动农产品市场繁荣,这在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的现象,给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带来困难,特别是一些深加工企业,存在“高征低扣”现象。先进行征收后,再有低于适用税率的扣除率,但这些加工企业在进行抵扣时常常无法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抵扣难、抵扣手续繁杂等问题,挫伤企业积极性,制约企业发展,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3.3 涉农税收优惠受益范围较窄,收益链不全
安康地区正在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绿色蔬菜、富硒茶、蚕桑、绞股蓝、魔芋、木瓜、核桃、狮头柑、腊肉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储运企业的效益较大,但目前的税收优惠力度较小,限制了安康市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积极性,不利用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是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初级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优惠较大,主要集中在农产品种养和初加工等前期生产环节,对农产品储运、深加工、保鲜等环节的优惠力度较小,没有形成对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全程渗透激励机制,使得农产品企业最终收益不高,挫伤企业积极性。二是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来源于农业企业的投资收益国家没有相应税收优惠,投资收益还需要繳纳个人所得税,这不利于引导个人和社会资金投入涉农产业,难以形成农业投资热潮。安康市地处位置较偏远,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吸收社会资本和个人民间资本的难度较大,如果在政策方面不给予优惠的话,发展的规模有限。三是对生产要素投入的政策鼓励不足,对采取置换、拍卖等形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国家的优惠政策还不到位。四是国家层面还没有很大支持力度针对新兴生态农业,如观光旅游农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安康地区正在根据地域特色发展特色小镇,建设瀛湖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开发石泉云栖后柳民俗客栈、紫阳文笔山道教文化养生园、恒口沐尚温泉、岚皋西部水域度假城等康养旅游项目[5],这些项目发展尚处于初期,正需要资金和国家的优惠政策,如果政策支持不到位,会影响安康市整体发展规划。
3.4 农业产业链延伸不够,缺乏地区特定的优惠政策
安康地区资源禀赋丰富,现已建有富硒茶基地、绞股蓝基地、木瓜基地、魔芋基地、中草药基地,但由于安康市地处山区,基础设施跟平原地区、发达地区相比较为薄弱,农业产业链延伸不够,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以安康地区农家乐发展和富硒食品为例,安康市农家乐开发起步较早,但农家乐发展整体质量较差,发展多年仍然处于较低端水平;而富硒产品目前仍存在技术水平、创新研发能力、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安康市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数量偏少,势必造成农产品附加值较低,然而只有初级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政策力度较大,在税收上享有增值税全部免除、所得税基本免除的优惠,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还没有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很好地调动企业积极性。
4 优化安康市生态农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4.1 加强国税、地税深度合作,优化整合现有税收优惠政策
1)安康市国税局、地税局应认真贯彻总局纳税服务20条,深入开展协同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协同管理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税收和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分别拓展升级为协同办理清税注销、协同办理税收优惠、协同开展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和联合推进税收共治。将联合办理设立登记和联合办理变更登记合并为协同商事登记信息确认协作,加强联合办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大的便捷,共同审核有关资料,主动上门跟纳税人座谈,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宣传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等政策和优惠措施,切实为纳税人着想,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良好办税环境。
2)在现有基础上,国税、地税之间应进一步深度合作,整合现有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一个统一程序,使涉农企业能一次性基本解决所有的问题。目前,安康全市国税与地税之间已联网开展合作办公,大大简化了企业缴税的各种复杂程序,使企业的税收缴纳更加方便。目前陕西省安康市国税局、地税局组织已召开了涉农项目论证会,在一问一答中最终明确了业务流程,以及委托代开代征平台与金税三期软件接口设置、POS划卡和税款入库、票证领取、打印、代开范围、免税代开、退库等关键业务点的具体情况。保证涉税优惠业务尽快实施。下一步,安康市国税局、地税局及农业相关部门着手研究建立三方长效沟通机制,整合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涉农企业的培训和后期管理,扎实推进税收方便农业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4.2 推动“互联网+纳税服务”
安康市近几年生态农业经济稳步增长,2016年粮食总产量达到87.65万t,比2015年增长0.6%;特色主导产业持续发展,2016年猪、茶、渔、园林、魔芋等优势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3.6%[4]。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农业经济的发展环境和生态农业发展的国际市场影响也随之改变,再加上环境和资源的局限性,“互联网+”的理念已融入到了农业领域,彻底改变了农业的发展格局,新的经营方式使得农业的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使得家庭农业也能够直接面对市场,直接销售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特别是在近几年,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开拓了农业发展的广阔渠道,如平台网店模式、供应链整合模式等。这些模式的参与主体既包括大型龙头企业,也包括家庭个体,还包括专业种植大户,甚至连单个的农民也参与进来。
税务机关要快速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探索“互联网+纳税服务”“互联网+税收”模式,提高税收能力。一是安康市国税机关应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不断优化税收系统。国税部门应联合地税部门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项目,推进建设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集业务处理、决策指挥、监控评价、绩效考核、功能展示于一体的地税云综合管理平台;联合地税部门开发和完善税收管理平台,将税源监控全部事项纳入平台,通过数据归集、加载监控指标、任务推送、结果反馈实现对税源和征管行为的日常监控。二是安康市税务部门积极推行“互联网+发票服务”行动。首先要落实农业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再逐步实现其他电子系统运用,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施行采集、存储、查验、对比发票全要素信息,实现随时、随地、随需查验发票。三是积极开展大数据云平台建设。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建立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和数据应用平台,为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服务、有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风险分析提供强力支撑。推动数据在省际、国税与地税机关之间的高效共享和调度,逐步实现按需、自动推送数据,实现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安康市国税局、地税局应整合国税、地税金税三期工程数据、CTAIS数据、货运发票数据以及电子底账等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形成大数据资产中心。同时,国税部门应以金税三期系统为依托,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統电子底账、稽查业务管理平台、数据分析系统为支柱,搭建“1+3”大数据平台。
4.3 完善区域惠农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任务实现
安康市地处秦巴贫困山区,处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核心地段,区域内严格限制城镇开发及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地区发展要走生态经济之路。同时安康市10个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攻坚的任务也较重。安康市地处西部,因此也受惠于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政府颁布的优惠税收政策,农业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也是由于地理局限性,安康地区的发展依然比较落后,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二是资源使用不合理,浪费非常严重;三是自然环境恶劣,如水土流失等;四是缺乏高技术的农业人才;五是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程度还不够。因此,只有把优惠政策落实到生产和销售中去,才能够促进安康市的长足发展。
安康地区农业产业是主导产业,税收政策的实施要有利于安康地区产业的发展。安康地区第一产业发展比重大,但发展缓慢,要求安康地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要能够扶持农业发展,利于更好地完成农村乡村振兴战略。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可以考虑以下措施,一是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给予一半或全额减免,发展绿色农业经济对于生态也是一种补偿;二是出台一些针对环境保护产业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农业退耕还林,减低农林牧渔的应税所得率,为农林牧渔企业的发展留足资金,进行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业。
4.4 税务机关和金融机构联动帮扶涉农企业资本融资
一是充分挖掘利用安康市国税、地税机关已经建立起来的诚信纳税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税收+银行机构体系+生态企业+贫困户”“税收+银行机构+农业农村贫困户”等支农惠农的联动机制模式,推动安康区域农业生态产业扶贫。二是安康市财政部门应加大农业财政资金扶贫的对接,实现农民、农村、农业生态企业与精准扶贫项目衔接。三是联合安康市地税部门制定一些针对农村贫困地区的相关企业纳税信用评级特惠办法,提高贫困山区涉农企业惠农力度,让农村小微企业更好解决融资问题,让真正惠及贫困户的企业得到优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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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赵临龙,成党伟.安康旅游资源合理利用的城乡统筹模式再研究[J].河南科学,2014,32(4):68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