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芳芳
【摘 要】近年来,伴随着铁路基建项目投资规模的扩大,大量的建设资金投入到基建项目中,因此做好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至关重要,而建设资金的筹集是建设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论文对铁路建设资金筹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对工作有所指导。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expansion of the investment scale of railway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a large number of construction funds are invested i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refore, the capital management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is very important. The raising of construction funds is an important link in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funds and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th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paper probes into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raising funds for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guide the work.
【關键词】铁路;建设资金;筹集
【Keywords】railway; construction funds; raise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10-0071-02
1 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铁路基本建设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高速铁路的发展,带动了一系列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启动,铁路的基建项目正处于源源不断的新建、进行和交付中[1]。在铁路基建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环节众多,但最突出表现就是投资金额巨大,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系统的民生项目,资金的管理尤为重要,而建设资金的筹集则是建设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建设资金是否按需到位,直接影响到工程价款的按时支付、影响到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和建设环境的稳定。目前,铁路建设资金筹集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对此我们提出相关对策以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对后续工作有所指导、借鉴。
2 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的含义及分类
建设资金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为完成项目建设筹集和使用的资金。建设资金筹集遵循依法合规、多渠道、多元化和低成本的原则[2]。
建设资金分为权益性资金和债务性资金。项目的权益性资金主要是指出资人投入的资金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债务性资金主要是指银行贷款、外资贷款等需要项目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资金。
3 铁路建设资金筹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企业主体经营责任未全面落实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铁总财〔2017〕36号)“项目建设单位是落实银行贷款、签订银行贷款合同的主体”,而部分建设单位在筹集债务性资金过程中未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经营责任,对相关政策、规定学习不到位、执行力欠缺、不主动开展工作,遇到问题只会向上级反映,存在严重的 “等、靠、要”思想。
3.2 多渠道、多元化和低成本的筹资原则未认真执行
表现一:债务性资金筹集过程中统筹协调能力欠缺。部分建设单位债务性资金筹集过程中未认真执行还本期限原则上不低于十五年的相关规定;与多家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未统筹安排各家银行合同提款与还本时间及额度,加之工期延长,债务性资金筹集难度加大。表现二:多渠道筹资的方式探索不够。近几年来,铁路投融资改革在不断推进,建设资金的筹集渠道也逐步多样、多元,这对于缓解建设资金的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部分建设单位在筹资渠道多元化的探索实践上做得还不够。例如在债务性资金的筹集上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导,其他筹资方式譬如融资租赁则较少涉及,因此在银行贷款不能及时筹措且又无其他资金来源的情况下,资金筹集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有效满足资金需求。
3.3 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
某些建设单位编制的资金预算缺乏科学性、合理性,资本负债结构和债务结构不合理,年度资金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较大,资金使用与预算严重脱节,造成有些项目沉淀资金居高不下,有些项目因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不利于工程顺利开展。
3.4 阶段性概(预)算清理不及时,超概(预)算拨付资金
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建设期贷款利息、设备物资价差及其他设计变更已组织实施,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原概(预)算批准部门批复,进行阶段性概算清理,导致超概(预)算拨付建设资金。超概算现象的出现,将直接导致建设成本加大、资金紧张加剧,从而影响基建项目的投资效果。
3.5 地方建设资金未能按期到位,债务资金筹集困难加剧
地方股东资本金欠到位或已明确表示不再注资,一方面对已按时全部注入资本金的铁路方有失公允,另一方面阶段性概算批复、特别是概算清理批复时调增的概算部分下达投资计划后,累计投资计划中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比例与初步设计批复不一致,降低了资本金占比,增加了银行贷款占比。由于贷款银行是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比例完成的授信工作,并按资本金到位同比例发放贷款,因此,债务性资金筹集困难加剧。
4 铁路建设资金筹集工作的相关对策
4.1 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筹集过程中企业主体经营责任
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家、铁路总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法合規筹集建设资金。二是要提高执行力度,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的作用,落实建设资金筹集过程中的企业主体经营责任。三是对建设资金筹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超前预想,及时、尽早向股东方汇报,寻求理解、支持和帮助,建立健康、融洽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摒弃“车到山前必有路”的做法,杜绝“等、靠、要”的现象。
4.2 统筹、多元筹集建设资金,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要根据工程需求和投资计划,统筹考虑不同款源、不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签订情况,统筹考虑提款和还本时间及额度,统筹考虑不同期限借款置换问题。二是要遵循依法合规、低成本、多渠道、多元化筹资原则,改变过去单一融资渠道,通过不同金融工具,以资产证券化、资产融资租赁、发行基金产品等途径多渠道融资。
4.3 科学、合理编制资金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当前投资规模巨大、筹资渠道多元化、使用债务性资金较多的情况下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显得更为重要。各建设管理单位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在分析和掌握项目完工进度、验工计价进度、合同对支付结算约定、各投资方资金到位等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建设资金月度预算,提高预算的准确性。资金预算要科学合理安排建设资金,优先考虑使用权益性资金,努力减少建设资金沉淀,杜绝建设资金长期闲置。特别是要按照铁路总公司的要求,加强建设项目资金账户余额的控制力度,努力降低月末资金余额,定期分析项目月度建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4.4 加强阶段性概算清理,杜绝“五超”现象发生
清理概算工作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内容复杂,铁路基建工程清理概算工作每一项内容最终都反映在资金的结算上,因此必须确保资料的完整可信,建设单位要严格对各项内容审核,确定概算总额,真实反映基建项目概算变化情况。
投资计划的下达受已累计批复概(预)算的制约。阶段性概算不及时清理,已批复概(预)算不及时调整,将造成投资计划无下达的空间。一是导致超概(预)算拨付建设资金现象频繁发生,预算外建设资金挤占预算内建设资金。二是超概(预)算拨付建设资金是超合同、超投资计划、超建设资金预算和超验工计价拨付建设资金的源头,超概(预)算必将引起其他“四超”。三是后续投资计划无法下达,资本金无法正常注入,债务性资金无法按需筹措,建设资金无法满足建设工程需求,工程价款无法按时支付,存在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保证金和银行还本付息逾期风险。
因此,建设单位要按照“阶段性概算清理及项目概算清理→合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增资部分的融资方案,明确款源→报原概(预)算批复部门批复→调整投资计划→调整资金预算→在资金预算内筹资”的基本程序理顺工作思路,加强阶段性概(预)算清理工作,杜绝“五超”现象发生。
4.5 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确保建设资金按期到位
资金预算的安排要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按照合同、章程和双方确定的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到位。对地方政府已经拖欠的资金,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抓紧采取依法合规的有效措施,力争资金尽快到位,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5 结语
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是保证基建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加强铁路基建项目资金管理,是铁路建设工作者必须加以重视的责任。铁路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无论从局部层面还是从整体衡量,都将作为长期工作的重点,建设管理者要在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充分提高铁路基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铁路基建项目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提供坚实保证。
【参考文献】
【1】何颖.关于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6(24):152-154.
【2】铁总财〔2017〕36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