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加油卡清单

2018-12-29 00:00:00绵竹纪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18年12期

“请 把你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明细打印一份提交给巡察组。”2018年3月17日,绵竹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该市西南镇期间,巡察人员对该镇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面对巡察人员的要求,该镇办公室和财政所的工作人员一脸茫然。一周后,虽然巡察人员多次催促,但相关人员却一拖再拖,加油卡清单迟迟未送交给巡察组。

“镇上的加油卡由谁在使用?现在何处?怎么管理的?”巡察组询问该镇办公室和财政所工作人员。

“不清楚,加油卡大家都在用,不知道在谁身上……”工作人员轻描淡写地回答。巡察人员怀疑该镇在加油卡管理上可能存在漏洞,决定从加油卡管理档案资料入手进行了解。通过调阅相关档案资料,巡察组发现该镇并未建立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存在加油卡管理台账填写不全、监督检查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召开组务会对相关情况分析研判,决定把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问题反馈给西南镇。接到反馈后,西南镇党委当天就将巡察组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作出部署,要求该镇纪委牵头对公车管理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天,巡察组工作人员与该镇纪委一道,前往加油站打出几张加油卡的使用明细,并进行梳理、比对和分析。

“看,这张加油卡清单中怎么会有购买香烟、生活用品等购物记录?”

“还有,这张卡显示同一天有2次加油记录,镇上可只有一辆公车啊。”

“这段时间没有特殊事情,周六公务用车都停放在单位,怎么还会有加油记录?”

看着清单上勾画出来的50多条明细记录,巡察组工作人员和镇纪委工作人员都皱紧了眉头。

随着核查的展开,一条条问题线索逐渐清晰。巡察组起初的怀疑得到证实。通过排查加油卡使用人,该镇驾驶员樊吉顺私车公养等问题浮出水面。

在事实面前,樊吉顺向组织承认了违规使用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进行购物消费的违纪事实。当天,西南镇纪委对其进行党纪立案。

原来,从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樊吉顺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52次消费10242.28元,5次为其私人购物消费1175元。2018年8月,西南镇党委给予樊吉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消费费用已全部退赔。